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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与其为农民工改称谓不如给实惠 [打印本页]

作者: 乘风邀月    时间: 2012-1-1 13:10
标题: 与其为农民工改称谓不如给实惠
本帖最后由 远去的烟云 于 2012-1-8 07:12 编辑

前不久,有关人士及新闻报道说,农民工这个称谓有歧视之意,应该改改。道理上讲,这个称谓确实有些别扭,应该改,但细细一想,改了称谓又能怎样,农民工实质性的状况会得到彻底改变吗?这个不好说,关键看为政者是否真有诚意以民为本去改善农民工相关的民生问题。否则,那些个领导充其量也就是借媒体以炒作自已。
  
  
  作为农民工,想的远没有媒体传播的那么复杂,不就背井离乡,打工挣钱,养家糊口吗,脏与累怎么了,只要能挣钱,来路正,有啥好叫苦连天的。农民工真正的困扰在于,他们的合法权益时常被侵犯,家乡他乡难以兼顾,可好些媒体、官员、学者及那些为富不仁者们,偏偏就要忽略一些实质的问题,总要没完没了的渲染农民工的这个称谓,其实真正歧视农民工的正是这帮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们才是真正发自内心的歧视农民工。
  
  
  笔者认为,与其轰轰烈烈地吆喝给农民工改称谓,倒不如给农民工实惠:
  
  第一,解决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工伤等问题,这就基本保障了农民工老有所养;
  
  第二,让外来工享受到与当地同等的福利待遇,为他们在当地购房、立业,子女读书、高考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这会让外来务工人员切身体会到中国的社会公平;
  
  第三,当地政府部门积极督促相关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的发放情况,有拖欠或克扣薪资的,应厉行追薪讨资,造成不良后果的,应严正惩处所在企业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这样可以切实切断官商勾结,损害外来务工者合法权益;
  
  第四,政府部门定期举行劳动与法律、招聘等活动,让外来务工人员学遵纪守法,文明务工,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五,外来务工人员的信息,由输出方和所在务工地互联共享。国家应下拨资金,鼓励输出地相关政府部门投资建厂,繁荣商贸,尽可能地做到当地就业,以缓解全国各大中城市的社会承受压力,同时也可以避免留守老人与儿童的逐年增多。
  
  第六,当地政府应切实解决好多年在外打工者返乡后的后顾之忧。这些人,用自己的血汗带回资金,却不再适应农村生活,家乡的当地政府,应该做出有效地人性关怀,给予政策优惠,技术支持,或其他的培训再就业,以带动活跃家乡的经济建设。
  
  第七,留守老人、妇女与儿童较多的区域,政府应从道德方面给予警醒,从人性的角度予以关怀。定期走访慰问,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切实避免留守老人与儿童孤独病死与伤残现象发生,也同时打消了外出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彰显了党和政府对民众的人性关怀。
  
  
  说了这么多,只期盼那些口口声声为农民工着想的为政者、学者、教授众人,不要再在一些所谓的称谓上浪费功夫,还是积极行动起来真正惠民吧!!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2-1-1 13:15
文学从不是躲在象牙塔里自我呻吟,关注民生,关注生活是应有之义
作者: 乘风邀月    时间: 2012-1-1 13:28
回复 2# 暮雪


    问好暮雪朋友,元旦快乐,新年好运!!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2-1-1 13:37
回复  暮雪


    问好暮雪朋友,元旦快乐,新年好运!!
乘风邀月 发表于 2012-1-1 13:28



    新年快乐,新的一年我们同行
作者: 潘霞    时间: 2012-1-3 10:59
嗯,我也觉得,农民工自己,并不在乎那些个称谓,重要的,真是的那些民生大事。
作者: 潘霞    时间: 2012-1-3 11:01
突然想起火车提速时对农民工的采访。
--能快十个小时呢。
--十个小时我不缺,我缺的,是钱。
作者: 乘风邀月    时间: 2012-1-3 11:05
回复 6# 潘霞


    是,再好的理论都是空的!!

    问好潘霞,新年快乐!!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2-1-8 07:15
前不久,有关人士及新闻报道说,农民工这个称谓有歧视之意,应该改改。道理上讲,这个称谓确实有些别扭,应 ...
乘风邀月 发表于 2012-1-1 13:10



    同意乘风邀月所言,国人一向是形式重于内容的。少玩花架子,解决真问题,才是对农民工真正的尊重!
作者: 乘风邀月    时间: 2012-1-8 13:06
回复 11# 渝人日记


   
渝人,我在中广博客发过,新华博客上没找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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