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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短篇小说】:有心人 [打印本页]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44
标题: 【原创短篇小说】:有心人
青梅竹马时
  
  小学里,我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小学毕业我以年级最高分进入省重点中学。要是没有廖华,我会一直品学兼优下去。
  
  廖华是我读五年级时,转到我们班级来的一个复读留级生。他是一个老留级生,年龄比我大了四岁。一九八五年的秋天,我只有十周岁半,我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小学毕业班的好学生。
  
  班主任周老师居然分派廖华与我同桌。我是一个坐第一排的优等生,鼻梁上架着一副老是往下滑的小眼镜,年纪小小,眼神冷冷。廖华的身高和体型处在成年与少年分水不甚分明的尴尬位置。我记得,那时候他至少有一米六,又黑又胖,在我们这些小学毕业生眼里,简直就是一个高大威猛的巨人。可是很多年后,当我也有了一米六的身高,在街上偶遇廖华,他看起来还是一米六的样子,一点也没变。时光的追捕,将他从巨人变成一个矮矬的小胖子。而一直没有变的,还有他脸上的雀斑,以肉呼呼的鼻子为中心,在脸部均匀地分散着,一粒没有增多,一粒也没有减少,一副此生不改的忠贞样子。
  
  廖华还是一个一线天的眯子眼,笑起来的时候,他总是死命瞪大眼眶,维持一线天的一线光明。他若笑得得意忘形,一线天便全军覆灭,满脸雀斑在一片十分难听的破锣鸭公嗓的笑声中尽情跳跃。
  
  那时候,我以为自己一生一世都不会喜欢廖华,但对班主任周老师安排他与我同桌毫无办法。我不知道廖华的爸爸是某个大型瓷厂的一个什么科长,我也实在没法将他爸爸是个科长和周老师非要安排他与我同桌这件事想象关联起来。一切都和我没有关系。我从小学习好,长得也好。我从小单纯、自我、骄傲。可是周老师说,“你是班上学习最好的学生,是最优秀的榜样,你要好好帮助廖华同学。”我的单纯,使我的热血在年幼的血管里,蓬勃燃烧。就算再不喜欢廖华,我都要一往无前地帮助他。
  
  每天早读时间,我帮廖华检查作业。他的眼睛一线天,字却写得又粗又大。他的作业若有那道题做错了,我便拿铅笔在那位置轻轻画个叉。我当然不敢也没有权利用红笔,但即便是用铅笔,也非常过瘾。然后我就在草稿纸上给他演算讲解,然后就将草稿纸和手上的铅笔往他面前一推,用不大却绝对威严的声音说,“订正!”廖华便忙不迭鸡啄米似地点头,用块橡皮在作业本上错的地方起劲擦,却又有力过猛,“嗤”一声将作业本的纸擦破了。
  
  廖华是个让我们班同学畏怕的老留级生。不论男生女生都怕他。那时候,老留级生似乎就和小流氓画了约等于号。我们那时候没有双肩书包。无论是男生的军绿书包还是女生的花格子荷叶边书包,大家都老老实实,不是斜挎在肩上背着,就是单肩背着。廖华也是用军绿书包,但他既不斜挎在肩上,也不是单肩背着,他是手掌朝天,几个手指反拽住书包带,将书包反搭在肩上,然后走路的时候故意一摇三晃,有时候,还嘬起嘴巴边走边吹口哨,简直流氓腔调极了。
  
  廖华在老师面前都有些忘乎所以。周老师经常在课堂上点名叫他起来发言,很客气地说,“我想请廖华同学来回答一下。”廖华听到叫他的名字,就目光呆滞地看着周老师,颇有些怨恨的意思,半天不起身。那时候,我们谁不把被老师点名发言看做一件十分荣耀的事情啊?每每都是,老师说“下面,我请一个同学来回答这个问题”的关子刚卖,我们就唰唰举手。有的同学整个手掌五指张开,仿佛要一手遮天的样子;有的同学四根长的指头死死闭拢,然后大拇指再竭诚倚靠上去,象是举着一把时刻准备杀人的刀;还有的同学另一只手托住举起的那只手的肘关节,并不时在课桌上兴奋地连跺几下,嘴里急切地说,“老师,我,我……”
  
  “你还不站起来?”说这句话的不是周老师,通常都是我。我象低头认罪一样看着课本,翕动嘴唇的时候尽量不动声色。廖华就“蹭”地站了起来。即便他回答不出问题,他的姿态还是让周老师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周老师给廖华的问题总是异常简单,按照现如今的话讲,那是发给弱智的安慰奖。可即便如此,廖华这个弱智,还经常回答不出来。我总是低着头,不敢看周老师的眼睛。我很惭愧,我没有把弱智的廖华同学帮助好。
  
  “我回答不来。”对于周老师的问题,廖华站起来之后,态度明朗,回答简单干脆。接下来的片刻沉默是金,既是属于周老师的,也是属于全班同学的。
  
  “真是蠢材!”我耳朵根子发烫,低眉顺眼对着课本继续翕动嘴唇咬牙切齿。
  
  “好的,廖华同学先请坐下吧,下面我们请叶卿卿同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廖华同学平时要多虚心向叶卿卿同学请教。”周老师继续点名,我根本没有举手。
  
  我回答完问题坐下的时候,顺便瞟一眼廖华,他那时候多半低着头在抠手指。他很少低着头的。他的耳垂象两块透明的琥珀。
  
  当天的家庭作业,周老师一定会布置那道点了廖华回答不出又点了我回答的题目。第二天早读检查廖华的作业,他就会特别积极主动,将那道题目的功课翻给我看,很讨好地将脑袋与我凑在一起,粗壮的手指指上去,那一笔一划粗粗重重的字显出庄严和认真的痕迹,“你看咯,我这样答,对得啵?”廖华问我。我“嗤啦”一声将那一页作业翻过去,轻描淡写地,“还答不对,你还不如去死……”廖华便搔搔脑壳,有些难为情地笑了,又赶紧翻书包,“哦哦,现在检查数学,还有数学,你检查……”
  
