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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回复春江先生:之四 手舞足蹈 [打印本页]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1-11 21:31
标题: 回复春江先生:之四 手舞足蹈

春江先生最后说:“实在要当首版,香姐那儿版特别多,既然她支持你申请首版,去找她去吧。


明白不?”

我很惋惜。为春江先生,为春江先生的超级版主身份。


这是你整篇文章中,最没水平的一句话。


给你讲个故事:当年六四事件之初,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旗帜鲜明的反对动乱》,已经给学生游行事件定了性。五月十八日,学生在天安门广场绝食第五天的时候,当时的总书记赵XX在会见亚洲银行理事长(其实是美国特使)时说了三句话。

1,
学生们的动机是好的。

2,
学生们对政府有不满意的地方,也有满意的地方。

3,
现在我虽然是总书记,但是在重大问题的决策上,还要由小平同志掌舵。


春江先生,你明白么?他这就叫“分裂党”。


你在帖子里说我没有耐心不负责任,应该没有资格当斑竹了。

为什么说“香姐那儿版特别多,既然她支持你申请首版,去找她去吧。”??

六星论坛,不是一个整体么?

你跟香姐,不都是六星的管理者么?

“香姐那儿”是哪里?

1,你你在暗示或者明示版友:《时事微博》是春江先生的地盘。

2,你在版友面前暴露管理层之间的矛盾。让版友感觉你们管理层不是一个团结和谐的整体——各抱地势,勾心斗角?军阀混战,势必天下大乱。

3,你跟香姐之间有什么不统一的意见,对香姐有什么不满意,应该私下沟通。不应该在版友面前说这样的话。这不免让我小看了春江先生作为一个超级版主和一个男人的胸怀——男人可以没有酒量,但不可以没有器量。


    春江先生在文章中,最后用三个字告诫醉笑:明白不?


我无法评价。春江先生似乎想对醉笑显示一下身为超级版主的“霸气”。


可怜。


春江先生,醉笑很同情的告诉你:男人的霸气我见过,不是你这样的。你这三个字,倒是精辟得很——活生生一幅自画像:


    小人据君子之器,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10-11-11 21:45
怎么了?你在这里干嘛呢?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0-11-11 21:49
我错了。我马上走。

去声画版唱歌曲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0-11-12 08:50
真真等我,我也走,一见掐架我就害怕~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1-12 23:58
我错了。我马上走。

去声画版唱歌曲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0-11-11 21:49



    废话那么多干嘛呢
    早就该走了
    哦,不对
   应该是一开始就不该来
   那种劳什子的东东有什么好争取好稀罕的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1-12 23:59
我错了。我马上走。

去声画版唱歌曲
醉笑陪君三千场 发表于 2010-11-11 21:49



    真是自己找罪受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1-16 16:53
小人据君子之器,手之舞之,足之蹈之。
这不是猴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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