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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编书感想】有些人,永远只能当事后之师 [打印本页]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3 10:43
标题: 【编书感想】有些人,永远只能当事后之师
本帖最后由 南沙贝 于 2011-12-23 11:10 编辑

有些人,永远只能当事后之师

文/南沙贝


  
  历经八千里路云和月编成一本红书《琼崖红色记忆》,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你自己的父亲你不写,谁来帮你写?”;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是:“我对出书不感兴趣”;出版之后接到的最多的电话是“你为什么不不告诉我这本书真的可以做成!你不应该拉下我家”。
  直到今天还记得那哭笑不得的感觉:不是我没有告诉你,不是我要故意落下你,不是我对你有意见。
  问问你自己:为什么怀疑我让你写文章的动机?为什么对网上的征稿启示视而不见?为什么再三拒绝我对你的锲而不舍的征文?为什么你对自己没有信心?为什么你不可以把握机会?为什么你要当事后之师?
  不想在最后时刻的你还犹豫不决,等《六星年鉴》出版你才来当事后之师!
  我的六星网友!我的知己网友!勇敢地自荐吧,机会永远掌握在你自己的手里!
  忙碌之中简短鼓动几句!因为我正在踏上下一个八千里路云和月《琼崖赤子》的征程。
  
  六星管理组:如果这个帖子有用就请全局置顶一天吧!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1-12-23 13:06
大笑三声再说话:不能埋怨,事后之师也是师;也许事后之师都是被社会糟蹋苦极之人。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1-12-23 13:14
本帖最后由 重磅企鹅 于 2011-12-23 19:37 编辑

关于年鉴事,嗯,这个,我谈两点:一,六星人民那些被报刊正式采用的文字首先要入年鉴,自己不推荐,编者也要为之推荐;这二嘛,年鉴的做法很好,真正的意义在于成绩和价值之保留,这点政府官员最懂的,如今狠事提倡自我....自我保护,自我宣传,自我表扬,自我解决,自我了断.......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1-12-23 14:55
上午出去了,才看到。感谢贝姐对大家的提醒!
作者: 淡泊人生    时间: 2011-12-23 15:31
支持!
作者: 小铃铛    时间: 2011-12-23 16:27
支持贝姐,豪言壮志!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3 16:57
大笑三声再说话:不能埋怨,事后之师也是师;也许事后之师都是被社会糟蹋苦极之人。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1-12-23 13:06



    事后之师对别人有利总结了教训,对自己不利,失去了机会!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3 17:00
关于年鉴事,这个,嗯,我谈两点:一,那些被报正式刊录用的六星银民的文字首先要入年鉴,自己不推荐,编者 ...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1-12-23 13:14



    根据我对版权的认知,报纸杂志与出版不一样,前者可以选择后者投稿出版书中。企鹅比我更了解,说的对!其实如果主编和出版社选中文章了,作者还是要授权委托的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3 17:01
关于年鉴事,这个,嗯,我谈两点:一,那些被报正式刊录用的六星银民的文字首先要入年鉴,自己不推荐,编者 ...
重磅企鹅 发表于 2011-12-23 13:14



    什么时候自我了断也成为时尚了呀?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3 17:02
上午出去了,才看到。感谢贝姐对大家的提醒!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12-23 14:55



    嗯嗯,人老唯一的好处是教训比较多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3 17:03
支持!
淡泊人生 发表于 2011-12-23 15:31



    就这两个字,过于短了点,你自荐了吗?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3 17:03
支持贝姐,豪言壮志!
小铃铛 发表于 2011-12-23 16:27



    这叫励志!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1-12-23 17:08
勇于自荐
一不怕羞头臊脸二不怕捏手捏脚三不怕文字上不了台面。。
介点大家要向俺学习
作者: 小铃铛    时间: 2011-12-23 17:27
回复 12# 南沙贝


    哦,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12-23 17:30
“你自己的父亲你不写,谁来帮你写?”--这句话也是我想说的。
作者: 天晴    时间: 2011-12-23 19:13
说得很对,但是有点儿愤青。我只认真伪,所以,支持!
作者: 淡泊人生    时间: 2011-12-23 19:58
就这两个字,过于短了点,你自荐了吗?
南沙贝 发表于 2011-12-23 17:03



    没有自荐,我没有拿得出手的文章。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1-12-23 20:20
呗姐,淡定甭急
作者: 蔷薇盛开    时间: 2011-12-24 10:11
沙贝姐是个大嗓门。,我自荐了,厚着脸皮的。
作者: 孤独的野鬼    时间: 2011-12-24 10:39
只写过一篇(甘愿为奴),写着玩儿的,觉得登不了大雅之堂。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4 10:57
本帖最后由 南沙贝 于 2011-12-24 12:00 编辑
勇于自荐
一不怕羞头臊脸二不怕捏手捏脚三不怕文字上不了台面。。
介点大家要向俺学习
马樱花 发表于 2011-12-23 17:08



    向马缨花学习!向马缨花致敬!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4 10:58
“你自己的父亲你不写,谁来帮你写?”--这句话也是我想说的。
知音 发表于 2011-12-23 17:30



    把它引申一下,就是你想说的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4 10:59
说得很对,但是有点儿愤青。我只认真伪,所以,支持!
天晴 发表于 2011-12-23 19:13



   在天晴老师面前,我愿意当愤青!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4 11:00
没有自荐,我没有拿得出手的文章。
淡泊人生 发表于 2011-12-23 19:58



    没勇气!我认为你篇篇都拿得出手!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4 11:00
呗姐,淡定甭急
玲珑剔透 发表于 2011-12-23 20:20



    淡定!淡定!不要着急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4 11:02
沙贝姐是个大嗓门。,我自荐了,厚着脸皮的。
蔷薇盛开 发表于 2011-12-24 10:11



    这嗓子吼的,云贵高原都听到了哦。你自荐的不够多。再推荐几篇,你的文字那么好!网站负责编辑的人会看到的
作者: 南沙贝    时间: 2011-12-24 11:02
只写过一篇(甘愿为奴),写着玩儿的,觉得登不了大雅之堂。
孤独的野鬼 发表于 2011-12-24 10:39



    嘿嘿!把在其他地方的旧作发过来嘛
作者: 素颜    时间: 2011-12-24 11:42
重在参合,参合参合,乐呵乐呵。
呵呵~~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12-24 11:55
支持贝姐
作者: 肥田老鼠    时间: 2011-12-25 10:35
我想自荐,看看了,都不满意,不留神,自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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