  下早读的课间,有时候廖华会在抽屉里摸摸索索,然后暗地里从他那边往我这边递东西过来,不是一个黄澄澄的大橘子,就是几根脆啦啦的麻花。刚开始的时候,我觉得非常耻辱。我没有他力气大,也不好意思声张,那实在太难为情了。我便动用肩部的力量,暗暗在抽屉里和他推来阻去,咬住下嘴唇,眼神恶狠狠地瞪着他。可他那时一点也不害怕我,一只手固执地将东西塞过来,满是雀斑的脸上充满了哀恳的表情。我便扛不住投降,接受了他的笑纳。廖华给我的东西,无论是橘子还是麻花,都好吃得很。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45
小学毕业考的无私帮助
  
  小学毕业考前夕,我在周老师的引领下,和廖华的爸爸见了一面。他送了一块画了梅花的瓷盘给我,同时出了一道题目考我。
  
  “你看见这块瓷盘的画面,会想起两句什么古诗呢?”廖华的爸爸——廖科长问我。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我回答说。
  
  廖华的爸爸——廖科长便“啧啧”赞叹着将瓷盘递给我,又不停地用手抚摸我的头顶。
  
  “谢谢廖科长。”我说。我不想称呼他廖伯伯或是廖叔叔。还好他没有再追问我对这两句古诗意境理解的深刻含义,我的聪明和优秀,从小就是天晓得的。
  
  接下来,周老师和廖科长互相配合,语言加肢体动作,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令我明白,我应该在毕业考时全力以赴帮助廖华。
  
  “可是我到底要怎么做呢?考试时不许讲话的。”我手中摆弄着廖科长送给我的瓷盘,觉得心中很迷惘。
  
  于是周老师和廖科长就告诉我说,我答卷完毕以后可以尽量将卷子举高一点,或是将每一题的答案写成小纸条递给廖华。
  
  “我到时候,会把廖华考试的位置,调到你后面,你要配合老师,好好帮助廖华,知道吗?”
  
  我一直是个矫枉过正的人。我把帮助廖华,当成了比自己毕业考试更重要的使命。当然,毕业考试的题目,无论是语文还是数学,我都太自信了。我写完了卷子,再检查一遍,那时考试的时间只刚过了三分之一左右。因为有了周老师的特别关照,我大胆回过头来看廖华,他将一支笔在手中转动着,眼神悠然望向窗外。我举起卷子,他并不抄。我放下卷子,又大胆转身,对他怒目而视。他停止了转笔,有些无辜地看着我。我只好写小纸条,写好后一个一个传给廖华。廖华将纸条慢条斯理埋在卷子下面展开,他看了答案以后,也还是不抄。我觉得监考老师一定是看见我和廖华这种近乎明目张胆的舞弊了,但他仿佛瞎了眼,视而不见。于是我只好再次回过头来,对廖华怒目而视。“你还不快抄?”我已经习惯了象个地下党员,不动声色地翕动嘴唇对廖华说话。他这才慢慢地对着一张张纸条填写起考卷的空白。他一点也不急,仿佛不是在抄写,而是在一笔一划画画。我时不时地转过身回头看一眼,他便停下笔,冲我无声一笑,一线天努力睁大。考试结束的铃声响了,廖华如释重负,第一个冲到讲台上去交卷。他起码还有将近一半的题目空在那里。我交了试卷回到座位,看到廖华的座位底下象天女散花似地撒满了撕碎的小纸条的碎屑,那好似罪证和尸体。
  
  我以年级第一的优异成绩进了省重点中学。廖华考进了一所以陶瓷绘画为主要培养专业的工艺美术学校。还是在周老师的引领下,廖华的爸爸——廖科长,又带了一块瓷盘满脸堆笑来找我,廖华跟在他爸爸身后,边上还有一个藤精鬼瘦的男人,对着他爸爸点头哈腰。原来那个藤精鬼瘦的男人竟然是周老师的老公。
  
  我喜欢那块瓷盘。那块瓷盘上面画着群鸟齐飞,只有一只鸟儿落单,它歪着脑袋,以回首的姿势立在树枝上。我最喜欢那只立在树枝上的鸟儿。它的眼睛又黑又圆,透露着满腹心事。但我再也不肯接受廖科长的礼物。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46
老师最不喜欢的学生
  
  全新的中学生涯就此开始了。我的新班主任姓余,也是一个和周老师年龄差不多大的女老师,也教语文。我的语文成绩一向是各门优秀功课中的最优秀,但这位余老师,一点也不看重我的优秀。她不喜欢我。我后来看出来,男生与女生相比,余老师绝对是喜欢男生;我后来还看出来,一个学习好的女生与一个学习差的男生相比,余老师绝对还是喜欢男生,她叱骂差的男生时,语气也还是溺爱的,她表扬好的女生时,语气依旧是冷淡的;我后来更看出来,无论是与班上的男生比还是女生比,无论是与学习好的比,还是与学习差的比,余老师最不喜欢的学生,就是我。我曾经所拥有过那么多的关于老师们赞不绝口的“我最喜欢”,在余老师这里,换成一份巨大而专制的“我最不喜欢”。我当然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是各个老师眼里心里最喜欢的学生,但我至死也不明白,我为什么又是余老师眼里心里最不喜欢的学生。
  
