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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短篇小说】:拆白党 [打印本页]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0 10:49
标题: 【原创短篇小说】:拆白党
  拆白党(普通话:chāibáidǎng;吴语上海话:Tshaqbaqtan)是20世纪20-40年代的上海俚语,泛指上海地区一群纠党并以色相行骗,白饮白食骗财骗色的青少年,多属男性。
  
  ——题记
  
  一
  
  九月伊始,阳光依旧炙热如夏季的一个早晨,秦旭玲认识了林丁。
  
  那是在西城学校门口的一个公交站头。78路公交车匆匆来了,林丁在秦旭玲前面上车,她的公交卡连续三次显示刷卡失败。
  
  “我的卡上还有蛮多钞票的……”林丁象一个勉强从梦中醒来的无辜小孩,向司机解释道。
  
  “那么是你刚不久乘过这路车了,半个小时之内,经常会出现刷卡失败……快点,不要影响后面乘客,大家都赶着上班,投币吧。”司机的语速很快,耐心有限。林丁更加慌乱。她手忙脚乱翻包掏皮夹子,皮夹子却掉到车厢地上,一卷百元十元乱七八糟的钱,狼狈现身,但并没有半枚硬币当啷作响。司机蹙眉,嘴里发出“啧”地一声埋怨,身后登车的乘客也开始发出嘘声。
  
  “来来,我给你投币……”秦旭玲刷了自己的卡以后,迅速再投进两枚一元硬币。林丁不知秦旭玲的硬币是怎样、从何处掏出来的,秦旭玲自己事后,也完全想不起来。
  
  “我只记得,那天你对我说谢谢的声音都是哽咽的。”许久以后的一个夜晚,在秦旭玲家中的阳台上,她这么对林丁说。
  
  秦旭玲暗暗关注了林丁好久,从繁华之春,关注到寥零之秋。她渴望接近她,却又畏怯她周身笼罩的忧郁之气。
  
  “我叫秦旭玲,我儿子在西城小学读二年级。你女儿是读三年级吧?我从春天就开始注意你了……”
  
  “是吗?谢谢。”林丁是知道秦旭玲关注自己的。她即使不看别人,也知道无论在哪里,自己都比较容易受到关注,那些陌生的,渴望了解与结识的,男人的,还有女人的关注。她其实,既不年轻,也不漂亮。她不回应关注,是因为她缺乏与人打交道的基**力。
  
  “我也是乘78路接送儿子的。有时候,我在站头,能远远看到你从你们家的门楼里走出来,低着头,撑着阳伞……”
  
  林丁似乎有些害羞,抓紧了公交车的吊环,身子立得很直,头却低得更低了,她把一缕羞涩的微笑,用细碎的牙齿,咬在下嘴唇上。
  
  “你一路都不说话,也不笑。好像在另一个世界里梦游。”秦旭玲继续说。
  
  “就是这样的……不过,我也看到,你很辛苦,有时候,你跳上公车,还提着那么一个大的黑袋子,是去七浦路批发服装吗?”
  
  “原来你也有注意到过我?我还以为你根本……不是七浦路的,那都是些皮货,我开了一个小店,就在住处附近。离你家也不远,我们住得很近。”
  
  “嗯……上次六一儿童节,你被你儿子的班主任邀请到台上去发表亲子教育感言,你说,外地人在上海打拼很不容易,还要教育孩子,关注他的学习,关注他的心灵,报了许多校外补习班,活得很累,也很充实……”
  
  “原来你记得这么清楚,这是我稿子的原话呀,我还以为你这个人很难打交道呢……”
  
  “原来你并没有找我说话呀。”
  
  “我怎么……我是江苏泰兴的,外地的。你一看就是上海女人,那种老公养在家里的太太,很从容优越的气质,我怕你……不过,你让我不敢轻易接近,又叫我时刻有些担心啊!”
  
  “谢谢你关心我。”林丁释放出她的微笑,车子又一阵摇晃,她柔柔地抓住秦旭玲的一只手,那么自然地握着。“我叫林丁,我也不是上海人,我是宁波的。很高兴认识你。”
  
  “哪,让我们记一下手机,你是多少?”
  
  “嗯,是记一下手机号码……”林丁说,她完全地敞开着她的天真笑容,忧郁之气,在那一瞬间,真的是,溜走过的。
  
  二
  
  还是九月。林丁写下一篇《不朽的雨季》,从Q上发给秦旭玲,但秦旭玲并不在线。林丁安心写字的时间,是孩子在学校里端坐着上课的时间,那时候,秦旭玲正在她的小皮货店里忙着收货发货。
  
  秦旭玲做皮货生意,是她的前夫邵建勇带出来的。秦旭玲的勤劳勇敢和她的外语一样,很棒。她的爱情曾经一度,也很棒。邵建勇是比她小八岁的帅男,帅得没话讲。除了迷得住中国女人秦旭玲,更迷得住大批中东女人。秦旭玲和邵建勇在中东做皮货生意,皮货总是和各种富裕臃肿的女人有关。秦旭玲的生意日渐好起来时,她的迷情小丈夫邵建勇正一点点被好几个中东女人蚕食瓜分掉。
  
  “我们钱赚得不少了,可以还得清老家做别墅时欠下的债了,建勇,我们回去吧,兵兵那么小,跟着爷爷奶奶,也会想我们的……”有一天,秦旭玲忍不住对邵建勇说。
  
  可是邵建勇不肯。秦旭玲说那些话时,她还在他怀里,她和他生的儿子兵兵,在离开中东很远很远的江苏泰兴。他抚摸着她肚子那的根根肋条骨,又亲吻着她眼角细密起来的鱼尾纹,他在她的头发和皮肤上,还嗅到了各种各样皮货混合在一起的微微的腥气。他把舌头深情地探入她的口腔里,只有动作,无语。秦旭玲感动得热泪盈眶,她热泪盈眶迎合着邵建勇。
  
  可是,第二天,当秦旭玲奔波一天回来,却见店门关着。那是一扇拉到底的卷闸门,秦旭玲有些困惑地蹲下身子,往钥匙孔里插进钥匙,几乎还没开始用力气转动,卷闸门就自动直接“哗啦啦”往上翻卷而去。中东的初冬的天,正在毫不留情地黑暗下来,小小的皮货店里,没有灯光,似乎怕丑似地黑着。秦旭玲瘦骨嶙峋的右手食指按下灯光开关时,疲累的心,已经尘埃落定。货架如梦似幻地空着。店的二楼,是他们的住处,放钱的抽屉里,也如梦似幻地空着。邵建勇卷走了所有值钱的皮货,并带走了所有的钱。
  
