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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故事】醉鹰专辑之人物系列---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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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9-15 13:25
标题:
【小说故事】醉鹰专辑之人物系列---健哥
本帖最后由 迷途的绵羊 于 2010-9-16 11:07 编辑
健哥姓胡,四十出头。
初识健哥已有十几年了。那是一个冬天的下午,和一个朋友一块到另一位朋友家去串门。一进屋,弥漫的烟雾四散而出,浓得呛鼻。在影影绰绰中,只但见桌分两处,牌战正酣。
在一大群人中,有一条汉子特别抢眼,仿佛在千万人当中你也能够一眼就看到他。他个头并不高,但却很魁梧,浑身上下布满剽悍劲气。不长的头发稍稍有些零乱,透出一股桀骜,黝黑的国字脸硬如生铁,两条浓眉下居然长着一双丹凤眼,凭空让那张脸略略柔和了几分;最醒目的,却是嘴唇上那两撇浓密突凸的小胡子,似在傲然诉说着男性雄风。后来,我常戏说他有“四条眉毛”——据说,有不少女人曾为他这两撇小胡子着过迷。
他坐在那,沉稳礅实,厚重如山。明明是在打牌赌博,他却象是在干着什么庄重的正事。手臂大幅度地挥动,嘴里吆喝着“炸了……”掌画曲线,“叭”地一声将牌重重拍下,虎气十足。
慢慢开始交往,但关系只是一般。只知道他在朋友群中威望极高,耿直尚义,朋友中有啥事时,往往凭他独断专行,一言而决。是所谓大哥级的人物。
朋友相交是种缘分。不久后发生的一件事让我俩变成了兄弟伙。
其时我在一家娱乐性质的俱乐部打工,老板是我家四哥的朋友,和我也是自小就认识,平时里也以“敏哥”相称。四哥告诉我,我在此不仅仅是要干好份内工作,更有保护好敏哥人身安全的责任。
一日深夜两点多钟时,一帮人喝高了,扬言要砸俱乐部的场子来闹着玩。领头的是当时地方上一个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呼风唤雨,叱咤风云,号称跺跺脚半个城市都会抖,黑白两道通吃。差不多出门撤泡尿时也有一群保镖前呼后拥着,当真是威风凛凛。
岂不知俱乐部的老板个子虽小,却也是一个胆大包天的人,毫不示弱。当时就乌龟碰石板,硬对硬接上了火。一时剑拔弩张,眼看着一场血战就会一触即发。
那时我年轻气盛,不知天高地厚,颇有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傻劲儿。见了这阵势也没想到要脚底抹油,反倒是硬了头皮准备去找死。可我又不是李连杰,哪里打得过?只好搬救兵。
无巧不巧,平时和我在一起鬼混的朋友们那段时间都外出了,无奈之下只有给常来玩的一些所谓江湖人士打电话——他们常常拍红了胸脯,说无论有什么事情,只要有一个电话,他们绝对是水里水里去,火里火里来!让俱乐部老板很是感动过几回——可那一帮子好汉们一听见我说了对方的名头之后,无一例外,家中都不约而同,忽然一起发生了确实抽不开身的重要事情。并诅咒发誓绝无虚言,还慷慨激昂向我保证:“醉鹰放心!要是下次有了啥子事情,兄弟绝对赴汤蹈火!就算是天上下刀子我也一定到场!”当真是义薄云天,豪情满怀。