  小学时,我骄傲而不抑郁,到了初中,我抑郁,并且继续骄傲。那时候,我还不会使用“抑郁”这个词语,在我对“抑郁”感同身受却无从表达时,我选择了愈加发奋!初一年级第一学期结束,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正副六门功课,我门门第一。教室后面的红旗榜上,我刷拉拉六面红旗迎风招展过去。可是,我们还有一门功课,叫做“综合操行”,综合操行究竟是门怎样的功课,我至今都没怎么搞清楚,我只知道这门功课既不上课也不开堂考试,就是直接由班主任老师鉴定,但这在当时是一门最重要的功课。我的综合操行得的是一面小黄旗。类似于考试成绩的五十分,不及格。大部分的男生和一小部分女生得了红旗,那肯定是代表满分优秀,大部分的女生和一小部分的男生得了紫旗,那代表考试成绩的七十分,马马虎虎。我是唯一的一面小黄旗,综合操行。于是,那一学期的“最优秀”于我琵琶别枝,投入另一个名叫郭小沫的男生怀抱里。郭小沫除了综合操行是红旗外,其余门门功课的成绩都在我之下——之下一点点。
  
  在我还不懂得使用“抑郁”这个词语来形容自己的感受时,我又过早地身体力行了“扭曲”。我写了一张小纸条,偷偷夹在余老师放在讲台上的讲义夹里。我是这样写的,“综合操?行!”,落款是“郭小沫”。
  
  郭小沫本来要走马上任当班长,后来殊荣却又落到另一个成绩在他之下——之下一点点的男生那里。不久之后,“扭曲”找上了郭小沫,他将我的名字,改叫“叶仇仇。”
  
  该来还是不该来的恋爱信
  
  在我身体力行了“扭曲”之后,“轮回报应”很快又找上了我。郭小沫有个双胞胎妹妹叫郭小若,郭小若在那所工艺美术学校与廖华是同班同学。我不知道郭小若与廖华的友谊是如何发展的,他对她的信任度,已经到了托她转交一封信给她哥哥的同班同学叶卿卿的地步。
  
  我多么希望是郭小若直接将廖华那封信交到我手上。另一个学校的女生结交另一个学校的女生,在当时也不算特别过分的事情,天高总是要任鸟飞的嘛!然而郭小若这只鸟将廖华写给我的信交给了她的双胞胎哥哥郭小沫,她请她的哥哥将信转交给我。郭小沫如获至宝,将“别的学校男生写给叶仇仇”的恋爱信上交到余老师那里。我多么希望廖华从来都没有给我写过信。
  
  余老师将我找去时,满脸严肃,又强忍笑意。那笑意,只有我察觉得到,含义复杂,轻蔑、妒忌、憎恶——以及偷看了别人肚脐眼的阴险窃喜。
  
  “女崽俚就是麻烦事多……这才点点大,就偷着发情谈恋爱了,现在成绩再好有什么用,明朝心一野,一天到晚想男人,成绩马上滚下来!叶卿卿你说,这个给你写情书的男孩子,是不是你小学就谈了的男朋友?这还了得……”余老师的询问和训斥,十分麻辣。她虽然为人师表,但话语却正一半,邪一半,“发情”、“想男人”这些个惊心动魄的字眼,组装在一片冠冕堂皇里,象一截肛门口的屎撅子——臭到了眼上。我需要严重声明的是,我从来,我一直——都感觉余老师正一半的冠冕堂皇是装的,邪一半的扭曲变态,是真的。初二的时候,余老师是个离婚女人的秘密再也捂不住。因为我们开设了生理卫生课,大家突然都对这种问题有了空前强烈的了解兴趣。
  
  我总算是与廖华写给我的那封信有一面之缘。那就是一张作业本上撕下来的一页纸,上面写了一段书写痕迹粗重的乱七八糟的话。写了什么我真的没有太大印象,就是看到自己的名字“叶卿卿”在短短一段话中出现了四、五次,然后就是感觉廖华语文进步了,因为他用了一个充满感情的成语,“茶饭不思”。
  
  而加深我对于“茶饭不思”这个成语印象的人,却是余老师。“嘿嘿,‘茶饭不思’,鸡屎样大的人,就晓得‘茶饭不思’,母狗不摆尾,公狗不拉筋……叶卿卿你说,是不是你小学就提早发育熬不住勾引男同学了……女崽俚就是天生的贱货,长得好的就更是不要脸的贱货……”当时只有我和余老师两个人在办公室里,我不能确定郭小沫有没有躲在办公室更里面一间。她有些刹不住车,正一半、邪一半兀自过瘾地放肆下去。我就在余老师过瘾训斥的时候,面无表情地撕碎了廖华写给我的那封所谓的恋爱信。我撕得很碎,好像小学毕业考时,廖华座位底下那无辜的一摊。我将属于我的罪证,变成无数个碎片小尸体,然后我一扬手,将尸体朝余老师的脸上挥洒过去。她还在教训我,估计是教训我为什么心虚手贱要撕掉恋爱信。她的嘴唇和眼睛同时张大着,有一张纸碎片粘在了她的嘴唇上。实在是太巧了,那粘在余老师嘴唇上的纸碎片上有残留的两个字,“不思。”她“呸”一声吐掉纸碎片,伸出手来打算揪住我,我已经从鼻孔里“哼”了一声,转身离去。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47
立志做个骄傲的差生
  
  我做好了思想准备,被校长召见,叫家长去学校,写检查,受处分,甚至被开除……我都做好了思想准备。然而什么也没有发生。余老师自受了我碎片一扬之后,好象得了彻底的健忘症,她绝口不再提恋爱信之事,不再关注我,也不再刁难我。郭小沫有时眼神纠结地看看我,又看看余老师,余老师根本没有任何反应。而我感到鼻酸眼热,我垂下眼皮,从此,立志做个差生,骄傲的差生。
  