  秦旭玲回到泰兴老家时,兵兵已经不认得妈妈。邵建勇的父母护着兵兵,象护着一件怕被人抢走的宝贝,同时,他们用忧伤又坚定的语气说“建勇真的没回来”。
  
  秦旭玲一无所有从老家的民政局出来。那儿的工作人员告诉她,由于没办结婚证,他们帮不了她。
  
  “我不是故意不办的,我当初就说先领证来着……可那时,建勇太小,还不到办证的年龄啊。”秦旭玲向民政局的工作人员絮叨解释。
  
  “建那别墅,有我的钱,我还借了钱……”秦旭玲的真相,真是很难看的。她彻底看清了真相之后,终于变得彪悍。她怒目圆睁从邵建勇父母的怀里抢走了兵兵。这里那里的工作同志来做她的思想工作,说“兵兵是建勇爹娘的心头肉,抢走兵兵,等于谋害两位老人的性命,其他问题可以慢慢协商,说不定明天建勇就回来了呢……”
  
  秦旭玲由着兵兵在她身边大哭嚎啕,她死死拽紧他一只小手。她另一只手,不知怎的,“唰啦”变出一把油光铮亮的匕首。
  
  “你们不要看我娘家无人举目无亲,就联合起来欺负我。我和邵建勇没领结婚证不假,但我们生了兵兵,我是兵兵的妈,是事实婚姻,我不让,你们就谁也休想抢走兵兵!”
  
  秦旭玲象古代的女侠,仗剑护子,离开了她和她曾心爱的小男人,在江苏泰兴建造了别墅的家。她所有的财产,只剩下兵兵。那一年,她二十九岁。
  
  三
  
  秦旭玲是在林丁的住处讲述她自己的故事的。那是上海西区一所八十年代末的老式公房。一间小小的蜗居,有着斑驳的木质地板,和一扇小小的向南开的窗户。
  
  秦旭玲讲述的过程中,一共抽了六根烟。她抽完一根,林丁就无声无语划着一根火柴,再替她点上一根。林丁是用怀旧的火柴点烟的女人。她拉开自己的抽屉让秦旭玲欣赏过,她有整整一抽屉码放得整整齐齐的老式火柴。
  
  秦旭玲消瘦的手指,轻轻抚过林丁满抽屉的老式火柴,象轻触着一个忧郁深浓的梦境,似懂,也非懂。她什么也不问,仍旧体谅地将林丁的抽屉,徐徐关闭。窗外南风微起,掀动帘拢。林丁抽噎着,向秦旭玲展开一个弱弱的拥抱,“我,是喜欢张国荣的。”她这样说。
  
  林丁带着秦旭玲去了温健楚的墓地。温健楚的遗照,温文尔雅,是一个戴眼镜的标标准准的斯文上海男人。他的眼睛在眼镜之后低垂着,嘴角若有所思微微轻扬,扬着淡淡微笑,也扬着淡淡哀愁。秦旭玲盯着温健楚的遗照看了好久,很轻易地看到了林丁女儿温素素神情的渊源。再仔细看下去,也看到了和林丁极度相似神情的渊源。最后,她终于看清了这种种相似神情的总源头,果然,林丁是喜欢张国荣这样的男人的,他们一家都是这样的神情。
  
  “你这样,怎么行呢?”秦旭玲对林丁不无担忧。但是林丁说,“能行,这一切,很够。”
  
  真的,够吗?
  
  四
  
  秦旭玲读林丁发给她的《不朽的雨季》,将一个不眠的夜,燃烧至半。“华上行……”她念叨着这个有点拗口的奇怪名字。林丁特意注明,是读hang,不是读xing。可是,秦旭玲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是读hang,而不是读xing呢?
  
  事实上,没有华上行,林丁便无法带着女儿素素在上海存活,她根本连独自在世间存活的能力都不具备。华上行是林丁生命中,一位务实的故乡人。他开朗、高大、英俊,家世优良,行伍出身,而后从商从政,一路顺风发达。
  
  当年,华上行开着一家玉器店,林丁在他的玉器店里做营业员。他向她示爱求婚。
  
  “玉儿,做我的镇店之玉,让我照顾你一生一世。”他对她说
  
  “我,是喜欢张国荣的”。林丁的回答,和她的目光一样,如梦如烟。华上行和张国荣毫不相干。
  
  象是上天早已安排好的玄机桥段,温健楚出差到宁波开会,他逛了上行玉器店。没有付费,甚至招呼都没打一个,温健楚不费吹飞之力,劫走了华上行的镇店之玉。
  
  温健楚将林丁带去上海做太太。温健楚的八旬老母,见了林丁之后,就从自己枯瘦的手上脱下一只通透的玉镯,套在她的手腕上。她说,“是老温当年留给我的。”
  
  温母也是抽烟的,用那种极精美的老式火柴点火。林丁记得,温母的抽屉,是满满一抽屉各式各样的精美火柴,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种火柴盒子上,还印着极鲜艳的妇人照片,乌发红唇,丝绸的斜襟衣裳,盘扣百转千回。可惜,温母没有等温健楚和林丁结婚摆酒,就先行一步。她睡着在纱帐笼罩的雕花宁波床上,穿着色泽鲜艳的斜襟衣裳,盖着绸缎锦被。她给自己略施粉黛,仿佛回到年青时代的唇红齿白,却又舒眉垂目,一派慈祥。她发白如雪,头枕着鸳鸯戏水的绣花枕,头发梳理得纹丝不乱。
  
  温健楚在母亲葬礼过后,告诉林丁,他父亲在他四岁那年就死了,是咳血死在母亲的怀里。“他当时,穿着雪白的绸缎睡衣,头发墨墨黑。”温健楚说。林丁那一刻便想起《胭脂扣》中的十二少和如花。温母给她的玉镯触碰着手臂,微生凉意,却又沁人心脾。
  
  温健楚出事时,林丁已经现了怀,六个多月了。车祸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他在医院里,保留最后的神志说,“回家”。于是,便回家。林丁笨着身子,给他换上雪白的雪纺绸睡衣。他的头发,真是墨墨黑。他最后示意林丁给他戴上眼镜。林丁给他戴好眼镜以后,他就试着给林丁一个笑容。他的笑容,在唇边,开成一朵鲜红的花。血染红了牙齿,淹没了最后的声音,只留一个空洞的唇形——shangxing。温健楚最后说。
  
