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 发表于 2012-5-24 19:17
书心瞬意 发表于 2012-5-24 18:59 果然活宝!
昊哥 发表于 2012-5-24 19:46 傻笑什么呀?
罗兰 发表于 2012-5-24 20:01 你啥笑什么呢?
昊哥 发表于 2012-5-24 20:04 我看古画呢,开心呀!呵呵
罗兰 发表于 2012-5-24 20:06 不觉得这滑稽曲配图图很合适吗?
热心 发表于 2012-5-24 20:29 没有滑稽曲子呀!
罗兰 发表于 2012-5-24 20:34 网速一慢就哑了。
欧诗漫 发表于 2012-5-24 21:21 哈哈 百度找到罗兰发上来的歌曲,再三的欣赏,哈哈 真的是绝配呢 太滑稽可笑了
七色槿 发表于 2012-5-24 22:35 四人凑成牌局,第一个策划要做了酒鬼,第二个乐得拍手打掌,第三个赖皮要分一杯羹,第四个是冤大头,头重脚 ...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2-5-25 07:22 如大牛杂达姆帮三不三来六星探听的样子
我是来打酱油的 发表于 2012-5-25 20:18 这四个人,能活到今天不容易啊!
昊哥 发表于 2012-5-25 20:23 从养生堂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