  春天来过,又走远了。我的各门功课成绩如愿以偿跌到六十分以下,除了语文。语文测验的时候,我蓄意恶作剧,除了作文,其余的地方我全空着。会做我也空着。余老师也空着,不用红笔去批改我空着的地方,但她总是给我的作文一个很大很夸张的大勾,红颜色的,然后再在卷首批一个“优+”。
  
  课堂上,我不喧闹,也不再听讲。我看见窗外柳树发芽了,就趴在课桌上满纸乱写,写的都是一句话“丝发披两肩”;我听见鸟儿唱歌了,就改成另一句话“不如归去”,我闻到花香了,又换一句话“芬芳苦心事”,我在学校边上的池塘里看见鱼儿摆尾,回到课堂上发呆,又写一句话,“渴望深水游。”
  
  廖华就在这个时候来找我。那时的天气,正是刚开始可以穿裙子的时节。
  
  是郭小若陪廖华一起来的。她先对我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我以为我哥哥好心好意……”她有一张与郭小沫五官酷似的脸,但她叫我“卿卿”,连“叶”的姓氏都不称呼。“叶仇仇”恨郭小沫,但是“卿卿”喜欢郭小若。
  
  廖华一开始有些拘谨,反而故意装作吊儿郎当的样子。夕阳西下的放学时分,在我所在省重点中学的后山上,他咧嘴笑着,大睁着一线天的眼睛,过了一会干脆捶胸顿足放声大笑,让一线天全军覆灭。我一直漠然无动于衷。我不说一句话,也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廖华,任身后,夕阳西下。他突然就终止了表演,成年的忧伤在一线天的眼光中,再也藏不住一览无遗。“叶卿卿,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一定要再努力做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廖华说。
  
  我怀疑廖华后来的话都是郭小若教他的。他的版本和她的版本一模一样。他一直都需要一个女生来单独帮助教育他。
  
  我长叹一口气,在一块石凳上坐下。于是,廖华与郭小若也坐下。廖华从他的书包里掏出黄澄澄的橘子和脆啦啦的麻花来。我们三个人吃得很开心。
  
  天色渐渐向晚,我第一个站起身来。“不早了,我们回去吧。”我一边说,一边已经迈开脚步。
  
  “叶卿卿,你等一等。”廖华忽然急促而高声地叫我。
  
  “你再坐一会,我给你画张画,很快,好吗?”他说。
  
  我便再坐在石凳上。这次我感到屁股底下一片冰凉,仿佛夜的露水提早降临。我以为廖华画的是我的人像,谁知道是花儿。几分钟后,他递给我的一张画上,鲜红的一朵花儿,在洁白的画纸上用尽全力,倾心倾情地怒放着,好似烈焰,又好似心底热血。我不知道那是不是玫瑰,但是,很美。
  
  “谢谢。”我收起廖华给我画的花儿,对叠一下,放进书包里。我再次准备开步走的时候,廖华又叫了我一声,“叶卿卿”。我不动,但并不转身。他追上前一步,将我斜挎的书包,往后一点,再往后一点。书包,终于遮住了我的屁股,书面语那叫做臀部。我的书包是暗红色的格子布。我还是不动,也并不转身。“谢谢”。我再说一声,然后,头也不回地,开步朝前走。
  
  我回到家就立刻洗澡换下了那条初夏刚穿上的洁白连衣裙。我那时候还没有自己洗过衣服。我将那条连衣裙展开平铺在我的小床上,扇形的裙摆象一张别致的画纸,上面开着一朵鲜艳的花儿。
  
  我来了月经。花儿盛开,是成年的标记。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48
 忧郁与成长同在
  
  我的好学生时光一去不返。初潮的成人礼后,我迎头痛赶,渴望再次力争上游。然而,小马过河时,冰冷的河水无情地侵蚀了它奔腾的骨质,看起来四脚俱全,其实,已伤入骨髓。日后,当别人日行千里时,它只能折价为半。年轻时的倔强、稚嫩,最后都化作了成长过程中的一路忧伤,原来,即使再有勇气和信心,一切都会来不及。初三毕业,我以中下游的成绩考入一个中下游学校的高中。高一的时候,我清秀善感,给自己取了此生第一个笔名,名曰“五百里”。
  
  我那时已经有了一米六的身高。我在街上偶遇了廖华。一个矮矬的小胖子,还是很黑,笑起来努力睁大一线天的双眼,满脸雀斑跳跃。他不再背书包。廖华说,他爸爸所在赫赫有名的大瓷厂被改制合并,廖科长开了一个私人瓷器作坊,廖华开始学画瓷器。“我画的是花鸟”,廖华说。但他再次送给我的一张画,是人像画。画纸上一个清秀的女学生,齐耳的学生头,短发在耳际弯成一个好看的月牙弧度,鼻梁上架着一副微微往下滑的眼镜。画的是我。
  
  再后来,我高考落榜了。我在市中心的中山路商业街给浙江的私人老板看店卖鞋子。星期天的时候,驾一张钢丝床当特价车摆放在店门口,“哦,价廉物美的温州男女牛皮鞋便宜卖哦,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哦,温州男女牛皮鞋,价廉物美便宜卖哦……”
  
  廖华站到我的鞋摊前时,我正举着一只硕大的假牛皮男鞋当街起劲叫卖。他没有说话,也没有笑,一线天的眼睛因为满脸严肃,仿佛真的变大了一些。“呃……廖华,你要不要给你爸爸买一双牛皮鞋?”我还是戴着眼镜,眼镜还是时不时顺着鼻梁往下滑。
  