  五
  
  温健楚念了别字。他将shanghang,错念成shangxing。而林丁认为,温健楚之所以念了别字,是因为太过伤心——shangxin,才是shangxing,这一声错误留言的终极渊源。
  
  华上行穿着一袭深黑的长风衣,戴着一顶卓越的礼帽出现在林丁面前,那时温健楚还没有满七七。她就要临盆了。她挺着高耸的大肚子,双手后撑着孑然腰身,茫然而惶恐地望着华上行。华上行,在温健楚的遗照前,欠身摘下礼帽,缓缓三鞠躬,然后,他返身,将林丁拥在自己怀中。他十分体贴小心地关照着她的大肚子,却又在拥着她肩头的手臂上,毫不犹豫地多加了三分力度。
  
  “我娶了太太,她叫金眉,是洪顺瓷器店何老板的千金。”华上行说。林丁的眼泪,正缓缓地经过自己的脸庞,一滴滴,落在华上行的肩头上。
  
  林丁褪下温母为她套上的玉镯,将它交给华上行。她和她即将到来的孩子,这和温氏有关的后继,要靠玉碎,来成全与世界尚未谋面的残生。可是,华上行阻止了她。他仍将玉镯套还她的手上,不容商量。“你戴着。”他说。她便只有含泪听他,戴着。一直戴着。
  
  孩子出生时,华上行象个真正的父亲般操持一切。他遵从林丁的意愿,为孩子取名素素,从温姓。素素满月那天,他便迫不及待去老凤祥金店,买了一块小小金锁挂件,用红丝线穿了,小心翼翼给孩子戴上。金锁很小,小到容易将那锁的正反两面,以繁密线条构筑的秘密错看成花纹。林丁将女儿的金锁取下来,举到夜灯下细细端详过,她看清楚了,那些线条,正面和反面,加起来,其实是四个字,“今生如意。”
  
  林丁成为华上行戴着的一只隐形玉镯,戴在他的心里。他把她养着,在上海西区一所八十年代末的老式公房里。他自己,在宁波与上海之间,两地奔波,恍然经年。
  
  六
  
  秦旭玲在林丁那里,关注过那双男式拖鞋。春秋天的时候,它是深藏青色的灯芯绒拖鞋,夏天的时候,它是深藏青色的塑料拖鞋,冬天的时候,它是深藏青色的绒毛拖鞋。但秦旭玲,一次也没遇见过华上行。
  
  秦旭玲做皮货生意,比较忙碌。林丁接女儿时,便将秦旭玲的儿子一道接回自己家里。一男一女金童玉女般的两个小孩子,能迅速将悠悠沉寂的房间,带来活泼生机。
  
  林丁总是被孩子温暖着情绪,她含泪微笑,积极去做一些琐碎家事。那种情况下,她的厨房里,水斗中总是浸着一盆碧绿的青菜,一锅好汤,在灶头上用文火笃着,随着呼吸,香气四溢。她的全自动洗衣机里,总是有着勤劳运转的声音。太阳快下山时,她从南窗收进晒干的衣物,阳光的香味,那么鲜明地留在衣物上。如果那样的黄昏时段,每天会有一个男人准时推门进来,在玄关处脱鞋子,放公文包,取报纸……如果是这样,那究竟是天上,抑或是人间?
  
  而天上人间的幻象,多半是一半一半。准时来报道的,总是秦旭玲。她带着疲倦和浸透到血液里去了的皮货气味,来接他的儿子,母子两顺便在林丁这里蹭完一顿温情晚餐。
  
  秦旭玲还是看出了林丁的渴盼和失落情绪。她的目光,盯在那双寂静的男式拖鞋上,好半天,才问,“为什么,他老不来?”
  
  林丁若是这时正在擦餐桌,餐桌就默默哭了。“他……是来的,只是,他……好忙。”
  
  “他的事业在宁波……”
  
  “他的家在宁波……太太孩子。”
  
  “他的儿子,比素素小五个月……”
  
  这些是林丁细细碎碎的回答,和细细碎碎的眼泪混在一起。秦旭玲,静静听着,有时,会自己点一根烟。再后来,秦旭玲会在林丁接了孩子的下午,风风火火给她打一个电话,“林丁,别带孩子们去你那了,把他们带到我这来吧,你到我这来做饭。”秦旭玲是比较务实的,她的皮货店与她的住处,相距不过百米。
  
  七
  
  林丁在秦旭玲的皮货店里,第一次遇见了谢鑫原。
  
  那是小阳春天气的一个下午,林丁穿着墨绿色的立领收腰衬衫,外面套着一件纯白的薄风衣,微卷的中长发,云堆雾涌在肩头。额前的刘海长了,她用一只银色的小发卡夹着,发卡上有两颗米粒大小的珠子,偶尔在午后的阳光下一闪光芒,偶尔被未夹住的发缕轻轻掩盖,寂然沉睡。她一手牵一个孩子,素素和兵兵,她的脸素净着,只细细修了眉,眉笔依顺着眉形淡扫,在眉尾处,依稀勾一笔那种落拓世家姨太太的温婉笑容——“从眉梢中感觉到,从眼角看不到”。
  
  秦旭玲立在那截很有中东风味的小小皮货柜台前。台面上铺着一件金黄色的男式皮夹克。那应该是一件旧物,但经过秦旭玲的巧手打理,它正在她的皮货柜台上,再现灿烂光华。林丁觉得自己是见过那件金黄色的皮夹克的,是谁穿过它呢?温健楚没有,华上行更没有。小阳春天气中的风,微有寒意,它吹起梦的回忆,纯白的风衣掀开梦的一角——那件金黄色的男式皮夹克,是张国荣穿过的。
  
