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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掌握道德原则,杜绝表演道德(转载) [打印本页]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1-8-31 13:03
标题: 掌握道德原则,杜绝表演道德(转载)
本帖最后由 新解玉玲珑 于 2011-9-1 10:57 编辑

[url=]掌握道德原则,杜绝表演道德[/url]
文/李剑芒
2011-08-30 20:44:34

         

一位读者要我看一篇搜狐的文章和评论,然后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这篇文章是《对南通司机扶起摔倒老人被诬肇事者续:老太改口致谢》。


      在法律界面的事情我就不想说了,那是司法的问题。冲突双方的各自争论,和误会也没有什么说的价值,因为人在相互处于冲突状态,未免都说自己的理。是正理还是歪理,这不是冲突双方可以决定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站在第三者立场的法官。


      我想说的是旁观者的道德观。中国关于这种类似的事件的道德争论很多很多。对我来说,这形成了一个非常滑稽的风景线;不知道德为何物的人们在拼命争论道德!从当年汶川地震的范跑跑事件开始,我就一直注意这种滑稽的现象。人们蹦着小脸,一本正经的教训他人不道德。可一旦自己的观点受阻,逻辑接不上的时候,立即撕下正人君子的面具,瞬间变成了一个无赖。人们在争论道德,但人们不知道德为何物。大家本质上表达的只有六个字:“我不喜欢那样”。也就是说,人们把“我”当做了道德的思想源泉。这种道德争论最终是什么爷爷奶奶样,不难预料。


      讨论道德,我们要知道什么是道德的最高原则。道德的最高原则有时被称为道德金律。它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不仅仅是中国古人孔子在《论语》中的陈述,这也是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伦理核心。这个道德金律是全人类的道德最高原则,它是真正的普世价值。不知道这个原则而胡乱定义道德,那么必然出现上面所说的“滑稽风景线”;即不知道德为何物的人们在拼命争论道德!


      在这个原则下,我们发现“不欲”是一个变量,它因人而异。这造成对每一个事物的道德判断因人而异。这就是我们在道德争论中遇到的难点。你的道德不见得是我的道德,因为你的不欲与我的不欲不一样。如汉人一般爱吃猪肉,用猪肉款待客人在汉人眼中是道德行为,但如果客人是穆斯林,则这个道德概念就完全反了。

那么怎么解决这个人人不一样的道德呢?为此我们必须划定私域和公域,因此产生私域道德和公域道德概念。什么叫私域道德?那就是私域的主人,按照自己的好恶建立的道德条款。主人就是这个私域的道德建立者,他同时也是这个私域的道德执法者和司法者。在这个私域内,主人是道德独裁者,他判断谁违背了私域道德,谁就违背了道德,因为他是主人。这个道德判断完全基于主人的自私。他不喜欢的东西,谁也不允许在他的私域表演。他喜欢的东西,进入这个私域的人必须服从。任何外人不允许对主人的道德选择实施任何形式的干预。(这里假设私域道德不违背包含这个私域的公域道德)


      那么什么是公域道德呢?因为谁也不是公域的主人(或每一个人都是公域的主人),那么公域道德的建立必须是每一个人同意的某个建立程序的结果。任何人不允许把自己的私域道德强加给公域中的所有人。


      这里就是中国人不懂道德范畴,在公域肆意表演私域道德的问题关键。每一个人都把自己的私域道德拿到了公域来表演,试图证明自己多么高尚,但实际上是在强迫公域接受自己的私域道德,剥夺其他人对公域道德的表决权。这是极其道德败坏的自私行为,但表演者不但不认为自己道德败坏,反而误以为自己道德高尚!这就是中国“滑稽风景线”的根基;人们不知道,自己表演的道德实际上是道德败坏。


      那么公域道德应该怎样产生呢?它必须由公域内所有人参与协商而成。大家如果无法达成完全统一的道德条款,则通过某种投票的形式来建立道德规则。这!就是我们的立法程序。也就是说在公域,唯一满足道德原则的道德条款就是法!任何在公域内,试图超越法来约束别人的所谓道德表演都是不道德的。因为他那个私域道德没有经过大家的协商,他在试图剥夺大家的协商权力,把自家的好恶直接压到所有人头上。这是道德败坏的霸道行为。


