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做合适的事情,人这辈子真想上了发条的时钟,到点来到这世界上,就被驱赶着身不由己地为忙碌了,为自己为别人周而复始。
而这世界上我始终坚持认为最永恒和久远的就是父母对子女的爱,不求回报默默奉献。没有什么比看到孩子比我们优秀更让人充满力量和满足了。所以我一直觉得家里有个懂事的孩子,一定是自己前辈子修来的福气,更是充分体现自我价值的优秀。
读丰采的《儿子的来信》让我激动老半天,那份自豪的喜悦一直充盈在我心头,久久不能散去。因为那个儿子不是别人是我曾经的学生,一个我看着长大的学生。在我记忆深处依然是他依稀的孩子样。胖嘟嘟的小脸,有双像猫一样的眸子,晶莹得像滴水的葡萄,小嘴有些微翘,更显得两边腮帮上的肉像婴儿肥。虽然他的妈妈经常给我看他现在的片片,可我依旧顽强地地记忆着他小时候的稚气未脱。
清楚地记起他说话慢条斯理细声细气的声音像个小女生。小时候的他聪明却有些动作笨拙,常常会因为起床晚个或者吃饭最后一名被批评,可我却舍不得说重话,因为真的很喜欢他,喜欢他淳朴的憨厚,喜欢他奶声奶气的普通话,喜欢他满头大汗的着急样----这一晃就15年过去了,如今的他彻底长成个英雄气概的男人啦!前不久,他的妈妈给了我他的QQ号,我加他好友,所以知道他在南京读书,知道南京是个大火炉,知道他想家,知道他有时候饿的眼睛都发绿了,知道他有颗那么敏感和善良的心----守望着他的快乐和忧伤,分享着他的点滴感悟和历程,不需要他知道,因为我曾经的小鸟已经可以展翅翱翔了,为他更为他的妈妈感到自豪和骄傲!我想这样美妙感觉缘于我职业赋予我的神圣,这样的幸福感是缘于我曾经的付出。
感谢他的妈妈还完整地保存好15年前的照片,让我看到了那个年青的自己。我问别人:“那个是我吗?”因为因为我有点迷惑,我想我的眼神再也找不回那清澈的目光了。
我知道我固执的怀念那个小时候的他,其实是骨子里愿意承认岁月的无情,试问人生能有几个15年!
[attach]49508[/attach]那个大眼睛的男孩
[attach]49509[/attach]如今的男子汉.可有那小时候的模样?
[attach]49510[/attach] 现在可以像老鹰一样保护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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