  秦旭玲的手,抚在那件金黄色的皮夹克上。她的手,瘦长粗糙,显出现世操劳的痕迹,但她手指甲上涂着鲜艳的蔻丹,平添妖艳妩媚。她穿着一件玫红的紧身薄毛衣,时髦修长的深蓝色水磨牛仔裤,腰间扎着一条金属的宽皮带,她这样的打扮,将她瘦长的身型显出立体的饱满和年轻。小阳春的午后天气,因一阵风起,瞬间有了晚秋况味。风再起时,林丁看到妖艳妩媚的秦旭玲身后,站着一个男人。他穿着雪白的中规中矩的男式衬衣,梳着墨墨黑的中规中矩的四六开的分头。他站在秦旭玲身后,双手环绕过秦旭玲的腰身,秦旭玲的双手,抚在那件金黄色的男式皮夹克上,他的双手,象潘多拉的盒子,轻拢在秦旭玲的双手之上。一双白皙修长的男人的手,十指象一群蛊惑的梨园戏子,各自扮着生旦净丑,在金黄色的舞台上,婀娜起舞。秦旭玲的十个鲜艳手指头,是蝴蝶,欲飞,也是蜗牛,贪恋着,动不得。
  
  “妈妈……”兵兵大声喊。
  
  “嗳,兵兵回来了,素素也来了,快点,快点进来,林丁……”秦旭玲回过神来,迅速地收手,迅速地叠起那件金黄色的男式皮夹克。她躲闪着眼神,调整着表情。而林丁依旧象落拓的世家姨太太般微笑着,她看着她的脸慢慢有了和玫红毛衣一般的微醺。
  
  “我来给你介绍,这是小谢……”
  
  男人玉树一样临风在小小的皮货柜台里。他大概有一米八零的身高,身型却和魁梧没有关联。雪白的衬衣下摆,塞在深蓝色的职业西裤里,连皱褶,都透着不着痕迹的熨帖。那腿应该是很长的,裤长总在三尺二以上。林丁无端揣测着他躲在柜台后面的下半身,他却已从容转身走了出来。
  
  一缕夕阳,准确无误地照在他那双古老又时髦的三节头皮鞋上。鞋面的两截白之间,笼罩着一小截淡咖啡。鞋的前端,没有空洞的尖头和夸张的前伸,男人的脚十分妥当地在鞋子里,一展乾坤。当中系着鞋带,撑起饱满的脚背,是一种天涯笃定,乱世随缘的做派。他的梨园戏子们,朝着林丁礼行而来,“你好,我是谢鑫原,叫我小谢。”
  
  林丁的一只手,带着丝丝茫然,伸了出去。她觉得,自己是见过小谢的,象眼熟那件金黄色的皮夹克一样。
  
  “小谢……”林丁呼唤出口的时候,只是为了识别和唤醒自己的梦幻,她并不自知,她真的已然眼随心,心随口。
  
  小谢随着林丁那声梦呓般的呼唤,抬起眼光。一双男性的浓眉之下,是一张英俊精致到绝色的脸庞。那眼神专注着,眸子深处,有黑漆漆的亮光灿若星辰,那黑漆漆的亮光倏而又转变成冷的月光,清泠泠地笼罩上丝丝雾气,流转,凝盼。林丁忽然感到一阵晕眩,不知自己,是在梦中,抑或世上?
  
  “是我,小谢。你的手,好软。”小谢握住林丁的手,莞尔一笑。
  
  秦旭玲此刻早已四平八稳。她点了一支烟,叼在唇上,手上提了一袋菜,她招呼着孩子,“兵兵,素素,来,跟妈妈阿姨回家……今天我给你们做好吃的茄汁鲳鱼……林丁,我吃力死了,请了小谢来店里帮忙,那些账目理得我头都大了,你和小谢再替我对对清爽……我先带小人回去了,噢,等下早点关了店门来吃饭……小谢,一道来吃夜饭……”
  
  林丁茫然不知所措呆立在那里。而小谢微笑着,柜台上摊着一本账簿,他的手中,象变玄妙的戏法一样,笃悠悠转着一支清瘦的水笔。夜快临近了,又一阵风吹。小谢转着手中的水笔,低下头去看账簿,嘴里笃悠悠哼着“风再起时……”
  
  八
  
  小谢并没有去秦旭玲家中吃夜饭。他将水笔转了几圈,便将笔和账簿一起放好,微笑地看着林丁,“我店里还有事……”
  
  林丁的表情一直显得茫然,“你店里?夜饭总归是要吃的……”
  
  “我的店,是一个理发店。呵呵,改天,我请你吃夜饭。”
  
  夜饭,秦旭玲和林丁都有点吃得心神不定。林丁几次张着嘴,却又几次将疑问,和饭粒一起咽了下去。秦旭玲一直咋咋呼呼和两个孩子嬉闹着。饭后,林丁收碗筷,秦旭玲站起来,伸手说,“我来”,林丁看了她一眼,什么话也没有,却将她伸过来的手,挡了回去,兀自端着碗筷去了灶间。
  
  林丁低头在水斗洗碗时,秦旭玲悄然来到她身后。她点着一支烟,吸一口,戏耍般吹向林丁的后颈窝。林丁的心,便没来由地软了一下,她扭过身子,伸出一只湿淋淋的手,将秦旭玲那只不夹烟的手,拍了一下,三分恼七分喜地,“别闹……”秦旭玲便将烟再深吸一口,就摁灭扔了,她伸过双手,抱住林丁的腰身,她说,“小谢,是我洗头发认识的……你觉得好么?”
  
  “你觉得好,便好……”林丁柔柔答道,却又“嗤啦”一声轻轻调笑。她的耳朵竖得很直去捕捉秦旭玲的话语,她自己说话的声调又微微颤抖。她的些许兴奋和些许懊恼,说不清道不明,那一声不够庄重的轻笑,装作是笑秦旭玲,其实,是笑自己的。
  
  林丁洗好碗,回到客厅,已经充分理解了秦旭玲。她用干毛巾擦着手,将秦旭玲的护手霜挤出一小截,慢慢在手背上晕染开去。她看着百无聊赖摁着遥控器的秦旭玲,又重复了一遍,“你觉得好,便好,真的。”
  
  林丁带着素素回自己住处去的路上,遇见了小谢。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他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思索似地捋着自己额前的头发。忽然地,他抬起眼神,明快地笑了。
  
  “我在这里等你。”小谢说。
  
  “不用啦,谢先生不必客气,我很近的,不用送……来,素素,我们走。”林丁说。
  
  如果遇到你觉得有危险的男人,就称呼他“先生”,这样天真而诡秘的手段,是当初温健楚教给她的,若不是今朝一用,林丁并不自知,自己对温健楚的教导,原来记得这么牢。她又想起华上行,华上行从来不会象温健楚那样说话和玩笑。他也已经很久不来上海。
  
