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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记那场盛世之爱 [打印本页]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4 13:30
标题: 记那场盛世之爱
  我打江南走过,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郑愁予的《错误》


  “啊!我定要什么时候去看断桥啊。”安静的宿舍里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惹的众人纷纷转过头寻找声音的来源,原来却是夏暖歌在看完新版的《白娘子》后发出的感慨。
  “我说暖歌啊,你这丫头是不是思春了,幻想在能在断桥上邂逅一位帅哥,再来一场轰轰烈烈、刻骨铭心的爱情啊。”一向快人快语的室友莫离刚说完这句话,便与其他的两人笑作了一团。
  而夏暖歌却是急得站起来,使劲的跺了跺脚,恨恨的看着那笑的快要喘不过气的三人,动了动嘴角,又重新坐了下去,却是什么话也没说。倘若真能遇到那么一个人,那么一段情,也应该不错的吧。夏暖歌在心里暗暗的想着,不知不觉中便有一丝笑意爬上了那眼角眉梢。
  只是谁也不曾料到,那一句玩笑话却是成了真,只是那个结果却是她们无法预料与接受的。多年以后,再想起那时的玩笑话,却是那么的无奈,也许有些事有些人真的是命中注定,是你无论如何都逃不掉的劫。
  五一放假七天,终于有机会去杭州看断桥了。夏暖歌打从上火车起便一直兴奋个不停,三个小时之后,她终于踏上了杭州这片土地。找了个酒店放下行李,再匆匆的洗漱了一下,便拿起下车时买的杭州旅游图出门了。
  在经过N久的询问,走错N次的错路之后,夏暖歌终于来到了断桥。
  其实这个断桥跟电视里的断桥一点也不一样,但夏暖歌还是很兴奋,她怀着激动的心情走上了断桥,终于来到了断桥,真的看到了断桥,而且还那么真实的接触到了,一直在想象中的情景就这样子出现在了眼前,这叫人怎能不兴奋。
  这时有一个旅游团走了过来,带头的导游小姐指着夏暖歌站着的这个地方,微笑着说道:“这个地方就是传说中白娘子与许仙定情的地方,相传站在这里的情侣会得到他们最真诚的祝福,会彼此相爱到地老天荒。”好像这个传说真的会实现般,大家都争着的挤了上去。
  夏暖歌被这突然冲上来的人流吓了一跳,一个慌身,身子便向一边倾斜了过去,而旁边就是湖水了。
  就在夏暖歌以为自己要掉入水里的时候,突然身上一紧,就感觉自己的腰被一只强有力的手环住,然后被一股强大的力量拉了上去,接着便一头撞进了一个温暖的胸膛。夏暖歌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呆了,傻傻的站在那里说不出话。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直到那个救她的人在夏暖歌的身边第三次叫她的时候,她才回过神。
  “哦,没……事,没事。”夏暖歌拍了拍心口,抬起头带着劫后余生的口气说道,“谢谢你啊,不然我一定要掉下去了。”夏暖歌这是才看清救她的人,竟是个令人赏心悦目之人。
  眼前的人,有着好看的眉毛,英挺的鼻子,薄薄的嘴唇,还有那一直挂在嘴边的浅笑,突然,夏暖歌的心里冒出了一个词:温润如玉。是的,温润如玉,用温润如玉来相容眼前之人,是再恰当不过了的。看着眼前人温和的笑容,夏暖歌那原本平静的心忽然有些乱了,突然的心跳加速让夏暖歌的脸上泛起了可疑的红晕,慌得她急忙的低下了头。
  在夏暖歌看着他的同时,秦浩亦是在细细的打量着她。看她的穿着打扮,以及那一张不施脂粉,极为清秀的脸,不难猜出她的年龄,她应该是个大学生吧,几年前的自己,也如她一般年轻,如她一般充满活力。可是现在却是被生活渐渐的磨去了自己当初的那份活力,原来那时的自己竟已是那么的遥远了,遥远到要靠别人才能回忆起来。
  “小姐,以后一个人出门定要小心啊,不然再发生类似今天的事情,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既然你没事,那么我就走了。”秦浩温和的说道,说完以后不等夏暖歌回答,便离开了那里。