想来想去,我就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给健哥打了个电话,直言不讳地告诉了他对方的大名。并明言:自己要考虑好,不来我也绝不怪他什么。毕竟,我俩还相识不久,谈不上有多大感情。他听后只说了四个字:“我马上到。”就放下了电话。
几分钟后,一道车灯剌破沉沉夜色,轰鸣声中一骑摩托戴着一人一刀绝尘而至。健哥下车后说了句:“我才不管他妈的是哪一个!我就只认你!你砍我就砍!大不了老子今天把这条命交给你!”然后就寒着脸,一言不发站到了我的身边。那一张黑脸更是冷硬如铁。
此时的俱乐部内已是人声鼎沸,吃官饭的、吃血饭的、吃混饭的各路人马闻风而至:有的点火,有的劝架,更多的纯属看热闹,七嘴八舌闹翻了天。最后还是某位双方都认识的庙堂人物一鎚定音:“都别再说了!长轴短轴一把绾到!今天看在我的面子上都算了!”随即又提议:“反正出都出来了,走走走!干脆大家去喝酒!”于是一场临近的大战终以闹剧收场。
——真正的斗殴绝不是靠人多,人越多越是打不起来。
闹剧自然与我无关,但从此后我却多了一个肝胆相照的好兄弟。
——最能验证友谊的情况有两种:危急时刻,金钱问题。能经得起这两种事情考验的,友谊再差也有几层。
随后就自然知道了他的各种情况。他不是混社会的人,有着正经的职业,靠每天正正规规上班来养家糊口。奇怪的是形形色色的人都很卖他的面子:不管是单位上的还是江湖上的,所以他的办事能力特别强,很少有他搭不上的关系。他又十分热心替朋友办事,故而深受大家的尊敬。
应该说健哥的命很苦,人生、感情的经历都很坎坷。幼年就丧父,婚姻也十分不幸。我认识他时,他已经离过一次婚了,正与第二任老婆过着日子。
靠工资吃饭的人,经济宽余不到哪里去。何况他有两个小孩。可只要朋友有需要,就算他家里只剩下了最后一百元钱,这家伙也会毫不犹豫地拿出来,至于明天还买不买米他都懒得去管。朋友在一起吃饭时,仍然随时都可以听到他粗豪的笑声。
这家伙是出了名的口无遮拦,什么粗话、脏话都敢说,却谁也没有因此而看轻他——包括女士们在内。反而会逗得大家哈哈大笑。谁都知道他个性如此:不饰不伪,不掖不藏,说了就完。
对朋友,他有一条准则:当着面可以骂,也可以揭短。可只要那人没在场时,绝不背后瞎咧咧。
几乎人人都叫他“健哥”以示尊重,这两个字仿佛已成了一种象征。唯有我一般只直呼其名为“健”,时不时地还叫他一声“老家伙”,惹得其他朋友捂着嘴直乐。在所有的朋友中,大约我也是唯一一个常和他吵架的人。他的那帮兄弟在他面前基本上只有听训的份儿。有时我俩人意见不和,说着说着就开骂,直骂到拍桌子摔酒杯,朋友们早已见惯不惊,只当是看了一场免费的热闹。都明白,这两个老家伙吵完之后屁事也不会有,还得坐下来再喝。
不久,他老婆就患上了重病,在那一段时间里,他每天单位、家里、医院三处跑,劳神费力身心交瘁,头发大把大把的落下,却仍然咬紧牙关硬是没有叫过一声苦!只是偶尔在我们少数几个人面前,才会叹着气说一会儿心中的悲苦。
——再坚强的人,也非钢铸铁煅。
数月后,嫂子终告不治,握住健哥的手安祥而去。
嫂子的后事办得极尽哀荣。朋友们都来了,从政的、从商的、三山五岳的,多得数不清。大家都尽心尽力为他操办丧礼。以示对嫂子的哀悼、对健哥的敬意。
从此后,健哥的目光更沉郁了。又当妈又当爸,带着一双儿女过日子。可他从不怨天尤人,低头弯腰象个失神虾米似的,而是坚挺着,最大限度地去尽一个男人的职责。在外面,朋友间有事时,一如既往热心帮忙,随时都可听到他那粗犷的笑声。
这事让我更深一层地认识了他,并由衷升出敬意。那就是:一个男人,不管遇到何种逆境,意志不能倒!作人得有志气、骨气,用他的话说:“骨气骨气,就是从骨头里向外冒气!”
