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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十七天【请妞妞进来看看】 [打印本页]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2:09
标题: 三十七天【请妞妞进来看看】
本帖最后由 夜夜秋雨孤灯下 于 2011-12-15 08:04 编辑

    本故事纯属虚构


我从九七年开始在北京开浴场,开了十多年,直到零九年离婚,老婆带着孩子回了合肥,我回东北玩了两年。今年三月,北京的刘二哥看我无所事事,拉我加入他的一个开发项目。刘二哥是房山区一个村的村书记,也在道上混过,当年落魄的时候我曾经帮过他。所谓开发项目,说白了就是在政府即将开发的地方买块地,盖房子开厂子搞生态园等等,什么值钱做什么。醉翁之意不在酒,单等政府来拆迁时给予高额赔偿。这种事一般人做不来的,要黑白两道都混的好才行。事先有内部消息,政府在三年内开发良乡,他们就在开发带上买了块地,准备盖厂房,我在刘二哥名下入了一个小股,跟着跑腿。
   

通过这个项目认识了不少朋友,平时不忙,大家一起打牌喝酒唱歌泡妞。其中一个叫于三喜的北京人,也是这个项目的一个股东,我叫他于三哥,负责项目的材料采购,人挺随和,爱玩,也仗义,我们接触比较多,一起吃喝玩乐就是。他比我小几岁,叫我四哥。叫哥不论大小,其实着就是外面混的互相给面而已。特别北京人口儿甜,但凡有头有脸的都叫哥,哥是官称,爷是尊称,这都不是辈分,是身份。


转眼夏天了,我回合肥跟孩子过个假期,八月初,这天于三哥打我电话,说他在外地进货,要用点钱。我问他用多少?他说30万,最多一个星期,回北京就还给我。我知道他在房山的项目里有股,也不怕他不还我,还有刘二哥的面子在,他也不敢坑我,我凑了三十万,给他打过去二十九万,留一万零花。于三喜告诉我,他18号回北京。17号早上也回到北京。白天去工地转了一圈,跟项目上的几个朋友吃了顿饭。晚上回到我的住所丰台榆树庄,打电话给于三喜,他说要很晚才能到。直到午夜,我先后打了几个电话,他说刚到保定,我说那就明天再说吧。我一个人上网到凌晨3点,才昏昏睡去。

      

早上,七八个人呼啦啦闯进我的屋子,我惊醒,刚要坐起来,


别动!两个人扑过来把我按在床上,喊着:“别动”!另一个穿黄色T恤的男子,掏出一黑皮夹子在我眼前一晃: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缉毒局的,明白吗?我歪着脑袋看着他手里的证件,只看清了上面有一警徽。他接着问我叫什么名字?电话号码?我有些纳闷,抓人问电话号码干嘛?我说了我的手机号。边上一矮胖子拿着一部手机,核对着上面的号码说:就是他!


外面已经大亮,应该是七点左右了。他们把我从床上拎起来,让我穿上裤子,又抽出我的裤带,把我双手从后面绑住,将我按在墙角蹲下。我心想这是尼玛警察么,抓人连手铐都不带。


他们开始搜查我的住所。先从抽屉里翻出一个天平,那个黄T恤问我:“这是什么”?我说:“天平”。“干嘛用的”?“称重量的”。废话”!T恤骂了我一句:真他妈会装孙子!又七七八八的翻了一些东西,问我,我一概回答不知道,不是我的东西。只要不是他们想要的答案,你说什么都没用。在东北的时候,我跟警察没少打交道。在北京十多年,认识的警察倒不少,但这还是第一次涉案。


他们一边翻东西,我一面想我出了什么事,缉毒局抓我干嘛?看他们的阵势,我知道我遇到麻烦了,大麻烦。屋里屋外至少八个警察,穿着便装,应该是刑警;还有两个像记者,一个人拍照,一个人摄像,整个抓捕和搜查过程,都拍下来了。如果真是缉毒局,我倒不怕了。过去在东北有点小案底,但已经很多年了,事儿不大,不至于这么大干戈。如今我既没吸毒又没贩毒,这我自己清楚。


邻居都被吵醒了,在院子里迷瞪着围观,隔着门窗,看得见我被反绑着双手蹲在地上,我尴尬的咧咧嘴,算是微笑,示意我没事。

  

后来朋友问我,你当时害怕吗?说实话,我真没害怕。我经历的比较多,皮了,不太怯场。当然主要的是我知道自己没什么事。一遇上这种事,我只是很兴奋,很紧张,临战前夕的那种紧张,肾上腺素在体内急剧喷射。
  
