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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千个婚姻一万种模式--------情感故事之9 [打印本页]

作者: 郝芯    时间: 2011-8-30 15:57
标题: 一千个婚姻一万种模式--------情感故事之9
本帖最后由 郝芯 于 2011-8-30 15:59 编辑

一个街坊去世了,死于绝症,还不到六十呢!走得是早了点,但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也是没办法抗拒的事情。只是他去世几月,至今灵魂还没有安息,甚至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却是出乎街坊们的意料。这事儿源于他留下的一份遗嘱:

这位街坊是个拥有几百万的富翁,据说遗产分配的情况是:年近八旬的母亲和亲生女儿各得现金八万,其余全部财产归‘新人’所有。全部财产包括住房两套,股票百万余,小车(宝马)及现金若干,存款若干……。

新人’是他结婚不到一年的妻子,这位街坊的老伴先他一年病逝,老伴走后不到一月他迎娶了新人。

街坊的女儿已经成家另过,现在她和奶奶联手在法院和‘新人’过招。女儿的理由是:

我妈妈买的宝马凭啥送给贱人?(大约贱人就是新人,呵呵)

我妈妈买的房子凭啥贱人有份?

存款是我妈妈生前就有的贱人怎能继承?

奶奶年事已高,据说在法官面前翻来覆去说的就是:我的家产凭啥让狐狸精拿去?


大家估计这祖孙两个未必能赢,因为富翁死前写好了遗嘱签了字并进行了公证,还特别注明不动产的更名过户手续已办好待他离世后生效,据在场的见证人透露,富翁是在那个新人的怀抱里断气的!他确确实实是想把一切财产都留给新人,因为爱她爱到了骨子里!遗嘱的所有法律条件都具备,可以视为富翁真实意思的表达,那遗嘱上说‘全部财产归爱妻’可没有说全部财产归爱女和慈母啊!

人们在议论这事时态度各异:女人们自然是一致谴责那富翁的!谴责他对自己亲人的无情,声讨他的花心(妻子尸骨未寒即迎娶新人)那个不到四十的新人自然被贴上爱财的标签;而男人们的想法却与女人大相径庭,他们认为这事很正常:那个新人在明知富翁有绝症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嫁给他,尽心尽力侍奉在病床前,结婚一年有大半年都在医院度过,这种爱不是金钱能换来的,所以那新人得到财产也不为过。‘他们上厕所都手拉手’那种爱情几人经历过?男人们如是说!

这个街坊的原配和他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这个新人和他在一起生活不到三百天,三十年的大约上街都没拉过手,而三百天的时时处处都十指相扣,相形之下哪个更称得上是爱情?爱情深浅的程度靠什麽来衡量呢?女人们强调道德,男人们推崇爱情,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只是我不明白,男女两边的看法差距咋就那麽大捏?


地震过后人们对人生仿佛有了更深的感悟,但每个人的感悟并不一样,大约婚姻也如此,身临其境身受才能感同。还是那句老话:鞋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一千个婚姻大约有一万种模式吧?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1-8-30 16:49
帖子不错,介事吧,还真不好说。先顶下,看别人怎么说。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1-8-30 16:49
帖子不错,介事吧,还真不好说。先顶下,看别人怎么说。
作者: 昊哥    时间: 2011-8-30 17:49
代表了一种观点,我并不赞同。

那富翁不给母亲和女儿留太多财产,估计是都反对他迎娶这位新人,使他产生逆反心理。忘了自己的生命是母亲给的,女儿的生命是自己给的大道理。

其二,那位新人是个有心计的人,嫁给一个活不了一年半载的绝症患者,比伺候一个偏瘫病人容易得多,基本属于速战速决。也算生财有方,取之有道。

其三,每个成功的男人身后都有一位奉献的女人;如此有心计的女人身后肯定有很多出谋划策的男人。
作者: 毛毛    时间: 2011-8-30 20:01
有钱的未必就有幸福,有钱的家庭,子女和父母未必和谐。钱是照妖镜。
老了还是要找个伴,子女是没法子替代的。
作者: 郝芯    时间: 2011-8-31 11:02
有钱的未必就有幸福,有钱的家庭,子女和父母未必和谐。钱是照妖镜。
老了还是要找个伴,子女是没法子替代 ...
毛毛 发表于 2011-8-30 20:01



    有钱未必幸福,但没钱幸福更难。所以很多人推崇金钱至上,为钱,那脸就放在一边了,呵呵!
作者: 郝芯    时间: 2011-8-31 13:27
代表了一种观点,我并不赞同。

那富翁不给母亲和女儿留太多财产,估计是都反对他迎娶这位新人,使他产生 ...
昊哥 发表于 2011-8-30 17:49



   在婚姻这个问题上还真没有完全一致的观点,要不怎么说一万种模式呢?
作者: 水雾    时间: 2011-8-31 22:30
《水浒传》里杨雄的妻子潘巧云临死时说:和杨雄三年的夫妻还不如与海和尚两夜快活。有时爱情就是这样,时间不能证明爱情。。。
作者: 黄且争    时间: 2011-9-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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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郝芯    时间: 2011-9-4 13:21
《水浒传》里杨雄的妻子潘巧云临死时说:和杨雄三年的夫妻还不如与海和尚两夜快活。有时爱情就是这样,时间 ...
水雾 发表于 2011-8-31 22:30



    时间不能证明爱情,但爱情却必须用时间来映证,呵呵!
作者: 邹供元何江    时间: 2011-9-9 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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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幼屉    时间: 2011-9-13 13: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郝芯    时间: 2011-9-14 14:41
不明白这么多的广告跟帖是怎样进来的?煞风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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