  九
  
  隔了足足八十七天,华上行来了,就在那个小谢在路灯下等林丁的夜里。
  
  他脱了外套、鞋子,将双脚伸进舒适的拖鞋里去,然后深情拥住林丁,“我太忙了,玉儿,怠慢你了。”他一直叫她玉儿。
  
  林丁偎在华上行的胸前,小鸟依人般摇头,摇落成串眼泪。华上行伸出手掌替她擦,林丁便将他的手握了,又把自己的手缩成小拳头,带着那么一丝急和娇,钻到他的大手掌的怀抱里去。
  
  华上行还是先拿家用给林丁,他将林丁的小手放下,去翻包,取出很厚一沓钞票。林丁还是不会演戏,明明知道何妨戏剧一些,但她做不到。她怯生生接过那叠钞票,眼泪,更加如断线珍珠一般滚落下来。
  
  “玉儿,莫哭,我知道,你心里怪我……我好忙。”华上行说。
  
  “你,一直都是忙的,从前忙,现在更加忙,要两三个月来一趟,连夜来,连夜走……匆匆地,只为送钱,再接下去,你就要忙得人也来不了了……上行,别给我钱,直接往卡上,好不好?但你人,要来……”
  
  “玉儿,是我做得不好……”华上行说得很动情。
  
  “那你今晚,试试看,做得好……”林丁的脸带泪,又含笑,一些羞,在灯光下,映照成梨花带雨。她的手,变成一只小小的猫爪,在华上行的胸口,轻轻抓挠着。
  
  华上行是太累了,忙和累总是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表现并不好,虽然中间隔了八十七天。可他还是敏锐地感到林丁那一晚的不同。她是饿的,也是活的。但她的鲜活和饥饿,与他有关吗?
  
  “玉儿,对不起,我……这一向太累了,我知道你……等下,我们再……”华上行说。
  
  林丁的呼吸里有香气,女人的香气。在那个月亮弯弯的十一月的夜里,她热烈地倾吐着她的女人香气,她主动用香吻堵住了华上行的嘴唇。
  
  林丁很傻。她不明白,一个男人在久别后一次两次不行,只因被瓜分,一次两次被瓜分。他的忙和累,都是他自找的,和她并没有太大关系。她的身体,依旧繁华似锦地湿润着,她的心灵,却在那一刻,如止水般,安静下来。
  
  华上行在黑暗里,摸索着穿衣起身,然后俯身亲吻林丁的面颊,“玉儿,宝贝,今天对不起,下一次好好……我要回去。”
  
  “回去吧……”林丁说。
  
  华上行为林丁的毫不挽留感到踟蹰。他站在黑暗里,将目光投向虚空,他觉得,依稀又见着了温健楚,他正两袖清风,温情脉脉地注视着他。
  
  “玉儿,你原谅我,我又有了一个新的小女人。”华上行曾经是军人,他很坦率。
  
  “噢……”林丁还是窝在床上没动,她赤身在被子里,瞬间觉得冷,然后她翻个身,裹紧被子。
  
  “她比你小十岁,是她主动……她很象十年前的你。”华上行的解释,有点多余。
  
  林丁不再做声,她裹着被子,扑在枕头上呼吸平稳,似乎睡着了。华上行停了一停,等了一等,没有动静,便在黑暗中,提起自己的包,走了。
  
  军人都比较粗心。华上行没有发觉,一个女人能用假装的呼吸平稳,来遮掩满脸泪痕。他同样没有发觉,另一个比他小十几岁的女人,会利用长相象他初恋情人的优势,来偷心偷情,偷金偷银。
  
  十
  
  小谢走进上海西区那所八十年代末的老公房,变得顺理成章。
  
  通常在午饭后的时光,小谢会来。他的手上总是带着一缕好闻的属于理发店特有的洗头膏的香气,他常常给林丁带一枝玫瑰,有时候是红的,有时候是白的。有时候他将鲜花叼在唇上,凑上来,眼神调笑,扮相俊美。玫瑰的香气和他手上的香气,在温暖的午后时光里同时袭来。林丁便忍不住,醉了。
  
  在那样一扇陈旧而伤感的南窗前,小谢以灵巧的单飞燕姿势,放纵着与林丁比翼。林丁感到自己变成一只放荡的蝴蝶。放荡吧,为什么不呢?她酣畅而感慨。温健楚还没有把闺中课程上到毕业,就一走了之;华上行是程序永不错乱的按部就班,并且功课做得来去匆匆。唯有小谢,将她变成花间蝶,又变成蝶上花,缠绵、迷恋、且兼万千幽怨。
  
  “小谢……”林丁轻唤。南风起,帘拢垂。她现在是一朵最美的花,花瓣上,还鲜活着他播洒的雨露;她现在是一只最美的蝶,翅羽上,还闪耀着他释放的光华。
  
  “嗯,姐姐……”小谢在她的怀里,抬起迷蒙的眼神,微笑着,笑得如梦似幻。
  
  “小谢,你勿要骗旭玲……”林丁说。
  
  “姐姐,我没有骗她。”小谢说。
  
  “那你也勿要伤害她……兵兵爸爸消失了好多年。”林丁说。
  
  “姐姐,我不伤害她……”小谢说。
  
  林丁不再说话。小谢在床上睡平了,将比他大十岁的女人抱在怀里。她的中长的微卷发梢,撒在他的胸口,他无端地,觉得胸口疼痛起来。他将她抱紧,他的手,在她孤单的背脊上,孤单游走。
  
  “姐姐……”小谢忽然掉了眼泪,他的眼泪,落在她微卷的发梢上。
  
  “姐姐”和“弟弟”是一双患了同样疾病的孩子,是这人世间少有人能懂的可怜,也是这人世间少有人能懂的珍稀。他和她是一样的人,她三十六,他二十六,同食精神的鸦片,疗饥。
  
  然而,秦旭玲的电话来了。“小谢,你在哪里?来不来……我中午饮过酒,我要你来……”
  
  小谢象收起不可轻易示人的内衣,很快收起他的眼泪和深情,改换出一种浪荡公子的腔调说,“玲姐嗳,青天白日,吃啥老酒呢,就是交杯酒,也要等到月上柳梢头,吃起来才有兴致意味……”
  
  “小谢,你今夜来,我想你,我要!”秦旭玲在电话中说。
  
  小谢看看睡在他身边的林丁,他的手臂依旧环抱着她,她已满足得睡意朦胧。小谢最后对着电话说,“玲姐,小谢也想你。”
  