  “叶卿卿,你应该好好读书,你应该是要当作家的。”廖华的语言,已经完全成人化。我还是举着那只硕大的假皮鞋,呆呆地望着他,再也说不出半句话。
  
  “你跟我来学画瓷器,画花鸟,天上自由飞翔的小鸟,和枝头盛开的鲜花,好不好?”廖华说。他的话语,似乎有了一丝真正恋爱的含义。我不说话。但我还是觉得温暖。我顺从了我的温暖感受。
  
  廖华的花鸟已经画得很好。他总是画极鲜艳的花儿。花瓣层层叠叠,绵密鲜红。偶尔添上几颗露珠,仿佛伤心的眼泪,洇血而成夺目光华。他画的鸟儿总是成群结伴,却又总有一只形单影只,独立枝头。那只独立枝头的鸟儿,总是保持一个回首的姿态,大睁着又黑又圆的眼睛。鸟儿的眼睛里,透露着满腹心事。
  
  “我画虫子和鱼儿。”看了廖华画的花鸟之后,我对他说。我先是在那种半透明的玻璃纸上印着摹本描画,小半年以后,再丢掉摹本,独自在玻璃纸上画。我画完了整个寒冷的冬天后,有一天,廖华将一个干净的白胎瓷瓶摆在我面前。“你现在开始在瓷器上画。”他说。我不敢动画笔。
  
  “你就想,春天来了,虫子从冬眠中醒来,蠕动着身子,从芬芳肥沃的土壤里抬起头来,河水解冻了,鱼儿摇头摆尾,在水里自在地游来游去……”廖华的语言,已经文学得很是了得。他已经不背书包很久了。那些瓷器,和瓷器上变成花鸟的油墨粉彩,将他熏染得如此意境唯美。
  
  我亲手敲碎了我画了一条鱼的瓷瓶。一切都和我想象中的大相庭径。那不是河中欢游的鱼儿,反而令我联想到刀俎。瓷器碎裂的清脆声响后,我又“啪啪”拗断了手中的画笔,掀翻了颜料盒。廖华家瓷器作坊的后院里,有一棵常青树。瓷器的碎片、斑斓的颜料,断折的画笔,满地狼籍令树木戚戚。它哗哗摇着树叶,以一种不败之绿,安抚着我的哀哀哭泣。
  
  郭小若就在这时朝我走来。我一直忘了说,郭小若也在廖华家的作坊里学画瓷器,比我更早。
  
  “卿卿,是应该要当一个作家的。”郭小若,手抚着我伶仃的肩头,这样说。她一直和廖华心有灵犀。我喜欢她。
  
  我在喝了廖华与郭小若的喜酒之后,整理行李去了上海。我的父亲,在替我装了满箱子的书之后,突发脑溢血,就倒在我的箱子旁边。我的箱子里有《红楼梦》、《乱世佳人》、《阅微草堂笔记》、《聊斋志异》、《茶花女》,还有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和萨冈的《你好,忧愁》。
  
  从此,我与书,书与我,天涯常伴。
  
  第一次立足在上海站,有一个身型清瘦高挑的男人来接我。他穿着藏青色中长呢子大衣,戴着一副金丝边的眼镜,看起来,没有什么故乡人的气息。
  
  “秋秋,小若说,让我来接你。”他是郭小沫,他又随意替我改了名字,从不问我,愿不愿意。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48
两个世界的征战和疏离
  
  郭小沫成了以研究陶瓷绘画艺术著书立说的作家,“我为宣传弘扬家乡陶瓷艺术文化,鞠躬尽瘁,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常常这样洋洋自诩。事实上,后来他只是成了一个陶瓷艺术品买卖的经纪人。他在廖华这样的艺术创作者们和上海一些崇尚陶瓷艺术的买家们之间穿梭来往,他将廖华们美轮美奂的瓷器,加上自己文字组合的玄妙包装,以不可思议的高价卖给那些有品位有眼光当然也有钞票的买主们。他组织廖华们到上海开展览,又组织买家们到家乡参观体验。他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天才使者。廖华们发了财,在上海买了江边别墅。买主们更是喜笑颜开,那些不会腐朽的瓷器静静地睡在他们家的储藏室里,身价和上海的房价似的,“蹭蹭”地往上蹿。我们也买了别墅,在上海。我是说我和郭小沫。
  
  “秋秋,百年之后,无论是那些买家,还是廖华,他们的子孙都该好好感谢我。你看,我既不画瓷器,也不买瓷器,我就是靠几个字,也可以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万贯家财……”郭小沫在我们家的别墅露台上,手舞足蹈挥斥方遒地说。
  
  我好不容易怀了孕。我很后悔自己嘴快,将怀孕的消息告诉了郭小若。我几乎已经忘记,无论她和我再怎么知心知意,她都是郭小沫血肉相连的同胞妹妹。
  
  廖华和郭小若也来到上海,故土就这样远离。很奇怪他们一直没有孩子。郭小沫经常去廖华那边,我很少跟去。我见不得他对廖华指手画脚的样子。但有一天,郭小沫把廖华带到我们家来了。
  
  廖华的身高停在了一米六,但他现在成了一个矮小黑瘦的中年男人。他的眼睛,还是一线天似地,一笑就尽力睁大,雀斑却似乎少了很多。那是因为脸瘦了,又黑,雀斑躲进岁月收藏的魔盒里去了。他进门的时候,对我咧嘴一笑,“卿卿,好长时间没看到你,你好吗?最近写了什么小说吗?”
  