      那么掌握了道德公、私域概念,什么是正确的道德观呢?私域道德不是用来表演的,它是用来满足自己内心的好恶,安抚自己的灵魂的。如汽车司机去搀扶老人。司机是在按照自己的私域道德在行动,他的内心忍受不了一个老人躺在那里无人管这种场面,他的身体是他的绝对私域,他如何行动来满足自己私域的需求完全由他自己来做主。由于这是完全为了满足自己,对他来说,周围有没有人看,是不是将得到回报,是不是会被诬陷,这都不重要,因为他要逃避那种内心不能忍受的痛苦(即想象老人无人管而产生的内心痛苦)。


      如果人是本着这个私域道德的原则而行动,那么这就完全是一种自利行为;我就是要去搀扶那个老人,别人爱怎么看怎么看,我不关心。我甚至不关心老人的儿子会怎么看,我甚至不关心法官会怎么看。哪怕法官误判我有罪,我下次还是要这样干。我根本不是在图什么回报,我只是在满足我自己。别人是不是也像我这样,那是别人的私域道德,我无权干预,因此我也不会去指责别人不做。你不做那是你自己的事情,我要做!这样,道德就再也不是一种公共表演给别人看的东西。它变成了表演给自己的心看的东西。这才是一个正常社会的正常行为。
如果人是本着公共表演私域道德而行动呢?那么人人都戴上假面具,为了抢占道德高地,人们开始表演那些连自己都无法做到,或根本不愿意做到的所谓“高尚”!这就产生了一个恶劣的社会现象;即要求别人做到圣人的道德,而把卑鄙留给自己。这就是中国这个号称追求道德的国家的普遍现象;即人人戴着假面具表演道德。把道德用作一种攻击他人的工具,而不是约束自己的准则。


要想在中国社会范畴真正有意义的讨论道德问题,那么人们必须记住几样事情;第一,牢牢记住道德金律;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第二,不允许在公域用私域道德压制他人;即不允许在法律之外,以道德的名义谴责他人,因为这是极其道德败坏的行为。第三,搞清楚什么是私域,什么是公域。不要把属于自己的私域让给别人(那是奴才),也不要把公域当成私域(那是霸道)。第四,追求公域道德民主化,每一个人都有权参与公域道德的协商,谁也不是道德大爷。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9-1 00:16
这一团乱麻,真没法看
作者: 新解玉玲珑    时间: 2011-9-1 10:58
本帖最后由 新解玉玲珑 于 2011-9-1 11:02 编辑

帮楼主重新编辑一下,楼主没意见吧?
作者: 新解玉玲珑    时间: 2011-9-1 11:11
说实话,我不是太同意楼主文中的观念。我认为法制是道德的最底线,按照楼主的说法,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为每一个药家鑫的父亲,都不希望自己的儿子被处死。因此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原谅那种故意杀人的行为?用楼主的观点指导道德和舆论,那只会是各扫门前雪了。我们之所以群情激愤地谴责郭美美事件,是因为用法制约束不了那种不道德的行为。谁说不能在公众场合发表一下自己个人对于道德的理解?真若国人都依楼主文中的观点行事,那么,我们只能是鲁迅笔下那些围观杀头的人了。
作者: 重磅企鹅    时间: 2011-9-1 11:17
为什么自古以来,俺们的道德理论颇有建树捏,从儒家到奴家,理论很高大,总是盛产"莫须有",才反作用了"己所不欲....",缺吗吗香啊
作者: 昊哥    时间: 2011-9-1 13:43
热烈欢迎小蔡先生!
作者: 沈盼盼    时间: 2011-9-1 13:55
高,难怪
作者: 玲珑剔透    时间: 2011-9-1 14:49
CC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1-9-1 14:54
回复 3# 新解玉玲珑


    请,谢谢.
作者: 蔡诚    时间: 2011-9-2 17:32
回复 4# 新解玉玲珑

道德的最高原则和道德的底线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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