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于1963年,66年开始文化大革命,可怜的醉笑还没识字,就一头栽进文化沙漠里。
幸好我儿时的小环境很好。我父母都是文盲,所以对儿女读书要求很严格。我家姊妹五个,我是最小的,恰好从小在姐姐哥哥们的读书声中长大。
小时候的我很聪明,记忆力奇好,一听就懂,过目不忘,常常听着哥哥背课文,两遍以后,他还没背下来,我倒背下来了。——千万不要以为我在炫耀:从小过于聪明,没有家长和老师正确的引导,绝不是一件好事!这些小聪明和自以为聪明,后来成了贻害一生的致命弱点。
所以,还没上学我就认识了不少字,上学以前,我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没事捧着哥哥们的课本装模作样的朗读,等着大人夸我。这一知半解的小聪明,害人不浅——从我上小学起,就养成了读书漫不经心的坏习惯,为什么?老师讲的我早就会了。上课时,老师看我不用心,就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我的对答如流,让老师无可奈何,同学羡慕不已:这小子从不听课,却什么都会——这就要了我的命——我还是个孩子,从此更加故作漫不经心以哗众取宠。
当然,从小爱看书,不光用以哗众取宠,也养成了我喜欢看书的习惯。
我上小学时,就把姐姐文革前的初小,高小,初中语文课本都看完了。文革前的语文课本,比我上学时的课本好看多了。什么三字经,百家姓,唐诗宋词、古今中外什么都有,好看得很,自己的课本反而没怎么看。
大概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一个星期天,三哥领着我去同学家玩,那个同学叫李天夫(这人的名字,估计三哥都忘了,我TMD还记得),他家长是教师,家里一摞一摞的“大书”(辽阳人把长篇小说叫“大书”)。他们玩,我捞起一本书就看了起来,看的是一段解放军打仗的故事,一个叫“高山”的女孩,女扮男装参了军,跟男兵一起摸爬滚打,还偷偷的爱上了一个什么排长之类的小官,后来她在战斗中负伤,才暴露了女儿身,刚刚跟她的小官相爱,就在一次战斗中牺牲了。我正看得稀里哗啦呢,三哥喊我回家,我眼睛死盯着那本书不肯走,李天夫他妈妈说:小四儿捧着这本书看一天了,咱家孩子就没有一个往书上看一眼的,你拿回家去看吧。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八一厂陆柱国的《踏平东海万顷浪》。
十岁以后,哥哥姐姐们正是“看大书”的年龄。家里总有几本厚厚的“大书”:一律是黄色的牛皮纸糊的封皮,都是文革前出版的长篇小说,也是当时的禁书:《青春之歌》、《野火春风斗古城》、《战斗的青春》、《敌后武工队》、《三家巷》、《赵一曼》、《家》等,因为总要捡哥哥姐姐们不看的时候,才轮到我看,有的我只看到一半就送走了,换回一本新的,没多久,新的又送走了,过去看过的又借回来了。把我读的这叫一个没头没尾,颠三倒四,却也津津有味,如醉如痴,那时所谓看书,当然是“麻花读书法”——不认识的字就跳过去,多数还认得——常被书中的青年男女澎湃的革命激情和朦朦胧胧的爱情纠葛所吸引,稀里糊涂地陶醉在其中。
这些都奠定了我从小酷爱文学,长大偏科的基础,81年高考,醉笑语文97.5分,数学18分。就我那股子聪明劲,要搁在这年头,不会那么偏科,没准也是个清华的苗子。
有一本书,非常宿命的出现在我成长的岁月里,对我的性格和情感理念影响很深,甚至影响着我的一生。
不知什么缘故,从我十来岁起,这本书就一直放在我家里再没拿走过,直到我把它翻烂。没有别的书可看,我就看这本书,前前后后看了好几年——是两本订在一起的、只有前八十回且已残缺不全的《红楼梦》。
几十年来,痴痴呆呆的宝玉、葬花的黛玉、扑蝶的宝钗、“嘴甜心苦”的凤辣子,还有大观园中袭人、晴雯,鸳鸯,司棋、芳官们一众女儿,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在我心里上演着《红楼梦》;还有通灵宝玉上的“莫失莫忘”和金锁上的“不离不弃”,已经深深的隽刻在醉笑幼小的心灵上;那些花非花,情不情的爱情故事,像一个巨大的黑洞,令醉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多愁善感,病入膏肓,至今不治。
这本《红楼梦》是谁的?为什么会放在我家这么多年?
天意吧。醉笑常常这样想。
从小养成的读书习惯一直延续至今,甚至影响着下一代。去年,我带着7岁的儿子去妈妈家呆了几天。儿子上厕所,坐在座便器上喊他奶奶:“奶奶,给我拿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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