警察翻腾个差不多,带上战利品准备凯旋。一个电子天平,一大卷锡纸;一个手包,一个钱包,两个手机,加上我。我站起来,平静的说:“我要穿上衣服”。我只穿了一条牛仔裤,还光着膀子呢。他们在翻得乱七八糟的衣服堆里拽出一件血红的T恤,帮我套上。我看了看外面围观的邻居,又想起一件事:“把我的脸挡上”。黄体恤看我一眼:“挺有经验啊”。又拉出一件黑色T恤,套在我头上。我被反绑着双手,两个警察架着,走出四合院,走出榆树庄园,走向街口。


18号那天是个大晴天,阳光明媚,明媚到我可以从黑T恤里看到外面的景物,也能看见人,但看不清面孔。我能看到脚下的路,但我故意装作看不见,让他们拉着我。如果他们发现你能看见,会给你换个让你看不见的。


街口有两辆警车,但他们没让我上警车,而是上了一辆河北牌照的桑塔纳。河北?我想起于三喜在电话里说他刚到保定。于三喜出事了?他出事跟我有什么关系啊?我想到那笔钱。但是于三喜不知道我住这个地方啊,警察怎么找到这儿的?


我的住所在榆树庄园拐弯抹角的最深处,一个精致的小四合院,里面八户人家,我曾经形容:不是房东他爹领着,谁都找不到这个地儿,警察何以如此精准的直接摸到我床上?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2:34
改了个开头,帮我看看有没有变了味道?
篇幅太长,这是2千字,全篇下来最少也得3万字。六星出书,舍得给醉笑收录这么长的文字?估计没戏。
那我也改完吧,留着以后自己出书用,呵呵。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2:35
本帖最后由 夜夜秋雨孤灯下 于 2011-12-15 02:36 编辑

要不是为年鉴这事,名利薰心滴,我一时还真懒得改。

醉笑也难免狗苟蝇营。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2:38
感觉有点急叨叨滴。
排版问题。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2:59
又鼓捣了一遍。就这样了。

大伙给点意见吧,觉得这个故事怎么样?
作者: 昊哥    时间: 2011-12-15 06:56
我觉着不错!
作者: 静听花开    时间: 2011-12-15 07:41
真的很不错,字字心血。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8:11
真的很不错,字字心血。
静听花开 发表于 2011-12-15 07:41



   在醉笑的帖子里,总能见到静听的鼓励。
   虽然只是一个跟帖,一句话语,点点滴滴,可以汇流成感动。谢谢。
作者: 百事可乐    时间: 2011-12-15 08:11
瞄一眼
上班要紧{:4_126:}
作者: 静听花开    时间: 2011-12-15 08:18
在醉笑的帖子里,总能见到静听的鼓励。
   虽然只是一个跟帖,一句话语,点点滴滴,可以汇流成感 ...
夜夜秋雨孤灯下 发表于 2011-12-15 08:11



    醉兄客气了,在我心底一直不曾忘记曾经的感动!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8:20
我觉着不错!
昊哥 发表于 2011-12-15 06:56



   谢谢昊哥。
   问昊哥早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8:21
瞄一眼
上班要紧
百事可乐 发表于 2011-12-15 08:11



   [attach]89041[/attach]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1-12-15 08:31
改了个开头,帮我看看有没有变了味道?
篇幅太长,这是2千字,全篇下来最少也得3万字。六星出书,舍得给醉 ...
夜夜秋雨孤灯下 发表于 2011-12-15 02:34



    虽然是喊妞妞看的,我也跟着进来了。1,改得不好,原文的语境、悬念都是很出彩的,这么一改,木有了。
   另,一个人三万字,真不太可能。我实话实说了啊。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8:40
虽然是喊妞妞看的,我也跟着进来了。1,改得不好,原文的语境、悬念都是很出彩的,这么一改,木有 ...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12-15 08:31



   烟云早。
   集结成文,没有了原来慢悠悠的节奏感。即使一字不改,也很难再读出仿拽体独特的语境和悬念。再说你都看的滚瓜烂熟滴,也就没啥悬念了。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8:44
虽然是喊妞妞看的,我也跟着进来了。1,改得不好,原文的语境、悬念都是很出彩的,这么一改,木有 ...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12-15 08:31



   谢谢烟云的直言不讳,对我很有启示。
   不能入选年鉴还在其次,我在考虑我将来自费出书该怎么写,才能写出味道。

   愈发地崇拜小拽别具格调的体裁,我去找小拽签个名去。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12-15 08:45
四哥,过去的,翻篇吧
作者: 蓝色的郁金香    时间: 2011-12-15 09:18

作者: 蓝色的郁金香    时间: 2011-12-15 09:18

作者: 蓝色的郁金香    时间: 2011-12-15 09:19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9:31
我简单地看了一下。
说是简单,还是逐字逐句的看了。主要是担心没有理解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不敢妄言,而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12-15 09:23



