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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原创:你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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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淡然涵凝
时间:
2011-9-19 07:59
标题:
原创:你有选择权
你有选择权
文:淡然涵凝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喜欢的做人方式。看了一个博友的文字《好想知道你的模样》,缘由是大家很想她发张照片满足一下好奇心,而博客主人婉拒了。看后,突然就想写点什么。我很赞成博客的主人保留一份神秘感。尽管,有时很好奇,自己关注的博主,真实的面目是什么样的,很想知道。但,我发自内心的不希望这样的好奇得到满足。
很矛盾吗?是的。
我渴望一种结果,但,我更注重这个得到的过程,我不希望,还没有努力,就拥有。那样,我会轻视,会不珍惜,甚至会随意丢弃。
我认为,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得到的阶梯,每一步,都是一种得到和拥有。每一个阶梯之上,都能看到不同的风景,拥有不同的人生感受。因此,爬山时,我愿意一步步攀登,而不是坐着缆车一下子登上山顶。因为,那样,你虽然省了力气,比别人快一步登上山顶,可是,却丢失了许多爬山途中的风景和感悟。
当然,每个人的方式取决于自己的欲求,无论怎样,都有自己的理由和自由,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其实,也无所谓过程重要还是结果重要。
得到和失去总是相映成趣的。没有总得到,也没有总失去。反而,得到就是失去,失去就是得到,他们是一种结果的两个代名词。说些深刻的话或者令人忌讳的话:生就是死死也是生。因为根据能量转换定理,能量永不会消失,能量只能相互转换。同样的,人体消亡,不代表能量消亡,而是转换到了另外物质之上。所以,能量是永生的。
做人方式的选择其实就是限定了一种视野的范围。我曾看到一篇文章的题目《未痛哭过长夜,不足以语人生》,很有感悟:不愿意接受苦难和充满烦恼的人生,就不曾有过淋漓尽致的痛哭,也不会有另外人生的极致体验,当然,也写不出有关“低处”人生的文字来,这就是一种自我的限制。当然,这样的限制,对于个人来说,有时可以选择接受或不接受。
。
追求顺其自然的舒服,应该是大多人愿意的感受吧。不强人,不勉己,按照自己内心的需求,去做人去做事,舒舒服服的过完有限的人生。这应该是一种真实的意愿。
对于他人的做人,谁的建议和批评都有局限性,因为,你不是他,我不是你。你做你自己,我做我自己,谁的人生都不相互交叉,彼此都是独自在人生之路行走的人。别说谁清高,别说谁固执,也别说谁个性,谁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生活。你我他,其实都也一样。
谁也不能左右你发展的路向。你有选择权,我们都有。 允许百花齐放,允许百家争鸣,这就是这个世界的乐趣和矛盾,这就是这个世界的不同风景。人生各不同,这是多么有趣的事情。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11-9-21 17:00
不可能身边的人都喜欢你,就如同你不会喜欢身边的每一个人。
作者:
淡然涵凝
时间:
2011-9-24 16:16
回复
2#
我想好了悲剧
每个人都有对做人和生活的不同选择权哈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1-9-25 14:14
谢谢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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