  “廖华,你瘦了,小若没来吗?你们今年过年回去吗?我和你们一起……我正在写一篇《过年》的小说。”我说。
  
  “好了好了,别得瑟这些没用的。秋秋,你去煮咖啡,等会端到书房来。廖华,我和你说,你再这样下去,上海的别墅你就别想继续住下去了,没见过你这么不识时务的……”郭小沫打断了我们。
  
  “对不起,小沫,我不喝咖啡,我喝茶,绿茶。”廖华说。
  
  “你……你来到上海这么久还没学会喝咖啡?你看看,你光画个瓷器,和人交涉买卖都是我替你打点,不指望你学会喝酒应酬,你怎么僵化到连咖啡都没学会?上海滩谈生意,是以喝咖啡和洋酒为主流的知道吗?要赚这里的钱,就要适应这十里洋场的多元文化气息……”郭小沫最近好像得了麻风病,嘴巴一张,似乎就再也关不起来。
  
  “真是谢谢你,这么多年,小沫,可是……我还真是准备回家去。小若要是愿意,就让她留下吧,你替我好好照顾她……”廖华说。
  
  我就在这时,端了郭小沫的咖啡和廖华的绿茶过来。“你……”郭小沫用手指点着廖华,又回头横看一眼我,仿佛我们是同仇敌忾的一伙,然后,他突然扯起廖华外套肩膀那块,姿势仿佛拎一只不肯老实进笼的小鸡仔,往书房推搡而去,“你他妈……走,我跟你到里边谈。”然后,他忽然想起我,又回头,手依旧扯在廖华的外套肩膀那块,“你他妈给我回房呆着!”郭小沫突然变得声色俱厉。他经常这样。
  
  “那咖啡和茶呢?”自从跟了郭小沫结婚,我的智力,局部也经常出现短路障碍。
  
  “去死!”我短路和障碍时,郭小沫都是最彪悍的,他的怜悯和温情,从不在此刻。
  
  郭小沫拎着廖华进了书房,我随后跟来。我门也没敲,“咣当”一声,一脚踢开了书房的门。郭小沫象受惊的兔子,“蹭”地跳了起来,我脸若寒霜,看也不看他。
  
  “喏,廖华,你的绿茶”。我把茶端给廖华,他赶紧站起来接过。
  
  “我的咖啡呢?”郭小沫真无耻。
  
  “去死!”我铿锵回敬道,然后,我又退出书房,“咣当”一声带上了门。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49
谁能逼迫谁
  
  廖华从不正面和郭小沫争执,但他现在瓷器画得难看而落伍,卖不出去。郭小沫又一次把廖华带来我家里,那时候,郭小若刚陪我做了孕检回来。我说不要她陪的,但我实在无法抵挡她的热络关心,我终于感到了这关心里面堂而皇之的监视。是我阴暗,所以常常如此,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吗?我不敢追问,便敷衍自己,“是又怎么样?”很有些玉石俱焚的意思。
  
  廖华更加迅速地瘦下去,显得愈加矮小。但他面对我,脸上还是笑。“卿卿,怎么样?一切都还好吗?很快就要有小宝宝了,别写太多字,电脑有辐射的……”廖华说。郭小若正递给我一杯参茶,一边对廖华说,“行了,别跟个娘们似的,卿卿我会照顾得她好好的,宝宝,是吧?”郭小若看来真的很爱我肚子里属于她哥哥的孩子,也许是她自己还没有孩子的缘故,她叫“宝宝”,让我感到很肉麻,同时我又为我的肉麻惭愧了一下。“哦,对了,廖华,你那牡丹画得怎么样了?你也上心点,小沫那,等着接这单生意的人有的是,这是我哥拉扯我们……”郭小若又说。
  
  “我不是画牡丹的。”廖华说。
  
  “你不是画牡丹的?你不是画花鸟的吗?画的基本功小沫都说你完全没问题,现在画牡丹‘春王之王’、‘万里江山’好卖,你知不知道?”
  
  “呵呵,我不是很知道。我只知道画,卖都是你和你哥在卖。”廖华说。
  
  “那你倔个什么劲,叫你画什么,就画什么,我们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郭小若说。
  
  “可是我不会画牡丹,也不会画凤凰和孔雀。”廖华说。
  
  “你就是一只永远飞不上枝头的破麻雀……你想画啥就画啥,那你就滚回老家去,别墅的贷款还没还清,我连怀孕都不敢,你不要坑死了我……”原来,郭小若骨子里,和她哥哥还是很相象的。
  
  “我是要回家去了,早就想回家去了,作坊里只怕后院的花草都荒了,鸟儿们也没有家……”廖华说。
  
  我的眼泪,就在这个时候,再也忍耐不住成串掉了下来。问世间,有几人,能如廖华,始终做个忠于自己的有心人?
  
  “廖华,我跟你说,这牡丹,你画也得画,不画也得画!你不将江边别墅的贷款给我画出来还清,你逃到天涯海角,我也要将你捉回来!你看看你还象个人吗?自己有手艺能混饭吃的男子汉,没有七尺总也有一米六,还好意思丢了老婆和债务一走了之,你真是枉为我当初捧你一片苦心,不是为了小若,我早就不想理你了……”以上象麻风病开口就关不住的一大堆话,是郭小沫说的。他的嘴角两边,堆着白沫。那是心火在旺盛燃烧。
  
