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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十一月书事(上) [打印本页]

作者: 尚书青云    时间: 2010-11-7 18:49
标题: 十一月书事(上)
本帖最后由 尚书青云 于 2010-11-8 11:22 编辑

《红学那些人》、《李清照词新释辑评》、《尚书易解》这三本书是上月26日在新华书店买的。原本有个习惯,遇见值得纪念的事情,我往往在那一天买本书,之后在书的扉页上简单记载下来。好在以后的某的日子里,突然翻阅到,那些事情便涌现出来慢慢回味,这是我对书的妙用之一。自然上面的三本书就标志了一件值得纪念的事情,那天我在明媚的阳光下,在城南一个著名的饭店喝多了,喝酒于我是最平常的事情,但那天感觉特殊,整个人因为激动而飘飘然的不踏实,为了让自己踏实下来,晚上又叫了几个朋友进行了落实,落实的结果是第二天我直上云端,还到琼楼玉宇般的书店里买了那三本书。晚上才回到真实的现在中来,原本一切都是真实的。为了纪念这次伟大的喝酒,我自然要记载些什么,匪夷所思是,我竟在《尚书易解》一书的扉页上写了四个字人到中年。


  我是从来不相信我已经人到中年了,杏林上树,古城登高,淀心赏月,农家纵酒,荒野放火,骑车子撞垃圾桶,这些事情原本都是自然而然的,但有人提醒说你已人到中年,怎么尚兀自干若些勾当,于是突然发现原来我已经人到中年。我诚心诚意地对自己过去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发现上面那些行为除了撞垃圾桶值得忏悔之外,其他并没有什么错处。


  垃圾桶我撞过两回,第一回是因为垃圾桶在半夜被醉酒生事者搬到了路中央我却视而不见,所以表现得十分英勇,一声巨响之后,我居然听到了马路侧边传来的叫好声,随即看见二个小青年狂笑而去,我想他们已经等了很长时间了。第二回是我原本想直行表演车技却斜着冲向了无辜的垃圾桶,所以很丢面。这东西我以后是坚决不能撞了,我决定冬天去大洼里抓野兔子玩去。


  将要立冬,草木枯黄,一段时间来,忙家事之余,我也搞了些其他方面的收藏,到目前已经收藏有二十多种。此类收藏对季节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只能在深秋临冬进行。为了不错过收藏的季节,我天天骑车留心观察收集,所以收获颇丰。我认为这东西虽是宝物,之所以说是宝物,是因为它的功用十分令人纳罕,结构也十分复杂,地地道道的天工,那么复杂的结构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拿在手里把玩,会由衷感叹造物的神奇。尤为重要的是,这种东西不沾油,刷碗的时候手上没有油水里也没有,你说碗上那油那里去了呢?奥妙得很。截止到目前我的收藏还在继续,直到冬天才能结束。宝物名叫丝瓜瓤子,刷锅刷碗是最好的。大丈夫嘛,不能束带立于朝,最起码也要能束带立于灶,不是说治大国如炖小鱼么。


  看完梁归智的《红楼梦诗词新赏》,虽然有很多心意,但没有别开生面的新鲜。


  看完《红学那些人》。这书的内容都是在别人的资料基础上进行整理而来,因为只是专注一个方面,所以对了解那些红学人物有一定帮助。但搜罗人物不大全面,有的重量级的人没有提到,一些大人物之间的恩怨没有明说,对个别人物的评价不大客观,大概是为尊者讳吧。


  看完《马瑞芳趣话〈红楼梦〉》,厚厚一大本,说是趣话,但不那么趣。这样说,并不是说这书不好,是里面的观点在我看来没有多少新意,比如抑钗扬黛。倒是有个看法比较吸引人,这事儿事关贾府隐私。当年,那位贾府的屈原醉骂了一句话: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这句话让后人产生了很多猜测和幻想,众说纷纭。爬灰一事人们意见基本一致,大伙儿基本认为是可卿与贾珍。至于养小叔子一事,作者的观点是,养小叔子的也是秦可卿,而且被养的人是贾蔷。