  十一
  
  小谢给秦旭玲带的是巧克力,有时候是白巧克力,有时候是黑巧克力。但是从来没有玫瑰。
  
  “玲姐,你要吃胖一点才好……巧克力甜不甜?”小谢说。
  
  “只要是小谢买给我的,黄连也甜……”秦旭玲说。
  
  小谢送的巧克力,其实一直都是秦旭玲买单。小谢起初并不要秦旭玲的钱,但她执意要给。
  
  “拿着,小谢,我欢喜你拿着……我又不缺钱,你拿着我才开心……”秦旭玲说。
  
  小谢看秦旭玲如此执意,便半推半就的,仿佛真是好心成全她似的,一趟趟地,也就把钱接下了。他的理发店和她的皮货店是不好比的。
  
  然而,小谢这次却无论如何不肯再要秦旭玲的钱。秦旭玲将那些票子往小谢怀里塞去,小谢象是被那些票子烫了手,又赶紧将钱塞还给秦旭玲,她再塞过来,他又立刻再塞过去。到最后,他便将票子一张张理整齐,变成一叠,他轻轻地,但很坚决将那叠钱放在秦旭玲的梳妆台上;他轻轻地,但很坚决地说,“玲姐,勿要再给我钱。”
  
  秦旭玲看出他这次是真心拒绝了。虽然,她竭尽全力想保持笑容,但她的丝丝眼泪,已在将钱推来送去的过程里慢慢迸了出来。
  
  “小谢,你不要玲姐的钱,是决意不睬我了……”秦旭玲说。
  
  “玲姐,你勿要多想,小谢能做的,都会去做。我晓得,玲姐也是苦命女人……”小谢说。
  
  “苦命女人好多的,小谢,我是,林丁也是”。秦旭玲说。
  
  “玲姐……”小谢说。
  
  “你们都以为我不知,其实,我早就知道了,从那天下午,你们四目相对的头一遭,我就知晓了,会是今天这个局面……我勿介意的,小谢,林丁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勿介意的……”秦旭玲说。
  
  “小谢,你在上海,混着也好不容易的。按照道理,你是应该收双份才是……小谢,你答应我,勿要勿睬我,我替林丁,一道出双份,你勿要去要林丁的钱,她自己,是没有钱的……”秦旭玲开始显得语无伦次。
  
  秦旭玲语无伦次的话语,让小谢慢慢光火起来。
  
  “好了,勿要讲了!你勿介意,你都知晓……玲姐,你把自己当作什么?把姐姐当作什么?又把我小谢,当作什么?我几时同你讲过,同你来往是要收费的?我虽然穷,也并不缺你这里几枚银毫角子……是你自己一定要给我吧?是你自己一定要给了我钱,心里才足够安逸快活吧?”小谢一气不歇地斥道。
  
  “小谢……你……好没良心!”秦旭玲大惊!
  
  “我没良心?玲姐,我若没良心,老早不到你这里来了,何必又要怕新人笑旧人哭……小谢要行骗,就该一心一意去骗姐姐才是,你今朝一家皮货店算什么?就算加上从前你被男人骗掉的一家,算你两家,也抵不过姐姐手上那只玉镯……”
  
  秦旭玲听得心惊肉跳,大滴的汗珠,连着大滴的泪珠,齐刷刷,顺着脑门、眼角滚落下来。她终于明白,小谢,由始至终,是矛头瞄准了林丁来的,自己只是个发痴发傻的搭头。她心中顿感凄楚,她突然那么思念邵建勇,那个小她八岁的男人,兵兵的父亲。那是一个梦吗?如果时光重来,旧事重梦,她会怎样呢?她依旧会爱上一个比她小很多的帅男人,帅得叫其他女人都要动心思来抢的男人吗?
  
  “小谢……小谢,冤家啊……”秦旭玲哽咽着。
  
  十二
  
  秦旭玲要求小谢陪她离开上海,出去旅游一趟。她选择的旅游地点是宁波。小谢原以为她会要求自己陪她回江苏泰兴,就算不回泰兴,随便去其他什么地方,陪她散散心,他总归是肯的。但秦旭玲偏偏选择了宁波。宁波是林丁的家乡,也是小谢的。他蹙眉思忖良久,还是答应了。
  
  在宁波,小谢约了姚如玉见面,他忍不住。见面的地方,就是从前的如玉美发中心,现在是个名叫“他生”的咖啡馆。小谢替姚如玉叫了她从前最喜欢的曼特宁,他自己是一杯雀巢清咖。
  
  “对不起,鑫原,我现在喜欢喝蓝山。”姚如玉说。
  
  小谢微笑地看着这个五官酷似林丁的姚如玉,他觉得她不化浓妆会更象林丁。在如玉美发中心的时候,她美得象一枝出水芙蓉。
  
  “在上海,也不见得有正宗的蓝山咖啡,宁波哪里可能会有呢?”小谢说。
  
  “就算是假冒的,也请你替我重新叫一杯吧。”姚如玉坚持。
  
  咖啡凉得很快,尤其是在无话可说的时候。姚如玉没等到喝完杯中重新叫的蓝山,就立起身来。她从坤包里取出一张卡,放在光洁的大理石台面上,看一眼对面的小谢,然后用手按住那张卡,慢慢推过去。
  
  “鑫原,你原谅我。”姚如玉说。
  
  小谢一直不动声色地微笑着。他象一个赌场高手,一只手将那张卡,象夹一张扑克牌一样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他另一只手摸在大理石的台面上,细腻温存,象摸一个女人的脸。细腻温存过后,象打女人耳光似地,他重重将大理石台面拍了两记,又将夹在手上的那张卡晃了两晃,似乎还凑到鼻尖下嗅了嗅,他“豁”地站起身来,将那张卡往姚如玉面前一丢。
  
  “怎么连做台面的大理石也是假的?如玉,你的卡,未必不假?”小谢凑到姚如玉跟前,垂下眼皮看着她,半带调笑地说道。而后,他不等她做出反应,将两张买单的百元钞票扔在桌上,起身离座。
  
  秦旭玲在他生咖啡馆的玻璃窗外,看见了小谢转身离开的一幕。她觉得小谢真的很美,很英俊。他穿着一身黑,黑色的真丝西服,黑色的西装背带长裤,衬衫却是雪雪白地在西服里头。她看见小谢眼皮低垂,嘴角也低垂,是一个不易察觉的欲哭表情,他一边走,一边掏出一副墨镜,正准备戴上。
  