  夏暖歌原本低着的头在听到他说要走的时候,突然迅速的抬了起来,可是眼前却已没有了他的身影。看着人来人往的断桥,夏暖歌却突然失去了继续看下去的念头。
  回到落脚的酒店之后,夏暖歌便把自己关进了浴室。打开淋浴器,任由那些热水从自己的身上倾斜而下,只有她自己知道,她真的动心了,对那个救过她,却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动心了。想起室友莫离当初的那句玩笑话,夏暖歌不禁失笑,是遇见了那么一个人,可是却又那么快的消失不见了,许是缘分不够,又或者是上天与她开的一个玩笑罢了,遇见了一个让自己动心之人,可是自己却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悲呢。
  从浴室出来后,夏暖歌便已经想明白了,她和他,终是缘分不够,只能留下叹息。
  在她们寝室四个人里,夏暖歌是外人眼里最无情的一个,因为她总能狠心的拒绝别人,不留一点余地,其实不然。不是她无情,而是她对感情很决绝,倘若真的爱了,那么便会不顾一切的去爱,如果遇不到那么一个能让她倾心去爱之人,那么她宁愿不去爱。
  而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就是那么的巧合,巧合到仿佛冥冥之中有人在特意安排一样,你会在某一天,某个地方,就遇到了那么一个人,一个融入你的生命,你的骨血之人。
  而秦浩,便是那个融入她夏暖歌生命之中的人。
  夏暖歌怎么也不会想到,她还会有再见到秦浩的时候,就在她换好衣服,下楼吃饭的时候,只一眼,便看到了坐在窗边低头喝着咖啡的他。夏暖歌想也没想便提起脚步朝他走过去,然后站在他的桌前,轻声谢到:“今天真是谢谢你,不然我真的要喝上几口西湖的水了。”
  秦浩听到声音后便抬起了那一直低着的头,在看到是夏暖歌后,便扬眉轻笑:“没什么的,只是举手之劳而已,倘若换了别人,我也会那么做的。”
  “不管怎么说,我都是要谢谢你的,不如我请你吃晚饭吧,算是报答你的救命之恩。”夏暖歌半开玩笑的说道,请他吃饭,其实是为了能更多的了解他一点,能多点时间与他相处,当然了这话夏暖歌是不会说出来的。
  最后还是秦浩掏钱请了那顿饭,他说作为一个男人是不应该让女孩子请客的,特别是像他这么一个有风度的男人,那就更不应该了。这一番话说的夏暖歌不禁笑意吟吟,原来他还挺幽默,挺自恋的呢。
  这餐饭之后,夏暖歌知道了他叫秦浩,北京人,这次也是来杭州游玩的,而且巧合的是他和她竟然住在同一个酒店。在知道秦浩是一个人来旅游的时候,夏暖歌便顺势提到要两人一起结伴游行。秦浩看得出这个小姑娘有些喜欢他,可是他却不再是自由之身了,倘若是以前,他真的有可能会答应,可是现在却不能了,因为他不能误了别人的大好青春,所以便果断的拒绝了。
  如果夏暖歌那么容易放弃,那她就不叫夏暖歌了。不知她用了什么方法,秦浩最终还是同意了她的提议。
  接下来的几天,夏暖歌和秦浩一起游西湖,一起漫步苏堤,还一起逛夜市,玩的是不亦乐乎。而秦浩这几天挂在脸上的笑容都抵得过他过去一年加起来的笑荣了,而且这几天的笑容都是发自肺腑的,不再是以前那种不达眼底的笑意了。秦浩知道自己对这个开朗活泼的可人儿动心了,而且还是深深的喜欢着她,只是他却不能与她在一起,只怪他们遇见的时间不对。
  为了不再错下去,那天晚上秦浩决定和夏暖歌说清楚。
  秦浩翻出手机里的照片,是一个年轻少妇和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的合影,他指着照片上的人对夏暖歌说道:“暖歌,这个是我的太太和儿子。”
  接过手机,夏暖歌看着照片上的人,笑着说:“你儿子好可爱啊,很像你呢,长大了也一定是个大帅哥。你的太太也很好看,你们很是般配呢。”
  看着夏暖歌这个样子,秦浩的左手无名指一阵抽痛,据说左手无名指有一根血管是与心脏相连的,如果你的无名指痛了,那么便是你真的心痛了。“暖歌,你……”秦浩突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安慰她,他现在很是怀疑,他的这个决定是不是做错了。
