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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林语堂的幽默与刻薄 [打印本页]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2-11-25 19:18
标题: 【转】林语堂的幽默与刻薄
本帖最后由 我是来打酱油的 于 2012-11-25 19:24 编辑

[attach]151465[/attach]林语堂的幽默与刻薄
作者:宋李亚

  
    林语堂1895年出生于福建一个基督教家庭。原名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笔名毛驴、宰予等。他早年留学国外,回国后在北京大学等大学任教,1966年定居台湾,一生著述颇丰。
  林语堂是第一位以英文书写扬名海外的中国作家,也是集语言学家、哲学家、文学家于一身的著名学者。他谈吐风趣,语锋甚健,令人莞尔,有时也会让人难堪。
  林语堂曾自我介绍:“我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
  英文“Humor”曾有多种译法,国学大师王国维将它音译为“欧穆亚”,翻译家李青崖则译为“语妙”,语言学家陈望道将它意译为“油滑”,林语堂则将它译为“幽默”。林语堂对此解释道:“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与粗鄙的笑话不同,幽默愈幽愈默而愈妙。”结果,最终是林语堂的译法普及开来。
  林语堂的幽默感大概来源于其父亲。林父是个牧师,一天下午布道,教堂里的男人困得打瞌睡,女人们则在聊天,无人听讲。林父在讲坛上向前弯着身子说:“诸位姊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更安稳一点儿了。”
  在上海,林语堂创办了《论语》《人间世》《宇宙风》杂志,提倡幽默文学。他说:“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他认为,中国人除了正经话只有笑话,所以,他提倡:“在高谈学理的书中或是大主笔的社论中不妨夹些无关紧要的玩意儿话,以免生活太干燥无聊。”他曾写道:没有幽默滋润的国民,其文化必日趋虚伪,生活必日趋欺诈,思想必日趋迂腐,文学必日趋干枯,而人的心灵必日趋顽固。
  林语堂提倡快乐哲学——他在所著《生活的艺术》中说:“只有快乐的哲学,才是真正深湛的哲学;西方那些严肃的哲学理论,我想还不曾开始了解人生的真义。在我看来,哲学的唯一效用是叫我们对人生抱一种比一般人较轻松较快乐的态度。”
  他在《生活的艺术》中还说:“艺术应该是一种讽刺文学,对我们麻木了的情感、死气沉沉的思想,和不自然的生活下的一种警告。它教我们在矫饰的世界里保持着朴实真挚。”
  林语堂在给友人的信中说:“人类能梦想,这是非常重要的,而同样重要的是有时能嘲笑一下自己的梦想。”
  林语堂好刻薄,他说:“不管怎样,无论怎样混法,能混过这上下五千年,总是了不起的,说明我们的生命力很顽强。”他还说:“欲探测一个中国人的脾气,其最容易的方法,莫过于问他喜欢林黛玉还是薛宝钗。假如他喜欢黛玉,那他是一个理想主义者;假如他赞成宝钗,那他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有的喜欢晴雯,那他也许是未来的大作家;有的喜欢史湘云,他应该同样爱好李白的诗。”
  林语堂在美国时,有一次,应朋友之约赴纽约夜总会,因着长袍、衔烟斗,某美国绅士误以为他是唐人街洗衣店的老板,故问他开什么店。林语堂怒答:“我是林语堂!”对方追问:“做点什么买卖?”林语堂喷一口烟,幽默地答道:“我卖《吾国与吾民》。”

作者: 老细腰    时间: 2012-11-25 19:49
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


深以为然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2-11-25 20:28
老细腰 发表于 2012-11-25 19:49
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



扯平了哈!
作者: 芳紫陌    时间: 2012-11-25 21:29
{:soso_e113:}诸位姊妹如果说话的声音不这么大,这边的弟兄们可以睡得更安稳一点儿了。”
作者: 芳紫陌    时间: 2012-11-25 21:30
:“凡善于幽默的人,其谐趣必愈幽隐;而善于鉴赏幽默的人,其欣赏尤在于内心静默的理会,大有不可与外人道之滋味。
深以为然!
作者: 芳紫陌    时间: 2012-11-25 21:32
有的喜欢史湘云,他应该同样爱好李白的诗。”
俺喜欢史湘云,但觉得和喜欢李白的诗没多大关系似的,虽然湘云的确也是写诗高手,但俺更喜欢她的洒脱爽快的性格!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2-11-25 22:40
芳紫陌 发表于 2012-11-25 21:32
有的喜欢史湘云,他应该同样爱好李白的诗。”
俺喜欢史湘云,但觉得和喜欢李白的诗没多大关系似的,虽然湘 ...

恩,确实有些牵强,虽都是豪放之人,但反差也太大了,还不如说喜欢喝醉了的墓歌的人,也喜欢李白。
作者: 我是潜水的    时间: 2012-11-26 08:50
我要是同时喜欢林黛玉和薛宝钗,这可肿么办呢?{:soso_e112:}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2-11-26 10:04
我是潜水的 发表于 2012-11-26 08:50
我要是同时喜欢林黛玉和薛宝钗,这可肿么办呢?

包二奶呗。
作者: 我是潜水的    时间: 2012-11-26 10:53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11-26 10:04
包二奶呗。

我朩油钱,所以还是把她们当作壁上画来远观吧,能望梅止渴不?{:soso_e120:}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2-11-26 16:04
色妞妞 发表于 2012-11-26 12:53
林语堂说:戒烟太容易了,我都戒了二十几回了。
又云:国际大事应该交给女人去做,结果是大不了撕头发挠脸 ...


林式幽默,别具一格。
作者: 阿通    时间: 2012-11-26 16:16
喜欢林语堂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2-11-26 16:18
阿通 发表于 2012-11-26 16:16
喜欢林语堂

你是艺文小灵通不?{:soso_e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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