   爬灰和养小叔子这两件事有点意思。凡是男女之间的事情,都有意思。不过只有人的有意思,狗的就没意思了。捉奸,不论中国还是外国都是一件有光荣传统的壮举。宝玉就摁着过一对,我没那么荣幸,长这么大,真人的演出没看过,只看见过狗拉疙瘩。想当年我和几个小伙伴义愤填膺地用棍子把那两个在光天化日之下苟且的流氓抬着扔大坑里去了。

 爬灰,在宁府也应该是有传统的。“漫言不肖皆荣出,造衅开端实在宁”。有个说法,认为贾珍他爹贾敬贾老先生跟儿媳尤氏就有一腿。这个说法有一定的道理,可卿死了,尤氏回避,丧事由贾珍料理,同理,贾敬死了,贾珍回避,丧事由尤氏料理。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至于养小叔子一事,我不大同意作者的观点。焦大是这样骂的: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应该是两个人的事儿,不应该同属一人。比如那首诗,有朝一日城破了,哭爹的哭爹,喊娘的喊娘。分明不是说的一个人同时哭爹喊娘,是说的两人或多人,有的哭爹,有的喊娘,这是常识性的问题。作者认为可卿既爬灰又养小叔子,未免狠了些。

 有一种说法,可卿养的小叔子是宝玉,这个观点也站不住脚。宝玉和可卿不是一个辈分,可卿是宝玉的侄儿媳妇。襄平老虢在其著作《烛影摇红》里谈到了养小叔子一事,也谈及了可卿与宝玉的关系。老虢的分析合情合理。

  那么这个养小叔子的人到底是谁?我倾向是王熙凤,有一种说法认为是王熙凤和贾蓉,也不对。王熙凤和贾蓉尽管关系不错,但也不是一个辈分,贾蓉是王熙凤的侄子。这个小叔子是谁?肯定跑不出玉字辈的。我怀疑是贾瑞。贾瑞和王熙凤见面的第一句话是:“嫂子连我也不认识了?”这话听上去是老相识,颇值得怀疑,但是我不能确定,也无法确定。


  柳湘莲说,宁府就门口那两个石狮子干净,焦大还对宁府总结说,哪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人们多认为爬灰养小叔子应该发生在宁府,其实未必,荣府也干净不到那里去,连大观园里都有“妖精打架”的绣囊,王熙凤也自认家里有这东西,这便是明摆着的证据。管他是谁呢。突然想起京剧《西厢记》里那个老和尚跟小和尚说的一句话来了:你一个出家人怎么管起婚姻的事情来了?小和尚答道:嗨,我怎么把这茬给忘啦!


茅盾据说能背诵《红楼梦》,他有这样的一首诗:“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欲知两语之真谛,读透西厢自忖量。”由红楼而言,宝黛共读西厢,里面确实藏有玄机。由西厢而言,普救寺也未必净土,那些纠缠纷扰不都是发生在寺院吗。只要老和尚般冷眼旁边,别像小和尚那样去说媒也就是了。像茅公那样的人,经历了太多,回首往事,居高临下,容世事人情在小小的西厢,真是大智慧。上昆仑,摘星辰,觑东洋海则是一掬寒泉滚,泰山一捻细微尘。天高三二寸,地厚一鱼鳞。看了不少红学书,没有什么兴趣了。没有经历过鲜花着锦的繁华,没有出世离尘的襟怀,一介书生,仅凭想象与猜测,矮子看戏何曾见,只是随人说短长,哪里就读懂红楼梦了?我决定从此不再买任何红学书。


本月另得中州古籍的《世说新语》,中华书局的《尚书》。


作者: 尚书青云    时间: 2010-11-7 18:51
本帖最后由 尚书青云 于 2010-11-7 18:52 编辑

虽是新书事,但里面有原来的东西。这段时间关于书的事情少,书外的事情多。勉强凑数而已。
麻烦领导同志们哪个把十月书事中改为下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11-7 18:57
本帖最后由 淡淡一片云 于 2010-11-7 19:32 编辑