  “秦浩,你知道我喜欢你吧。”夏暖歌在一阵沉默之后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我……我……”秦浩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他又怎么会不知道呢,他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呢,只是就算知道了又如何,他们还是不能在一起。
  夏暖歌继续说道:“秦浩,我喜欢你,打从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喜欢上了你,而且你也喜欢我的,不是麽。”夏暖歌这么直接的就说了出来,倒让秦浩不知该怎么办了。“我知道你有妻子孩子,而我也不奢求你能放下他们和我在一起,我知道你有你的责任,有着放不下的责任。但是我还是喜欢你了,就这样的喜欢你了,不求有结果的喜欢了。”
  夏暖歌的表白,让秦浩不知所措,他们明明是彼此喜欢着的,可是却因时间问题,他们注定无法在一起,人生就是有那么多的无奈啊。
  夏暖歌一口气说完心里的话之后,便定定的看着秦浩,其实,她也是希望能够和他一直的在一起,可是,正如她自己所说,他有他放不下的责任,而她也不希望他做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所以她选择放手。可是,爱上了便是爱上了,不求结果的爱上了,即使没结果,但是也不会后悔。夏暖歌此时却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一个大胆的决定。
  看着秦浩还是不知道如何开口,夏暖歌略带乞求的语气说道:“我明天就要回去了,今天就再陪我吃最后一顿晚餐吧,可好?”
  看着夏暖歌这样低声下气的样子,秦浩的心又是一阵抽痛,她是如此骄傲的一个人呀,却为了一顿晚餐而如此的卑微,这让他如何不心痛,这都是他给她的啊。
  “好。”秦浩动动了嘴,万分艰难的说出了这一个字,也许这是他能为她做的最后一件事了,明天过后,他和她就各安天涯了。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的酒,夏暖歌把他扶回他的房间,秦浩的嘴里一直在喊着夏暖歌的名字:“歌儿……歌儿……你可知……知道,我……我喜欢……喜欢你,一直都很喜欢你……夏暖歌的手一松,秦浩失去了依靠的东西,便一头栽到了床上,这一摔倒是把他有些摔醒了。
  只见他迷迷糊糊的转过头,看着眼前的人儿,突然伸出双手,使劲的把她拉进了他的怀里,紧紧的抱着夏暖歌,仿佛要把她揉进他的身体里一般。
  夏暖歌就这样毫无预兆的摔进了秦浩的怀里,秦浩那温热的气息喷在夏暖歌裸露的脖子里,惹得她浑身一颤,夏暖歌抬起头,看着秦浩那因为醉酒而泛红的脸,心又再一次的触动了。突然,秦浩在夏暖歌的耳边轻轻的呢喃了一句,夏暖歌顿时瞪大了眼睛,张着嘴不知道说什么。
  看着夏暖歌那微张的红唇,秦浩低头吻了下去,而她亦是紧紧的抱着他,回应着他那令人窒息的吻。
  那天晚上,她终是没有走出他的房间。
  当第一楼阳光射进窗户里的时候,床上的人儿就醒了。夏暖歌看着眼前仍在熟睡的秦浩,不禁伸出双手抚上了他那不知因为什么而紧蹙着的眉头,直到把那眉头完全抚平。秦浩,以后怕是再也见不着你了吧,那么便再见吧,再见,再也不见。夏暖歌倾过身,在秦浩的脸上映下最后一个吻,便起床离开了。
  等到秦浩醒来的时候,夏暖歌已经不知去向了,看着床单上那一朵妖艳的梅花,他的心里犹如打翻的五味瓶一般,不知是什么滋味。夏暖歌就这样的消失在了他的生命中,留下的,只有床上的那朵梅花,还有一封信。
  “秦浩,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开了,你也不用来找我,你是找不到我的。昨晚的事情,是我自己心甘情愿的,因为我想让自己永远的记住你,想把你刻进我的生命里。