  我除了无言在掉眼泪,还没有开口说一句话。仿佛是一种错觉,我看着廖华,看他在一瞬间更加急剧消瘦矮小下去,仿佛一块即将被世界吞噬消融掉的过期的冰激凌。
  
  “小若,我不耽误你了,贷款你放心,我就是回老家,也会承担的。我们离婚吧。”廖华说。他不再笑,他的一线天的眼睛,果然就大而圆睁了许多。
  
  “豁朗”一声!郭小沫顺手摔碎了一个瓷器杯子,白如玉的底子上画着清秀端庄的青花。那是廖华的珍爱,在我和郭小沫结婚时,他将他的珍爱,送给了他。他现在,毫不留情地摔碎了他。
  
  “早就该和你这个不知好歹的畜生离婚!画完了牡丹,还清了贷款,小若,你马上跟这个姓廖的畜生离婚,哥哥给你在上海滩重新再找一个好的……没见过这种不晓得好歹的垃圾货……”白沫在郭小沫的嘴角越堆越多。
  
  “廖——华——!”我突然,象个凄厉的女鬼一般,长啸一声。
  
  “卿卿,没事,没事,不要吓着你,不要激动……”廖华又努力地堆上满脸笑容,他预备要靠近来安慰我,又似乎害怕什么,最后只是远远对我积极笑着,摊开双手,那也是一个积极的,却又是无奈的手势。
  
  “你他妈滚,秋秋是我的老婆,我劝你不要搞错了对象!”郭小沫继续吐着白沫。
  
  “廖华,答应他们,留下来,把牡丹画完。”我终于说了一句完整的话。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50
我要与世界玉石俱焚
  
  廖华留下来画完了郭小沫要求他画的牡丹。我看了,觉得画得并不好,完全没有国花牡丹那种万艳光华的大气,虽然工笔很细,但我还是觉得不好,象假花。但郭小沫围着廖华画好的牡丹搓着双手转了一圈,口中“啧啧”连声,“太好了,太好了……”
  
  “我好想觉得并不是……”我说。
  
  “卿卿,你不懂的,我哥说画得好,就一定好!”郭小若说。
  
  “廖华,你自己觉得,画得好吗?”我转身问廖华。
  
  廖华并不回答我。他更黑瘦了,话也越来越少。但他还是坚持给我一个温和微笑,无声地,从我的视线里转过身去,望向窗外。
  
  “呵呵,还是小若懂事,到底是自己的妹子了解我……”郭小沫说。他嘴角的白沫现在动不动就溢出来,而且越来越多。
  
  我已经快七个月的身孕了。我从廖华窗口站立的方向,慢慢又转身转回来,面向郭小沫,“郭小沫,呵呵你真本事,要不,我也画一幅牡丹,我知道,你一定有本事让我画得好……”
  
  “你……我……你这个叶仇仇,不是看在我儿子面上,你他妈的……”郭小沫原来从来没忘记“叶仇仇”,他在一个瞬间,脱口而出。
  
  卖牡丹画的收益,令郭小若迅速还清了别墅的贷款。她清清爽爽和廖华离了婚,然后又迅速地将别墅卖掉,于是她获得了一笔卖牡丹画收益双倍翻番的存款。她只是重新租了一套房子。廖华已经带着简单的画具回了老家。郭小沫的收益是一套南北通透的公寓房。他说,“别墅还是留给儿子将来住,我们老了,住住上海的公寓房,已经比在老家好了千百倍。”
  
  “你怎么就那么肯定是儿子?要是女儿呢?”我问郭小沫。
  
  “别瞎说。”郭小沫说。他嘴角的白沫越来越多。
  
  我也想和廖华一样回家去,既不想住上海的别墅,也不想住上海的公寓房。我怀念廖华家有着常青树的瓷器作坊院子。
  
  于是,我去做了引产手术。我不是不爱我的孩子,我只是,不想他来这世间受苦。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50
算不算与世界的和解
  
  我引产以后大出血。在手术室里,医生举着戴了皮手套的血淋淋的双手问我家属电话。我感觉疲累的灵魂,正渐渐脱离了苟活的身躯,高贵地冉冉飞起,温热的液体汩汩从我身下,象小河一样欢快流淌,象是为灵魂的起飞,唱着赞歌。
  
  “我没有家属”。我的躯体最后说。
  
  春天再来的时候,我的坟头刚刚长出郁郁青草。我的坟头,当然不在上海。廖华带了礼物来看我。那是一本书,书名叫做《今生今世,自由飞翔》。这是一个贪婪的作者,仿佛要把所有的心事倾吐给世界。在这本书里,共分两辑,一辑是小说,取名为“鸟语”,另一辑是散文随笔,取名为“花香”。书的封面,仿佛是廖华亲自画的一般:湛蓝浩远的天空之下,群鸟齐飞;唯有一只鸟,歪着脑袋,以回首的姿势立在一根遒劲的树枝上。它的眼睛又黑又圆,透露着满腹心事。而在树枝左下方,一从鲜艳的花朵,带着象晶莹眼泪一般的露珠,倾心倾力地怒放着。这本书的作者是“叶卿卿”。
  
  “卿卿,你是应该要成为一个作家的,现在,我把替你出的书带来了,里面替你整理的文稿,也不知是不是你最中意的……《今生今世,自由飞翔》是你写的书,也是我完成的作业,你再替我检查一回吧……”
  
  “卿卿,原谅吧,宽容吧,你可以对自己要求高,却不能对别人,更不能对世界要求太高。孩子是无辜的,小沫,小若,还有我,都是爱他的,不比你爱他少。”
  
  “卿卿,孩子可怜,他会哭的,你在那边,要好好带着他,你也别哭……”
  
  “卿卿,你让我替他们把牡丹画完,我听你的劝,你为什么不听我一声劝呢?”
  