前年,健哥认识了眼镜妹妹。
眼镜妹妹长得胖乎乎的,憨态可掬,属于现今社会中快要绝种了的那种贤妻良母型女人。认识健哥后,只觉得天大地大,何如健哥大?爱他爱得一塌胡涂,简直就把他当神一样来崇拜。在他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朋友们都极力劝他娶她为妻。
在他还没有完全拿定主意时,曾经期期艾艾问过我一次。大概是说眼镜妹妹好是好,可就是胖了点儿,相貌也不是很乖。我一听气不打一处来,当即趁机臭骂了他一顿:“哎哟!老家伙!她不是很乖?那你娃硬是乖得很嗦!你各人看看你那张脸!黑不溜秋的,别人能喜欢上你娃就不错了!你还要啷个嘛?”再推心置腹谈了好一阵:哥也!你也有四十岁了,找个这样好的媳妇容易吗?眼镜这么喜欢你,对娃儿又好,人也勤快,一天累得简直象条牛!老实说,健哥,这是你的福气啊!
接下来,健哥就第三次踏上了红地毯。这家伙真是有趣,竟然粗性不改,公然在喜帖上印着这样两行字:为了爱,不吃菜。为了情,啷个弄都行!创下喜辞新篇。
健哥结婚那天,我喝了两斤多白酒,还居然没有倒!因为我心中着实为他高兴。我老婆大笑:“看你那高兴劲儿!今天到底是健哥结婚还是你结婚?!”我只报以一阵傻笑。
记得有次我、他,还有另一个小名叫毛狗的,碰见了灰鸡母与一个不认识的人。于是在开喝时我就作介绍:“这位姓胡,这位姓……”话还没有说完,伶牙俐齿的灰鸡母就接嘴道:“姓狗!这个叫狐朋,这个叫狗友,这俩个人是老鹰的狐朋狗友!”五人一起大笑。
唉,这种“狐朋狗友”只怕一辈子都不可能有太多,人一世能够结识三五个已然是大幸了。在为人处世上,我在他身上实在是获益良多。
有天,我、他和灰鸡母一块喝酒,我忽然说:“健,我想写写你。”他一愣后就说:“写就写吧。”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个帖子。
健哥是该苦尽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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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樱花
时间:
2010-9-15 14:50
一个江湖中的豪客,一个生活中的挚友,一段感动你我的真情,一对肝胆相照的朋友。。
嫁给健哥这样的男人,应该是这世界上一半女人的梦想吧,豪爽大气,情深意洽。
作者:
迷途的绵羊
时间:
2010-9-15 15:33
嘿嘿。醉鹰笔下的健哥是自己的影子么?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9-15 15:50
马儿,嫁给这种男人,你得容忍他把家里最后100元买酒招待朋友。
小羊羔:他真是我一朋友。
作者:
雷老三
时间:
2010-9-16 07:25
健哥结婚那天,我喝了两斤多白酒,还居然没有倒!什么白酒啊?酒量也太大了,我喝3两就迷糊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9-16 11:30
交这些“狐朋狗友”可不简单啊。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9-16 16:00
布局合理,人物刻画到位。:handshake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9-16 16:04
马儿,嫁给这种男人,你得容忍他把家里最后100元买酒招待朋友。
小羊羔:他真是我一朋友。
醉鹰 发表于 2010-9-15 15:50
俺也喜欢结交像健哥这样的朋友。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9-16 16:11
“健哥是该苦尽甘来了”
感情真挚,让人感动!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9-16 16:18
"几分钟后,一道车灯剌破沉沉夜色,轰鸣声中一骑摩托戴着一人一刀绝尘而至。"
威风凛凛一大侠!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9-16 16:22
健哥最终情有归属,一大幸事。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9-16 16:29
“唉,这种“狐朋狗友”只怕一辈子都不可能有太多,人一世能够结识三五个已然是大幸了。
有感而发,朋友所言极是。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10-9-16 21:42
这样的男人是古龙小说里的人物,现实中已不多见!
作者:
迷途的绵羊
时间:
2010-9-22 21:30
马儿,嫁给这种男人,你得容忍他把家里最后100元买酒招待朋友。
小羊羔:他真是我一朋友。
醉鹰 发表于 2010-9-15 15:50
你这位朋友结婚了么?俺还是单身哩。他没找媳妇我嫁来咯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10-5 15:11
健哥,男人中的男人
作者:
迷途的绵羊
时间:
2010-10-5 17:24
咦?我的回帖又不见了哩。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10-6 09:41
醉兄经历复杂阅人无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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