  人的一生至少应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不顾一切,不求同行,不求结果,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能在我最美好的年华遇到你。以前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只是笑笑,认为不会有这样卑微的喜欢,可是现在,我却是遇到了,所以不顾一切的去爱了,至少自己不曾后悔。
  秦浩,愿你在以后的日子里一切顺利安好,我亦会安好。”
  秦浩拿着那封夏暖歌留下的信,眼睛渐渐的变得模糊了。歌儿歌儿……你怎生就如此的傻……
  自从夏暖歌去了一趟杭州回来之后,寝室的人便发现她变了,不再似以前那般的大大咧咧了,现在的她会低头浅笑,会轻声细语了……这一切的一切都让其余的三个人好生郁闷。
  “暖歌,这一趟杭州之旅,你怎么就变得这么不一样了。”莫离好奇的问道,“莫非真如我所说,你遇到了那么一个人!”
  “遇到了吗?或许真的遇到了吧。”夏暖歌想起了那个温润如玉的男子,那个救她于断桥的男子,那个让她一见倾心男子。看着又陷入沉思的夏暖歌,其余三人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感情这个东西,不是外人能插手的。
  又平静的过了两个月,可是夏暖歌却发现了一件事,一件让她心里不安的事情,她的“好朋友”已经好久没来了,她心里莫名的惊慌,就去买了验孕棒回来,检查的结果却是让她又喜又愁。那夜之后,她有了他的孩子,可是,她该拿这个孩子怎么办?
  就在夏暖歌拿着验孕棒发呆的时候,莫离她们回来了,在看清夏暖歌手里的东西之后,也是惊得说不出话。
  “暖歌……暖歌,这个……这个不会是你的吧?”苏雪结结巴巴的问道。夏暖歌并没有回答,可是脸上的表情却是说明了一切。
  “这是怎么回事?你去杭州的那几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寝室里最冷静的安然问道,她知道,暖歌的这次杭州之行,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因为这丫头打从杭州回来之后便不对劲了,原以为她只是遇见了一个让她动心的人,可是现在好像事情并没有她们想象中的那般简单。
  在室友们担心的目光下,夏暖歌缓缓的说出了她与秦浩的故事。
  听完夏暖歌的故事,最沉不住气的莫离立马问道:“那你现在怎么办,你现在怎么办?你怎么就那么的傻啊!看着莫离那气急败坏的样子,夏暖歌知道她是担心自己,不禁伸手抱住了在一旁乱跳的莫离:“小离,我知道你担心我。你说我傻,我是真的傻,可是就算傻了那又怎样,爱了便是爱了,不顾一切的爱了呀!”
  “那这个孩子怎么办?你总不会要把他生下来吧?”安然在一旁问道。
  “然,我想把他生下来,因为他是秦浩留给我的最宝贵的东西。”夏暖歌坚定的说道。
  看着如此坚决的夏暖歌,四个人哭着抱成了一团。倘若当初她没有去杭州那该多好,倘若当初她没有遇到他,那又会是怎样的一副光景。
  半个月后,夏暖歌便办了退学手续,从此不知去向。
  第二年的冬天,莫离她们收到了一封信,信里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夏暖歌,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小男孩,那孩子的摸样只需看一眼,便能看出秦浩的影子。信上只写了寥寥数句话,现在的她过得很好,在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安静的过着日子,让她们不用担心。
  其实,就在夏暖歌退学之后,秦浩有来过她们学校找她,只是那时的她已经离开了,去了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而莫离她们亦是没有告诉他夏暖歌有了他的孩子的事情,既然她不想他知道,那么身为她朋友的她们自是不会说出来的。
  不得不承认,秦浩的确是个优秀的男人,难怪夏暖歌会喜欢他,可是再优秀又有什么用,他终不是她的。
  那天晚上,秦浩在夏暖歌的耳边轻声呢喃:“歌儿,我爱你!”虽然他说的很轻,可是她还是听到了。