  “卿卿……”
  
  廖华在我坟前说了许多话。他把我写的书《今生今世,自由飞翔》放在墓碑前,一阵凉风吹过,吹动页面,好似我在呜咽作答。
  
  以下是我的灵魂所见。
  
  郭小沫在得到我引产大出血死亡的消息后,就中风倒地。他被抢救过来后,就坐在轮椅上了,浑身哆嗦,双手抽搐,嘴脸歪斜。但他嘴角的白沫倒是干净彻底地没有了,心火一去千里。郭小若退了她租的房子,又帮她哥哥卖了别墅,变成大量治疗中风瘫痪的医疗费用,源源不断地灰飞烟灭。
  
  天渐回暖,但郭小沫坐在轮椅上,腿上盖着厚厚的羊毛毯。他哆里哆嗦地示意郭小若将他推进公寓房的一个小储藏室,又哆里哆嗦地从毛毯底下伸出手,手上拽着一把铜钥匙,他示意郭小若用铜钥匙打开储藏室那扇柜橱的门。郭小若开了柜橱。空空的柜橱里静静地藏着一块瓷盘。郭小若拿起那块瓷盘盯着画面反复端详:湛蓝浩远的天空之下,群鸟齐飞;唯有一只鸟,歪着脑袋,以回首的姿势立在一根遒劲的树枝上。它的眼睛又黑又圆,透露着满腹心事。而在树枝左下方,一从鲜艳的花朵,带着象晶莹眼泪一般的露珠,倾心倾力地怒放着。盘子下方的红色印章是“廖华”。
  
  郭小沫哆里哆嗦抬起胳膊,手指着郭小若手里的瓷盘,翕动嘴唇抖抖索索,半天发出一声苍凉之叹“卖……”郭小若双手捧着瓷盘,忽然将它往胸口捂住,双肩抖动,“窸窸窣窣”地哭泣起来,“哥哥,这块盘子是假的……廖华画的盘子,已经给我偷偷卖掉了,这块是我仿着他的画的……”
  
  “啊……”郭小沫沉闷地发出一声惊叹,他绷紧了整个身子,要从轮椅上站起来,却终是无力地瘫软下去,他的头颅渐渐向一边耷拉过去,他眼角淌出的一滴眼泪,比嘴角溢出的口涎,以更快更敏捷的速度,向地面坠落。
  
  郭小若给廖华打了电话。廖华赶来上海时,郭小沫正在朝南的阳台上晒太阳。他的坐在轮椅上面朝太阳的背影,是一个温和而寂寥的画面。
  
  “小沫,不用担心,我来了。”廖华说。郭小沫的轮椅转过来,他的脸很干净,稀落的头发里也散发着着洗发水的清香,他努力抬起右手,廖华抢前一步,蹲下来,握住郭小沫的手,他的手指也圆润清爽。廖华在客厅的茶几上,发现了郭小若留下的费用收支记账清单。她把她哥哥的公寓房也卖了,新业主入住的时间距离此刻还有二十天。所有的变卖收入减去医疗费用后,所剩的余额是8954元。一堆大小不一的钞票,就静静地,象证人一般放在费用收支记账单的旁边,连四枚一元的硬币,也象排队似的一字排开。廖华收起那些单据和钞票,苦苦一笑。他感到肚子有些饿。他走到厨房。厨房台案上,还放着半碗没有凉透,微温的藕粉,那是郭小若喂郭小沫吃剩下的。但郭小若从此消失不见。
  
  廖华将郭小沫带回了老家。他还是画花鸟,在他家那有着常青树的瓷器作坊院子里,偶尔会有客户上门来挑选瓷器,或是很郑重其是请他出去谈,极恭敬地称呼廖华为“廖大师”。廖华并不出去谈生意,他要画画养活自己和郭小沫,没有多余的时间浪费。但廖华的态度极为谦和,任人热脸游说,他也只是笑着不动身,埋头在瓷器上画着不停手。倒是郭小沫,他脸上一副急赤白咧的表情,摇着轮椅,在那些生意人和廖华身边转过来转过去,一会蹙眉撅嘴,一会又手扶轮椅扶手,想要拼命站起来,生怕廖华愚蠢不懂生意经吃了亏,又仿佛卖廖华的瓷器,还是他当仁不让的一件大事。没有人理他。他长胖了,象个肥嘟嘟的婴儿。他的嗓子眼里不自觉地发出“依依唔唔”的咕噜,眼睛斜着,嘴角也开始滴下晶亮的涎液。
  
  “哟,瞧你,小沫,怎么了?是饿了吧?该给你炖个蛋了……”廖华说话的口气,象个世间少有的温和父亲。他停下手中的画笔,伸伸腰,便站起身来,他的送客词也简约而彬彬有礼,“嗨,对不起。”他掏出纸巾,揩去郭小沫嘴角的涎液,推着他往里屋走去。
  
  我的灵魂,从此,栖身在廖华家瓷器作坊院子里那棵常青树上。鸟儿们常常飞来,又飞去。但有一只,似乎从不存在,又似乎从未离开。来人若有心,偶尔会看见,一只鸟儿,歪着头保持一个蓦然回首的姿势,藏在树影深处的枝头。它的眼睛又大又圆,仿佛藏着满腹心事。它在等待,回春再暖,那春花又开。
  
  ——全文结束
  
   啼妃完稿于2011年元月至2011年2月25日
  
  写作辅助音乐:林海琵琶:《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张国荣:《全赖有你》、张国荣《片段》、张国荣《有心人》。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3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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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也挥发着余香
作者: 范闲    时间: 2012-3-13 14:52
每一章的章名很不错。
作者: 姝励    时间: 2012-3-16 01:44
太棒了这小说,顶一个哈。
作者: 春天又到了    时间: 2012-3-16 06: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6 12:14
呵呵,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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