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丑浮世绘(2)
黑龙江晨报不久前有一篇报道,题目是《特警吃霸王餐打老板》,仔细阅读后,感想如下:
感想之一:
这个不识相的老板确实“该揍”,七八个“老总”,那是瞧得起你,到你小店里吃顿饭,人家都亮明“特警身份”了,你说你还追着要什么饭前?真是没见过“大世面”,这些特警老总吃馆子还花钱?
感想之二:
这个小饭店的老板智商显然不够高,还纯真的以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他们个个都牢记了,特警老总吃了霸王餐算是给足了小馆子面子了,你说你还追着要餐饭钱,老总们脸上能挂住吗?还真以为他们都是《小兵张嘎》里面那个呼叫蛮缠的胖翻译,吃了西瓜,管他要钱,眼镜一瞪:老子在城里吃馆子都不花钱,吃你个烂西瓜?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坚信不移的是,这一群吃霸王餐的“特警老总”们,血管里都流淌这胖翻译官无耻无赖的血。
感想之三:
又见“临时工”,据打人致伤的特警单位的更高一级的“老总”说,打人的这个是特警队里的“临时工”,此刻我连笑的勇气都没有了,因为我笃信,在当下的中国,有两种东西是最莫名其妙却十分具有能量的。其一叫做“有关部门”,这是一直以来让我困顿不易的一个组织机构,它神秘而实用,经常性的堂而皇之的出现在各大媒体的报道之中,但是,它到底隶属于何种机构没有人能说得清楚。其二,大凡是一些行政执法机构出现一些不良的事情,最官方的表态多是用“肇事者是临时工”,这一招屡用,宛如评书《岳飞》里面的那个只会三板斧的牛皋,不过老牛知道了这一切也会在地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拜托有关部门,你们换个说法成不成?
复述这个事件是一件挺无聊的事情,但是,为了让这篇东西条理更清晰一些,我还是要把这件事的基本经过概述如下:
8月8日晚,河南省汝州市一饭店内来了七八个男子就餐,吃过后以饭菜量少为由拒绝付款。此时67岁的店老板李宝坤走过去,拦住为首光膀子的男子,没想到该男子低声在其耳边说了句他是特警队的。随即三四个人同时对李宝坤拳打脚踢。打人后几名男子并未立即离开,而是坐在店里休息,过了一会接到报案的汝州市钟楼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光膀子男子非但没有收敛,反而当着民警的面又对李宝坤进行人身攻击。随后民警带走了几名男子,李宝坤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蹊跷的是,主要的打人者在进入派出所调查的时候,能大摇大摆的跑掉。8月29日下午,在汝州市公安局特警队,大队长吴中强承认打人者确实是特警队的,但不是正式民警,而是临时工。
我是个善良的人,我一直相信所谓的和谐社会,我不太相信这个和谐的每天都在载歌载舞的“太平盛世”,会有国家公职人员龌龊到这个地步,吃了霸王餐还要打伤老板。事后据媒体披露,这七八个人当中可以确定的是至少有六个人是“特警”。
此刻我想起“万恶的旧社会”,想起“地痞流氓”,想起“青红帮会”。想起影视剧里出现的大上海街头的“混混”“扑街”“小K”,更想起一句不是名言的名言:“流氓会武术,神都拦不住。”你千万不要告诉我,这几个吃霸王餐的东西不是仗着“特警”身份,你给我一千个,一万个理由我都不相信,一个普通老百姓敢如此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当然,还有一种更超前的解释是,吃了这的顿饭,这几个“特警老总”穿越了,他们认为果然到了“共产主义”了,都没有货币了,哪里知道遇到了一个一根筋没有和他们一起穿越的“小饭店老板”,所以留点“纪念”看起来顺理成章。
此刻修改借用电影《加勒比海盗》里的一句台词,为这篇东西作结尾吧:
我真的很抱歉的告诉你,在不幸的无法预见的严峻情况下,而且这个与打你的老总特警有关,他已经被请去处理了,但是他是怎么跑的,恕我无可奉告。
2011年9月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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