  这个浅夏,她打江南走过,遇见了他,相爱了半季,却是荒芜了一生。

——The End


作者: 雷老三    时间: 2010-10-4 14:58
本帖最后由 雷老三 于 2010-10-4 14:59 编辑

不得不承认,秦浩的确是个优秀的男人,难怪夏暖歌会喜欢他,可是再优秀又有什么用,他终不是她的。
  那天晚上,秦浩在夏暖歌的耳边轻声呢喃:“歌儿,我爱你!”虽然他说的很轻,可是她还是听到了。
一个轻率地许诺爱并占有纯洁女孩子的男人叫优秀男人?一个一次邂逅就以身相许退学并生下人家孩子的女孩子叫真正的爱?我是这个女孩子的父亲,情何以堪????????
作者: 雷老三    时间: 2010-10-4 14:59
莫离啊,你可别这么误导我们的青春少女了……这不叫恋爱,这叫乱爱
作者: 雷老三    时间: 2010-10-4 15:00
我快疯掉了,读着这样的作品,我心尖都有些疼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0-10-4 15:23
难怪三哥会生气呢,现在的孩子,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0-10-4 15:25
小说毕竟是小说,不是真的,希望孩子们引以为戒。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10-4 17:37
为这无婚而孕的妈妈和小男孩的未来担忧。以后该怎么过啊?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4 20:18
为这无婚而孕的妈妈和小男孩的未来担忧。以后该怎么过啊?
竹林吹箫 发表于 2010-10-4 17:37
别想太多,故事到这里就是结局了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0-5 13:29
罂粟之爱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0-5 13:30
人一生中难免会遭遇许多美丽的情愫,我们无法一一盈盈相握。错过,也许会遗憾,但也会心安。

那些精心制作的浪漫,或自己内心的吸引,常常似一朵盛开的罂粟,亭亭玉立,摇曳生姿,魅惑着我们。然,我们纵不能做到心如止水,也要努力站稳脚跟,抵御来自外界以及自己内心的诱惑,把握自己,也做到不伤害别人。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0-5 13:31
很唯美很诱人的小说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10-5 15:06
欣慰,我们梦M都能有感而思而叹了
作者: 瑛子    时间: 2010-10-5 22:01
非常唯美的爱情故事。
女人的爱情观与男人不同,女人可以为了爱,耗尽一生,为什么人们总是说女人是傻女人,而男人不同,男人可能会为一时的爱而感动,可时间一久,烟消云散,只是成了过眼云烟,可女人不同,她可以一辈子守住一个承诺过一辈子。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6 00:38
回复 13# 瑛子


    女子可以为了爱,义无反顾,倘若真能遇到一个能让自己不顾一切,倾心去爱的人,不在乎结局,那也是万分的美好与幸福吧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6 00:56
因为我们小美女年轻,所以心中还有这样的爱情,所以笔下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上面各位,我们应该为小美女心中的爱而雀跃,很显然,我们已经老了。。。。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05:45
本帖最后由 红尘散仙 于 2010-10-6 05:51 编辑

传统的情节模式,一见钟情--意乱情迷--不管不顾上床(还是处女)--完事后不用负责(还有这样的吗,真真馋死个人)--怀孕了--一个人生一个人养(比秦香莲还伟大)。
感觉像很久以前的女人,为了一眼的爱就可以让自己苦一生,现实中还会有如此痴的女人吗?包括语言也像旧小说,“小姐”一字近十年小说中是罕见了。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05:47
情节组织得有点问题,基本上没有留白,把所有读者该思考该叹息的地方,全给写尽了。
秦浩看得出这个小姑娘有些喜欢他,可是他却不再是自由之身了,倘若是以前,他真的有可能会答应,可是现在却不能了,因为他不能误了别人的大好青春,所以便果断的拒绝了。像这样的情节,应该是有个矛盾交叉碰撞的过程的,但一笔就全交待清楚了,小说应该留点空间给看的人。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05:49
第二年的冬天,莫离她们收到了一封信,信里夹着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夏暖歌,还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小男孩,那孩子的摸样只需看一眼,便能看出秦浩的影子。--这里还有问题,一个未满周岁的小男孩子只看一眼,就能看出谁的影子来吗?再说,照片是莫离接到的,莫离见过秦浩吗?她能看出秦浩的影子来吗?这里非得交待这一句吗?不交待这一句,难道别人就不知道是秦浩的孩子吗?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05:53
夏暖歌--莫离--夏莫离,我觉得楼主还有个笔名叫暖歌吧。这让我想起了温瑞安,在小说疯狂地用“方”字,只为纪念十三年的情人方女士。楼主这个不是放不开吧,写小说还是要放得开些。题外话了,感谢支持小说。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05:56
我本人觉得这篇小说过于理想化了,女主人公过于注重传统美德了,与这个社会是格格不入的,就算男人是刘德华,也得找他要点抚养费啥的吧。诚然在这个金钱社会里,小说是应该宣传些传统美德的,但这种“美”到底现不现实呢,还值得大家商榷吧。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05:57
回复  瑛子