  秦旭玲从他生咖啡馆的门首处迎进去。
  
  “小谢……”她呼唤他。
  
  “玲姐……”小谢一惊。
  
  “她是华上行的新宠……”秦旭玲用手远远地指着姚如玉说,不知,是问,还是答。
  
  小谢的眼泪,在他的墨镜戴上以前,大滴滚落下来。
  
  十三
  
  凌晨的宁波,海风里夹着阵阵腥气。他生咖啡馆里,秦旭玲与华上行对坐。
  
  “我爱小谢,你爱林丁吗?”秦旭玲问。
  
  她点的是一杯满是泡沫的卡布奇诺,华上行面前,却是一杯绿茶。“这个咖啡馆的前身,是如玉美发中心吧?小谢说,这里的大理石台面,都是假的。”秦旭玲又说。
  
  华上行觉得秦旭玲话很多。他感觉她象个可怜的祥林嫂,又有着令人没法克制的微微厌恶。他一直没有说话,端起杯子,想喝口茶,茶却凉了。茶叶一片片沉在杯底,碧绿的茶水,静静泛着玉的清冷光泽。
  
  “玉儿……是我,你好吗?我想接你来宁波。”华上行掏出手机,给林丁打了一个电话。
  
  林丁正和小谢在一起。小谢在宁波喝醉了,独自连夜赶回上海。林丁安顿素素睡了以后,静静等在那盏昏黄孤单的路灯下。小谢踉跄出现的时候,满身酒气,满身血迹。
  
  “小谢,你看,姐姐给你带了一套睡衣。”林丁说。
  
  小谢房间的墙壁上,贴满一个女人的照片,林丁觉得,她好像十年前的自己。她替小谢洗手洗脸,包扎伤口,换上那套白色的雪纺绸睡衣。她将他抱在怀里,小谢的头发,墨墨黑。
  
  “姐姐……”小谢在林丁怀抱里,仰头呼唤。
  
  林丁闻到小谢嘴里的酒气,和一股血腥气。她想起温健楚临死的时候,也想起小谢,将一枝红玫瑰叼在唇上的俊美样子。她俯身亲吻小谢,吞咽下小谢嘴里的咸腥唾液。她的嘴里多了一样东西。她的舌尖触摸着它,感觉到玉的光滑。那是一颗牙齿。她试着用力,但咬不碎。她用自己的唾液裹住它,默默吞下。
  
  天将亮时,林丁接到华上行的电话。
  
  “上行,你等着我,我自己来宁波。”林丁在电话中说。
  
  十四
  
  “上行,你能不能,到如玉的住处来一趟?”一个女人打电话给华上行,她叫何金眉。她是他的太太。她的名字,在这个故事中,很早就出现过。
  
  华上行替姚如玉安排的住处,精致而隐秘。天色已亮,但朝北窗口吹进的冷风,没有一丝暖意。一张当中拦腰撕开,却将断未断的照片,应该是被风从写字台上吹落,反扑在地面。地面上,和撕破的照片的背面,到处都是星星点点的血迹。华上行弯腰拾起那张照片,翻转过来。是一个美少年,和一个出水芙蓉般清秀女子的合影。他穿着白的衣衫,她穿着白的裙,宛若童话中不染尘埃的王子仙女。照片的背景,是如玉美发中心。照片从两人相依偎处撕开,撕开处,被血迹污染,呈干涸的暗红。
  
  华上行将眼光移开,他看到小巧的写字台上,摆满各种林乱的化妆品。他突然感到一阵心酸,姚如玉从不写字,他应该给她配一张梳妆台才是。
  
  “上行,你原谅我。”何金眉对华上行说,她手上拿着孤单一张纸,象是罪状的陈词。她递过去。
  
  “上行先生,金眉姐姐,求你们原谅我。如玉。”纸上写的字,尽力端正,但还是显出出逃的仓惶。姚如玉的字,没有她的人漂亮。
  
  华上行,苦笑着将那张字条,重重还到何金眉的手上。他小心翼翼收起那张破碎的合影,又去关了那扇朝北的窗户,然后转身离开。他从那所酒店式公寓的门楼里走出来时,方向已改朝南。他顿觉阳光耀眼。他眯起眼睛,却还是抬起头来。他的眼泪,从两边的眼角滑落的时候,听到一声呼唤“上行!”但阳光太耀眼了,耀眼得似乎变成一把刀,刺中了他的胸膛。耀眼的阳光,瞬间跌入黑暗。
  
  十五
  
  林丁与何金眉协力将华上行送进医院。华上行在阳光下轰然倒下那一刻,她和她,同时呼唤他。林丁,从他面对的阳光中走来,何金眉,在他遗留的阴冷中徘徊。一个在身前,一个在身后。
  
  他生咖啡馆里,林丁与何金眉对坐。
  
  “为什么,我总在你后面?”何金眉对林丁说。
  
  “我不知道,我并不想在前面。”林丁说。
  
  他生咖啡馆里,流淌着似有若无的音乐,悠长、幽怨,仿佛从前。
  
  宁波富商何洪顺的千金何金眉,曾是林丁青梅竹马的好友同窗。林家当年的店铺,与长子同名,叫作升平。林父原配下世后,续娶丁氏。
  
  “我当初,好爱升平。”何金眉沉浸在回忆中。
  
  “我母亲告诉过我,你母亲是祸水,你也是……”何金眉长得很漂亮,薄唇,秀鼻。她说到这里,停了一停,抿着嘴,任眼泪,顺着秀气的鼻翼,滚落下来。
  
  林丁静静地看着她,仿佛置身事外,她递给她一叠纸巾。
  
  “你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了吗?那把烧得你家破人亡的天火……那年,我们十五岁,可怜升平,二十岁,就葬身火海。”何金眉继续说道。林丁还是一片茫然。
  
  “自己的亲生爹娘,还有哥哥,怎会不记得……那天,升平、上行,还有你、我,我们四个在上行玉器店里玩耍,若不是升平非要先走,若不是……上行要将你留下说私房话……你装了这么多年,你真是祸水呀!”何金眉,跌进回忆的甬道里,独自饮恨。
  
  “谁遇到你,谁就躲不过死亡和灾难。你负了上行,跟随温健楚到上海来做太太,可温健楚也很快就被你克死了……”
  