哈哈哈,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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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11-7 19:05
宝物名叫丝瓜瓤子,刷锅刷碗是最好的。大丈夫嘛,不能束带立于朝,最起码也要能束带立于灶,不是说治大国如炖小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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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咪咪看到这,将手指儿弯成一个拐,“梆梆”作势欲敲月下门,也就是我们家尚书的脑袋,杂恁滴聪明,人说比干心通七窍,我看你硬是通了八窍,所谓心较比干多一窍呐,慧~~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11-7 19:15
不知杂回事,我最讨厌看红学刊物,怕是受了“一本红楼,养活多少闲人”这话的影响,总脚得这些神叨叨的主儿考证出千奇百怪的甲乙丙丁,让人看了痛苦得很,信又不对,不信似乎也不对,条条大仙都有玄机,还高深。
关于我白洋淀的兄弟们,醉酒滋事的事听说很多了,没有眼福亲见,不管是撞垃圾桶还是摔断了狗腿或抱着电话喊老马赛老妈等等,在我眼里都归为“可爱”,此时无型胜有型,你西装领带,你范思哲人,在我眼里都如粪土。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也喝得醉醺醺的,对酒高歌,兄弟几个,抱团傻乐。
学问不是嘴里说自个有就有的,得掏出来,得捏出来,得像我们家尚书一样啃吃啃吃写出来。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11-7 19:20
我是从来不相信我已经人到中年了,杏林上树,古城登高,淀心赏月,
农家纵酒,荒野放火,骑车子撞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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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芳心不老,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0-11-7 19:25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11-7 20:48
落实的结果是第二天我直上云端--------天啦,快下来,要下雨了。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11-7 21:24
我们这里以前都用老丝瓜瓤子擦碗,称作擦碗丝。还有用老葫芦瓢舀水,称作蒲瓢。
作者: 听彝堂    时间: 2010-11-7 21:27
《红学那些人》,这本书有意思。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11-7 21:27
挡道的垃圾筒活该被撞,只是路边的就有点无辜了。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1-7 21:44
尚书老师买书很有特色,比如关于红楼梦的书,一买就是一系列,刚才看到世说新语,又是一系列。跟着尚书老师,可以知道很多书的信息。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1-7 23:28
丝瓜瓤子
我们这里叫丝瓜筋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0-11-8 07:49
杏林上树,古城登高,淀心赏月,农家纵酒,荒野放火,骑车子撞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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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到中年的老尚书,是有点淘气,不过倒见真性情,蛮可爱的。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1-8 08:52
以往红学家追求观点新,为求与众不同,不惜胡说八道。
现在面对着新一代读者的成长,他们还得追求趣味性,诙谐幽默。
所经纪连海、阎崇年受欢迎,所以易歪嘴大家都喜欢,但是马瑞芳老师讲的,倒是一般。另外也有几个教授在讲的时候刻意幽默,但往往没啥效果,要知道幽默也是天性,正统的人学不像。
作者: 雷老三    时间: 2010-11-8 10:30
没有经历过鲜花着锦的繁华,没有出世离尘的襟怀,一介书生,仅凭想象与猜测,矮子看戏何曾见,只是随人说短长,
这话最好。九丹才能写出《乌鸦》,于丹只能歪曲《论语》
作者: 花祭    时间: 2010-11-8 12:19
看了不少红学书,没有什么兴趣了。没有经历过鲜花着锦的繁华,没有出世离尘的襟怀,一介书生,仅凭想象与猜测,矮子看戏何曾见,只是随人说短长,哪里就读懂红楼梦了?我决定从此不再买任何红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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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尚书兄。怎么说都是己见个见。谁解其中味?
作者: 花祭    时间: 2010-11-8 12:21
我曾编辑过一篇稿子叫《红楼梦与辽阳话》,辽阳一个老学者写的。红楼梦里的好多方言都出自辽阳呢。这也从一个方面印证了曹雪芹祖籍辽阳说。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10-11-8 12:22
人到中年,你确定?
爷爷都当上了
作者: 花祭    时间: 2010-11-8 12:23
杏林上树,古城登高,淀心赏月,农家纵酒,荒野放火,骑车子撞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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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最后一条可以定为戒律外,其余希望保持下去直到期颐之年才算你厉害。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11-8 13:58
人到中年,你确定?
爷爷都当上了
信以为真 发表于 2010-11-8 12:22