    女子可以为了爱,义无反顾,倘若真能遇到一个能让自己不顾一切,倾心去爱的人,不在乎 ...
夏莫离 发表于 2010-10-6 00:38
那也得先避好孕吧。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05:57
非常唯美的爱情故事。
女人的爱情观与男人不同,女人可以为了爱,耗尽一生,为什么人们总是说女人是傻女人 ...
瑛子 发表于 2010-10-5 22:01
好,天下女人都该如此,男人们幸福死啦。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05:59
因为我们小美女年轻,所以心中还有这样的爱情,所以笔下才能写出这样的故事。上面各位,我们应该为小美女心 ...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10-10-6 00:56


不要说我老,我正打算买瓶增白粉蜜啥的,抹上一瓶后去那个地方,噢--杭州断桥--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06:00
我快疯掉了,读着这样的作品,我心尖都有些疼
雷老三 发表于 2010-10-4 15:00

馋的吧。我心里疼完还有酸。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10-6 09:39
散仙很无耻,俺气愤愤滴说,色心昭彰啊
作者: 瑛子    时间: 2010-10-6 10:16
散仙喜欢骨头里面挑刺,恕我直言。
有空也写一篇出来,我们也来挑挑。

小说只是小说,权当娱乐,那么认真做什么,又不是教材,你说是吗?
肯定又不爽了,呵呵。
作者: 瑛子    时间: 2010-10-6 10:17
版主就是版主,给人特牛的感觉。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6 13:39
回复 16# 红尘散仙


    那叫什么?姑娘?美女?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6 13:40
回复 17# 红尘散仙


    可以自己想象的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6 13:43
回复 18# 红尘散仙


    不是说在夏暖歌走之后,秦浩有来过学校找她麽,那自是见过莫离她们的了。那个电视上不是都说那刚出生的孩子就像谁谁的麽,而且小秦浩都快一周岁了,应该可以看得出像他爸爸吧
作者: 莫冉    时间: 2010-10-6 13:44
散仙有点激动,原因就是这样的女子自己没碰到!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6 13:45
回复 19# 红尘散仙


    没了,只是比较喜欢夏这个姓而已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6 13:46
回复 20# 红尘散仙


    小说就是小说,虚构出来的而已,虽然里面也有作者的影子,但那也还是小说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6 13:50
回复 27# 瑛子


    斑竹的语言锋利,眼神犀利,自不是我们所能比的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6 13:51
回复 20# 红尘散仙


    不过还是谢谢散仙斑竹的赐教,以后会改正的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10-6 15:37
散仙喜欢骨头里面挑刺,恕我直言。
有空也写一篇出来,我们也来挑挑。

小说只是小说,权当娱乐,那么认 ...
瑛子 发表于 2010-10-6 10:16

解释几句,散仙是个认真的版主,他对小说看得仔细,评得认真,我觉得这二点基本上算优点了,特别在版主里面,能忠恳挑刺,句句挑剔,有自己的观感有自己的评点还有自己作为写手提出的不同写法,实属难得。
我总以为,所有的版主一味叫好,这是不对的,也不利于写手的成长,吹捧和叫好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该写手的麻醉剂兴奋剂而非良药良方~~
散仙最喜欢别人挑他文中的毛病的,他这人贱得慌,只有批他,才能让他服,特别好玩儿,而表彰和羡慕对他来说,基本上不起作用,他见多了。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0-6 16:40
回复 36# 马樱花