  “呵……不!”林丁象是在梦中,突然被人戳了心肺,脱口一声惊呼。
  
  “不,不,不……”林丁喘息着,象一条被甩上岸,离了水的鱼,徒然挣扎。
  
  “林丁,你好美,也好会装。但你今天该醒了。华上行,是我的丈夫。”何金眉说。
  
  如泣如诉的音乐,象一杯泼洒的咖啡,四处流淌,曲目叫作《似水流年》。
  
  秦旭玲从他生咖啡馆的门首处迎进去。
  
  “林丁……”她呼唤她。
  
  “旭玲……”林丁一惊。
  
  “小谢……他疯了。”秦旭玲用手捂住自己的胸口,面对林丁,不知,是报告,还是求救。
  
  林丁的眼泪,毫不遮掩地,大滴滚落下来。
  
  大结局
  
  小谢住进了疯人院。秦旭玲关了皮货店。她带着兵兵,经常去看小谢。
  
  “小谢说,他想姐姐。”一个星星闪耀的夜晚,在上海西区那所八十年代末的老式公房南窗前,秦旭玲对林丁说。林丁褪下手上的玉镯,交给秦旭玲,叮嘱她好好照顾小谢和孩子。秦旭玲不肯要林丁的玉镯。
  
  “旭玲,你拿着,以防备需。我还要到上行那去一趟。”
  
  “玉儿……”华上行看到林丁的时候,开心地咧嘴而笑。他的头发,开始白了,他的表情,却变得像个孩子。
  
  “玉儿,你看,这张照片,我补得好不好?”华上行将那张王子与仙女的合影照片,拿给林丁看。他擦干净了照片上暗红的血迹,又将撕裂处,小心翼翼地粘补起来
  
  “上行,补得很好,天衣无缝。”林丁说。
  
  “玉儿,你说的是真?真的有天衣无缝那么好?你不怪我……”华上行惊喜
  
  林丁含着眼泪,摇头,又含泪而笑。她吸着鼻子,主动扑到上行那宽厚的胸膛上去。她的手,还是象猫爪子般,在他的胸口处抓挠着,“我怎么会怪你,上行?谢谢你,这么多年,对我和素素,这么好。”林丁说。
  
  “玉儿,我会永远对你好,也对素素好。今天,让我做得好……”华上行说。
  
  那最后一夜,华上行因为做得太好,所以睡得太熟。林丁在华上行睡熟以后,在镜子中仔仔细细端详自己的裸体,然后放水沐浴。
  
  “上行,我爱你,但你是金眉的丈夫。”林丁最后说。
  
  林丁在浴缸中割脉,自杀身亡。是小谢教她的。
  
  暮色夕阳中。华上行带着素素,来到她父母墓前。他的头发更加白了,而照片上的林丁,乌发红唇,与温健楚并肩。温健楚的遗照,还是笑得那么温文尔雅。
  
  “上行叔叔,我妈妈,终于陪在爸爸身边了。”素素说。
  
  华上行无语。他伸出手,替素素理一理风中的衣领。小姑娘渐渐大了,她穿着母亲生前那件纯白的风衣。华上行,从素素的颈脖处,拉出那根红色的丝线,一块小小的金锁,便乖顺地在他掌中。夕阳下,一缕暖暖金光,照耀着四个字,“今生如意。”
  
  天色未暗。墓园小道上,又来了两个人。是秦旭玲和兵兵。秦旭玲带着兵兵,在林丁的墓前鞠躬。
  
  “林丁,兵兵讲,他要去寻他的爸爸。”秦旭玲说。她的手掌摊开来,是林丁留下的玉镯,温润如梦。
  
  “那么,我来照顾小谢。”华上行说。
  
  ——谢谢观赏  全文结束
  
  啼妃
  
  2010年11月26日三稿完成
  
  写作辅助音乐:班得瑞《追梦人》、梅艳芳《似是故人来》、罗文《小李飞刀》、张国荣《侬本多情》。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0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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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逢人生多失意
作者: 素颜    时间: 2012-3-10 17:08
问候啼妃。。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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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素颜    时间: 2012-3-10 18:13
一气看完这个故事。。。从黄昏里最后一抹夕阳到华灯初上。。。
读来内心温温婉婉,又似恬淡如水。但心底却总是堵着什么,吐不出咽不下。
故事人物一个个粉墨登场,转身间又轻烟似的不见了,人生如此吧,谁也不是谁的谁,来去又何妨,是刻下了一个凄苦的人生哲理吧,来去匆匆的在实践着这些哲理。
这文字像在耳边低低陈述着,但是落下去却是重重的,似投入湖心的石子,声音不响,但足够泛起一圈圈绵长的涟漪……我以为这是刻骨三分的。
看出啼妃喜欢哥哥,这故事里透出的气息都是胭脂扣,命运亦是。也扣住了读者的心。
作者: 素颜    时间: 2012-3-10 18:14
不会说赞美的话,但是我却饿着肚子仔细的看完,竟忘了饭菜已凉了,,哈。。。
饭饭去了,,,要不,你先赔我一道菜吧。、。、嘿·~~{:soso_e120:}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0 18:27
问候素颜,多谢 你的悉心阅读及感受,是的,《胭脂扣》,还有一部《风月》,那种意境和况味,我曾尝试用文字翻新和把握……赔你的菜,呵呵,倒没有,赔个吻吧……{:soso_e191:}
作者: 存明冬磊    时间: 2012-3-11 11:4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2-3-11 17:04
对不住,我看到第五章,眼睛疼.
笔力淡然从容,叙述张弛有致,故事慢慢渗入人心...
我晚上接着看哈.
作者: 啼妃    时间: 2012-3-11 18:29
马樱花 发表于 2012-3-11 17:04
对不住,我看到第五章,眼睛疼.
笔力淡然从容,叙述张弛有致,故事慢慢渗入人心...
我晚上接着看哈.


谢谢樱花,保护视力请做眼保健操,一并致谢诸楼看官!{:soso_e163:}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2-3-13 00:30
看完了。
没有想到啼妃的文字有如此细腻和凄婉及柔美的魅力。以前看这样的文字总是在小说月报或中篇小说选刊上才得一见的,我们六星论坛何其有幸也能读到这样美艳和缠绵的小说。
类似于王安忆的细节描写,心理刻画,人物雕刻,笔笔见功底,句句显神韵。
我不想说人物按排得过于“巧合”,结局过于戏剧,我只读得如醉如痴,觉得这人世间所有的男杰女秀全囊括在几章小说里,让人情何以堪,泪何以止呀
所谓卧虎藏龙,身边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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