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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的婚姻谁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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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8-21 07:39
标题:
我的婚姻谁做主?
文 /暮雪
一位好友提醒我,婚姻法修改了,你该写写这个话题。用友人的话说“你是未来的婆婆,更有发言权”看到一标题,“婆婆战胜了丈母娘”,大概也是谈论婚姻法修改的。
婚姻法不是修改了,应该是重新做了司法解释,关键是房子的归属问题,其中
【条款】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大多数八零后、九零后的年轻夫妇的新房属于父母购置的,这是当下的现实情境。个人认为,这样的改动,合情合理,谁出资当然应该属于谁的个人财产,避免未来以后的纠结。在相处十几年分手的夫妇,房子的分割已经不是大问题,协商总有办法,留给子女是大多数人的意见。房价一路高涨,物欲的时代,曾几何时,结婚要房变成很多女性选择爱人的条件!在我看来,这结婚理由看起来最蠢,婚姻结合的基础是情感是人,怎么变成房子,完全是本末倒置。围城内的夫妇最清楚,婚姻的幸福,房子那里是主要因素?!
这几年离婚率居高不下,每日离婚的中国夫妇达到五千多对,很多是结婚仅仅一二年的小夫妇,离婚时,房子分割成了最大的焦点和纠葛,婚姻法应该是针对此做的解释。
作为父母来说,如此婚姻司法解释就能保证未来孩子的婚姻牢固吗?人到中年,经历生活的诸多风雨,有些渐渐懂了,婚姻中究竟谁来做主?是房子吗?有房有车有钱,婚姻就一定会有保障和幸福吗?裸婚就不会幸福?生活当然不是这样子的。对每一对相爱的恋人来说,没有房子可以租房子,可以分期付款买房子,关键是相爱的人学会相守,学会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过日子,学会抵御生活的每一处琐碎细节的磨砺,在岁月的流逝里,让情越真,让爱越坚,让心越近,而不是面对生活的不如意,选择逃避,选择固执,轻易的选择分离!在缤纷开放的时代,还要学会抵抗诱惑,学会理性,学会责任,用十二万分的耐心,来协调彼此的步伐,不让彼此情感打盹移位,婚姻的经营真的需要艺术,而宽容忍耐必不可少。
楼上的几对小夫妇,一直在租房,今年刚刚分期付款买了新房,感情亲密,夫妇携手出出进进,一家三口快乐悠哉。对每一对真正相爱的恋人来说,房子从来不是结合的障碍,对不是以情感为目的结合的婚姻来说,纵然有房子也难保貌合神离的夫妇关系。对每一位通情达理的父母来说,面对真心相爱的孩子们,更不会以房子要挟难为孩子们,爱人哪一个结婚又是奔着离婚而去?
我的婚姻我做主,没有房子可以租房子,只要有爱,祝福每一对相爱的恋人,学会忍耐宽容,彼此携手一辈子,那是真正的人生财富!
真正适合你,彼此相爱,愿意牵手婚姻的人,这世上并不是太多,遇到了一定要学会珍惜,错过就是一辈子。房子可以奋斗,而爱人并不是抬头可以遇到。
作者:
我是来买醋的
时间:
2011-8-21 10:54
攒钱娶媳妇,比攒钱买房难多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1-8-21 13:40
对每一对真正相爱的恋人来说,房子从来不是结合的障碍,对不是以情感为目的结合的婚姻来说,纵然有房子也难保貌合神离的夫妇关系。对每一位通情达理的父母来说,面对真心相爱的孩子们,更不会以房子要挟难为孩子们,爱人哪一个结婚又是奔着离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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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句话相当给力。
作者:
沈盼盼
时间:
2011-8-21 17:34
嘿嘿,房子没得,媳妇也没得,还在奋斗中
作者:
沈盼盼
时间:
2011-8-21 17:34
嘿嘿,房子没得,媳妇也没得,还在奋斗中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1-8-22 00:26
真正适合你,彼此相爱,愿意牵手婚姻的人,这世上并不是太多,遇到了一定要学会珍惜,错过就是一辈子。房子可以奋斗,而爱人并不是抬头可以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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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好!道理都清楚,可现在的年轻人姑娘都很现实,才不这么想,第一考虑的是房子,第二才考虑爱人。真正爱情第一的,挺少。
作者:
夏雨冬阳
时间:
2011-8-22 08:22
我的天,说的义正词严,听的幡然醒悟,真的很好。
作者:
沫沫的账号
时间:
2011-8-22 14:46
我的婚姻谁做主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8-23 00:58
这个要看年龄段。
刚结婚前几年,裸婚也可以很幸福。但是到了40岁,还是裸婚的话,就算不上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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