最近,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新的年龄分段:
  44岁以下为青年人,45岁至59岁为中年人,60岁至74岁为年轻老年人,75岁至89岁为老年人,90岁以上为长寿老人。
  这5个年龄段的划分,把人的衰老期推迟了10年,对人们的心理健康和抗衰老意志将产生积极影响。
  1994年以前,国际上对年龄段的划分一般认同的是:14岁以前为少儿,15岁至64岁为青壮年和逐渐进入的劳动年龄段(中国是到60岁);64岁以上为老年人。

真真,根据这个情况,可以判断尚书正是人到中年。
作者: 四十不言    时间: 2010-11-8 15:09
否,非若是也。
作者: 四十不言    时间: 2010-11-8 15:10
无比尊敬的尚书目前享年44周岁,仍属青年。当!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11-8 15:37
无比尊敬的尚书目前享年44周岁,仍属青年。当!
四十不言 发表于 2010-11-8 15:10

是也是也!不言所言极是!
作者: 老树昏鸦    时间: 2010-11-8 15:49
我觉得还是抽空把《十月书事 下》补上吧,挺完美的东西,为什么要留下缺憾呢。
作者: 四十不言    时间: 2010-11-8 16:23
补你个山药!当!
作者: 尚书青云    时间: 2010-11-8 17:02
青春的岁月像条小白河
作者: 四十不言    时间: 2010-11-8 17:05
流着流着奏成浑汤儿啦
作者: 尚书青云    时间: 2010-11-8 17:15
不浑那还叫河吗?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11-8 18:54
水清则无鱼!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11-8 18:56
尚书,俺们这里下雪呢。
作者: 芷若    时间: 2010-11-8 19:51
来看青云,红学书,从来不买。
不过,倒是喜欢这方面的文字~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1-8 23:27
回复 16# 雷老三

三哥很潮啊,连《乌鸦》都看过啊。
作者: 西歧    时间: 2010-11-9 08:18
一年书事,读来,直想泡在书店不回家,味道0K。
作者: 老树昏鸦    时间: 2010-11-9 08:36
补你个山药!当!
四十不言 发表于 2010-11-8 16:23



    原来山药也可以补的,那敢情好。
作者: 潘霞    时间: 2010-11-9 08:43
这字儿,有意思,绝对滴有意思。
作者: 雷老三    时间: 2010-11-9 08:44
回复  雷老三

三哥很潮啊,连《乌鸦》都看过啊。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10-11-8 23:27



    俺现在痛改前非,绝不拿书就读了,更不做尚书的粉丝,不做书痴,书把我害苦了,我要多出去走走,多行动,多做事,多付出。读书就像蚕一样,天天趴那绿叶子上吃啊吃啊,最后躺下来作茧自缚!
    淡淡,快给我加分,俺这话这么有哲理捏??
作者: 尚书青云    时间: 2010-11-9 11:37
读书无用
作者: 尚书青云    时间: 2010-11-9 11:37
从根本上来说没用。
作者: 老树昏鸦    时间: 2010-11-9 14:01
读书无用
尚书青云 发表于 2010-11-9 11:37



    “读书无用”?非也,譬如于喝酒,用处大焉,否则何以久战不休耶?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1-9 14:08
回复 26# 四十不言

请补上吧,俺也想看!当!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1-9 14:09
回复 37# 雷老三


    切,居然讨分!不给!当!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11-9 18:57
浑河在辽宁啊,同志们。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11-10 14:08
俺现在痛改前非,绝不拿书就读了,更不做尚书的粉丝,不做书痴,书把我害苦了,我要多出去走走,多行动,多做事,多付出。读书就像蚕一样,天天趴那绿叶子上吃啊吃啊,最后躺下来作茧自缚!
    淡淡,快给我加分,俺这话这么有哲理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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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三哥万岁,三哥俺给你送棉花糖来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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