   中肯的意见,心领神会。
   我当初盖楼的时候,几乎没有考虑过结构和任何表现手法和技巧,就是写流水账。这个我慢慢改,不参合你们的事了。你忙出书去吧,


   多谢了。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12-15 09:34
虽然是喊妞妞看的,我也跟着进来了。1,改得不好,原文的语境、悬念都是很出彩的,这么一改,木有 ...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1-12-15 08:31



    呵呵,同感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12-15 09:35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醉笑你心里不要有任何东西,没有出书,没有点评,没有喝彩,只是纯粹的写字状态。以你扎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12-15 09:27



    严重同感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9:38
最担心的就是,别人的观点影响你的写作热情。所以我刚才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说真心话。想想还是说了,醉笑你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12-15 09:29



    醉笑的阅历够了,真正要构思一部完整的反应现实生活的小说,掌控情节,驾驭人物,笔力还不够。
    写作热情上,醉笑敏感而脆弱,太情绪化,这个需要克服。谢谢提示。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12-15 09:42
看高手切磋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9:47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醉笑你心里不要有任何东西,没有出书,没有点评,没有喝彩,只是纯粹的写字状态。以你扎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12-15 09:27



   同感,我自己感觉心里有话要说的时候,不考虑如何安排结构,如何组织语言,“纯粹的写字状态“下,写起来满顺畅的。
    有心栽花时,就贼眉鼠眼了。刻意求工,关心则乱。妞妞说到点子上了。多谢。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9:52
看高手切磋
慕容秋水 发表于 2011-12-15 09:42



   是大家在锤炼醉笑。写字以来,第一次读到如此中肯的切实的点评。
   八窗洞开,如沐甘霖。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09:58
最担心的就是,别人的观点影响你的写作热情。所以我刚才犹豫了一下,要不要说真心话。想想还是说了,醉笑你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12-15 09:29


      其实只要不是掐我,我还是能够并且愿意接受别人的意见和批评。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10:05
我有一个想法,就是醉笑你心里不要有任何东西,没有出书,没有点评,没有喝彩,只是纯粹的写字状态。以你扎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12-15 09:27



   受益匪浅。
   写作上,我还处在原生态的状态,离”文学创作”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断天涯路。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12-15 10:06
回复 30# 色妞妞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1-12-15 11:46
有了功利心,文笔就落了下乘。

除非是专业的写手,知道怎么吊胃口,怎么迎合读者。
作者: 冷笑    时间: 2011-12-15 11:47
刚开头就两千字了,这篇真要是入选结集出书,得这么写:

北斗六星文学网2011年鉴大系,

醉笑的三十七天,(存目)。
作者: 淡泊人生    时间: 2011-12-15 12:44
刚开头就两千字了,这篇真要是入选结集出书,得这么写:

北斗六星文学网2011年鉴大系,

醉笑的三十七 ...
冷笑 发表于 2011-12-15 11:47



    哈哈,略史。
作者: 竹林静听    时间: 2011-12-15 13:09
回复 1# 夜夜秋雨孤灯下

改编成小说,不以第一人称写会不会好些?
作者: 百事可乐    时间: 2011-12-15 13:20
四哥写盖楼贴是在倾诉,有一股强烈的倾诉欲望支配着你
而现在这么写,貌似有些断层了
作者: 百事可乐    时间: 2011-12-15 13:21
心思不对了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21:42
我在写散文的时候,会预先设想一个情节和场景,然后我身在其中,跟着一个视角走,再慢慢扩散。我发现这个蛮实用的,
-------------------------------------------------------------------
太感谢了。

妞妞把自己的独门绝技都奉献出来了,呵呵谢谢。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21:51
四哥写盖楼贴是在倾诉,有一股强烈的倾诉欲望支配着你
而现在这么写,貌似有些断层了
百事可乐 发表于 2011-12-15 13:20

     
  
   恩,抱着“写小说”的心态去写字,我的功力还不够。写字时间太短。我到六星才开始写字,还要感谢妞妞。
   是色妞妞引领我走上写作之路的。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21:52
有了功利心,文笔就落了下乘。

除非是专业的写手,知道怎么吊胃口,怎么迎合读者。
冷笑 发表于 2011-12-15 11:46



   说的透彻。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21:54
多掐几次,就皮糙肉厚了。
    这以后,小掐就是挠痒痒。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12-15 10:05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21:57
回复  夜夜秋雨孤灯下

改编成小说,不以第一人称写会不会好些?
竹林静听 发表于 2011-12-15 13:09



   我也这么想过。但我写小说的技巧太差,暂时用第一人称写自己所见所闻,习惯些。练笔
   欢迎竹林静听。
作者: 舞娘    时间: 2011-12-15 22:09
敲敲门,舞娘可以进来吗?{:4_121:}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22:13
敏感脆弱的人多数是善良的,好的文学作者多数这种类型的人,如果没有一个敏锐的触角,那么也写不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12-15 09:54