    恩恩。。所以很敬佩散仙老师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19:21
散仙喜欢骨头里面挑刺,恕我直言。
有空也写一篇出来,我们也来挑挑。

小说只是小说,权当娱乐,那么认 ...
瑛子 发表于 2010-10-6 10:16

没有丝毫不爽,我认真地说。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19:22
散仙有点激动,原因就是这样的女子自己没碰到!
莫冉 发表于 2010-10-6 13:44

最恨别人猜中我的心事,尤其恨猜中了还说出来的。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19:23
散仙喜欢骨头里面挑刺,恕我直言。
有空也写一篇出来,我们也来挑挑。

小说只是小说,权当娱乐,那么认 ...
瑛子 发表于 2010-10-6 10:16

我喜欢交流,别的不敢说,有一点敢拍拍胸脯说,俺的不怕拍,更不会为批评和建议生气。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6 19:25
回复  红尘散仙


    不过还是谢谢散仙斑竹的赐教,以后会改正的
夏莫离 发表于 2010-10-6 13:51

我姑且说之,你姑且听之,不必就改,应该共同进步,让小说更好看才对。写出一篇得意的小说,那心里该多么地舒畅。
作者: 瑛子    时间: 2010-10-6 19:40
没有丝毫不爽,我认真地说。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0-6 19:21



    呵呵,没生气就好。
   俺也是个直人。
作者: 无谓    时间: 2010-10-6 21:12
喜欢上这个论坛,主要在于有散仙这样的版主。
作者: 梦m    时间: 2010-10-6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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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谓 发表于 2010-10-6 21:12



    我也是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7 01:16
回复 18# 红尘散仙


    散仙老师,有句话这样说的,“要写草原,必须有比草原更广阔的胸怀。”所以,我们必须清楚地看到小说的作者是一个年方20的小丫头,所以在人生阅历还未丰满的时候,她的故事编写是受人生经历所局限的。多鼓励!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7 05:52
喜欢上这个论坛,主要在于有散仙这样的版主。
无谓 发表于 2010-10-6 21:12

哥们儿,评价过高了。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7 05:52
呵呵,没生气就好。
   俺也是个直人。
瑛子 发表于 2010-10-6 19:40

俺不和女人打架,生气也装着不生气。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7 05:54
回复  红尘散仙


    散仙老师,有句话这样说的,“要写草原,必须有比草原更广阔的胸怀。”所以,我们 ...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10-10-7 01:16

有多大的胸襟就有多广的作品,这我知,所以古龙不如金庸,所以像我这样的成长于论坛的人写东西总是缺少大气。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10-7 05:55
回复  红尘散仙


    散仙老师,有句话这样说的,“要写草原,必须有比草原更广阔的胸怀。”所以,我们 ...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10-10-7 01:16
才20岁写成这样,比我当年强得太多
作者: 瑛子    时间: 2010-10-7 08:43
俺不和女人打架,生气也装着不生气。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10-7 05:52



    呵呵,干吗要装,多累了,生气也是正常的。

    我是看到人家小姑娘写点小说不容易,不象我们脸皮厚,不怕人家说,她需要的是鼓励。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7 09:09
怎么就揪着这篇不放了啊
说一下,咱是91的
作者: 雷老三    时间: 2010-10-7 16:43
哈哈哈,那是我们莫离有实力啊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7 18:36
别人说这篇无论是文笔,情节,还是写作手法,都很是不成熟呢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10-7 20:50
回复 48# 红尘散仙
散仙老师,您谦虚了。呵呵!
作者: 紫苑飞红    时间: 2010-10-8 09:33
这地方真热。飞红也来看看。嘿嘿。原来是小离在这里唱戏哦~!
嗯。好长的文,好重的担,不知道能不能卸下来呢?
作者: 夏莫离    时间: 2010-10-8 10:54
回复 55# 紫苑飞红


    不知道,也许不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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