但我基本功太不扎实,是个大问题。
------------------------------------
还好。你和麻花差不多,写到这份上,已经很难突破了。

麻花的豆腐块,五年前就这么经典,现在还是这么经典,五年没有长进,不找到突破口,再过五年,依然这么经典。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22:28
敏感脆弱的人多数是善良的,好的文学作者多数这种类型的人,如果没有一个敏锐的触角,那么也写不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12-15 09:54



    翻检旧帖,感慨万千啊。
   我还是在你的引导下开始写字的呢。贪嗔痴念,让很多美好蒙上了灰尘。

   我应该恭恭敬敬的叫色妞妞一声老师才对。

   卿本佳人,呵呵。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22:30
本帖最后由 夜夜秋雨孤灯下 于 2011-12-15 22:32 编辑
敲敲门,舞娘可以进来吗?
舞娘 发表于 2011-12-15 22:09



[attach]89169[/attach][attach]89169[/attach]
作者: 蓝小蓝    时间: 2011-12-15 22:38
本帖最后由 蓝小蓝 于 2011-12-15 22:44 编辑

有时候吧。。好多人劝你放下吧。。放下吧。。
其实。。心里的苦痛伤痕只有自己知道。。所谓被伤一次就应该牢牢记住。。不记住,对不起自己。。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5 23:32
本帖最后由 夜夜秋雨孤灯下 于 2011-12-15 23:36 编辑
有时候吧。。好多人劝你放下吧。。放下吧。。
其实。。心里的苦痛伤痕只有自己知道。。所谓被伤一次就应该 ...
蓝小蓝 发表于 2011-12-15 22:38



   人的内心不是酷睿,说关机就关机滴。是吧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6 00:03
蓝色的郁金香 发表于 2011-12-15 09:18



   
作者: 猫曈    时间: 2011-12-16 02:00
我倒是觉着 你这37天 适合单独出书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6 02:37
我倒是觉着 你这37天 适合单独出书
猫曈 发表于 2011-12-16 02:00



   再练五年笔力,我一定出书。
作者: 竹林静听    时间: 2011-12-16 06:37
回复 45# 夜夜秋雨孤灯下


    嗯,还是按照自己的思路会更娴熟。早上好四哥!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6 07:24
回复  夜夜秋雨孤灯下


    嗯,还是按照自己的思路会更娴熟。早上好四哥!
竹林静听 发表于 2011-12-16 06:37



   竹林静听早。
    但第一人称有个问题,不能写分镜头。

   我只能写“我”看见的事情。没看见的事情要通过别人转述。为此,我好几个帖子都开了个头就写不下去。
作者: 竹林静听    时间: 2011-12-16 08:49
回复 56# 夜夜秋雨孤灯下


    嗯,我写小说也习惯第一人称,但就像四哥说的,有些时候场面打不开,我就试图把想到的都写下来,然后再把文里的第一人称换个名字 但的确是麻烦了点。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6 11:55
回复  夜夜秋雨孤灯下


    嗯,我写小说也习惯第一人称,但就像四哥说的,有些时候场面打不开,我就试 ...
竹林静听 发表于 2011-12-16 08:49



   奇怪,我也是这么想的,先记下来,以后再整理。

   你看看这个。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6 11:56
回复  夜夜秋雨孤灯下


    嗯,我写小说也习惯第一人称,但就像四哥说的,有些时候场面打不开,我就试 ...
竹林静听 发表于 2011-12-16 08:49


   看看这个
   http://www.bdlxbbs.com/bbs/viewthread.php?tid=295831&extra=page%3D1
作者: 竹林静听    时间: 2011-12-17 07:39
回复 59# 夜夜秋雨孤灯下


    嗯,好的,我先去看。
    周末愉快四哥!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7 07:54
回复  夜夜秋雨孤灯下


    嗯,好的,我先去看。
    周末愉快四哥!
竹林静听 发表于 2011-12-17 07:39



   早,竹林静听。
   帮我看看叙述故事上有什么不当之处,我很想听听你的意见。

   周末总是令人愉快的。
作者: 极品野猫    时间: 2011-12-17 13:21
我看着吧。。也只能是当这个故事纯属虚构。。虚点的好,真实在了反倒容易被坑!   
作者: 夜夜秋雨孤灯下    时间: 2011-12-17 17:33
我看着吧。。也只能是当这个故事纯属虚构。。虚点的好,真实在了反倒容易被坑!
极品野猫 发表于 2011-12-17 13:21



   野猫,今天喝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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