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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正方二辩】 剩男剩女现象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春山百花第次开 [打印本页]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03:16
标题: 【正方二辩】 剩男剩女现象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春山百花第次开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0-9-4 09:03 编辑

主持人,评委,反方辩手,大家好:


     看了双方一辩关于剩男剩女的辩论,我觉得很有必要再次阐述一下我方观点,强调的目的,是为了让反方能清楚的了解我方立场和观点。同时有针对性的清理一下对方辩友及拉拉队的混乱思维,把他们拉出狭隘的,难以自拔的思路泥潭,顺便保证下整个辩论大赛的质量。


     我方认为:我的青春我做主。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在人类理念的进步和社会对此的逐步认同。剩男剩女的产生到成为一种社会现象,如我方一辩所言,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剩男剩女们或许经历了自身的矛盾和挣扎,徘徊和彷徨,但最后做出了选择。而社会环境和舆论,对此的反应也从惊诧,困惑,到宽容,理解。正是自身的抉择与社会的理解,使得剩男剩女成为一种现实存在,并且得到大家的关注,乃至成为我们的辩题。在这个过程中,于个人,体现出思想的解放和自身追求的统一,体现在可以把握自己的婚姻和生活。于社会,体现出多元化多种生活方式的并存,体现在提供给个体的更广泛的自由空间。这个过程,是人类理念的进步过程。也是社会一个逐步认同的过程。


     反方一辩小伊同学啰里啰嗦的勾画了反方心中剩男剩女的生活状态。什么挑剔啊,洁癖啊,恐惧婚姻啊心理压力啊等等不适合婚姻生活的一些人。我方承认这些问题的存在,但我方要指出的是,这些问题不仅现在有,过去也有。在没有产生剩男剩女的现象的时候,这些问题依然存在。只不过那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社会舆论种种因素,压制着这些人无法去拒绝一份不合脚的婚姻。难道不是悲剧吗?而让这些人能够选择自己的未来,把握自己的命运。避免那些悲剧的发生。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吗?这里本二辩认为,反方一辩不辞辛劳的为我方提供了我方论点正确的证据。对此,仅代表CCTV,六星TVMTV,UCWC等合作伙伴对小伊同学表示感谢:高,你滴放空枪本领实在高。


     这里我方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支持做剩男剩女的选择,也支持那些步入围城,过上婚姻生活的人。我方支持人权解放人性自由,也支持保守的循规蹈矩的传统生活方式。一个进步的,和谐的社会,应该是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社会。我们认为剩男剩女的现象是社会发展,是文明进步,并非就是完全赞成这种选择的结果,而是赞赏这种结果的存在。这种权利的使用得到尊重和支持,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我们可以不赞成某些人做剩男剩女。但正如伏尔泰所说:我反对你所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那些不赞成剩男剩女的人也应该对剩男剩女们大声疾呼:我反对你,但我捍卫你选择的权利。


     选择的权利是双向的。在过去,一些脑残之人,社会渣滓,垃圾勒瑟可以通过买卖包办等方式获得婚姻,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人也逐渐被摒弃成为剩男剩女的一小部分。而让不配拥有婚姻的人,永远的下去,不也是文明的进步吗?或许有人要问,这类人的权利在哪里?我方对此深刻指出,人性解放和个性自由张扬,是以不损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得。这恰恰也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黑格尔曾经说过:存在即合理。其实他主张凡是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这种理性是事物的本质。这种本质被接受之后才成为现实。这个接受的过程也是一个长时间的理解认同过程。当然,我们还可以听到其他的声音。尼采也说过:人的伟大在于他们是一座桥梁。沟通和交流是这个桥梁的终极两端。对那些前所未有的事物进行思考和思辨,让人们不断修改建立新的观念和理念。这便构成了人类文明发展长河中的朵朵浪花。浪花自由的跳跃,随长河奔流着,编织出一个个时代的图画。大浪淘沙,也似乎在演绎那首歌:我们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别忘了寂寞的山谷里,野百合也拥有自己的春天。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03:20
麻将完,怕起来晚,赶紧赶出来好睡懒觉。
作者: 海棠心结    时间: 2010-9-4 07:47
我方队员就是帅酷了,鼓掌,噼里啪啦。
作者: 海棠心结    时间: 2010-9-4 07:50
我抬眼一望,主持人热泪银枪,语无伦次的在那直叫好,看看评委,评委都站起来了,六只手像大鹏的翅膀,扇得呼哧呼哧的,群众一片欢呼,场上气氛太热烈了。
哇,对方辩手,你们咋低着头,不拍手呢?;P:lol
作者: 远去的烟云    时间: 2010-9-4 08:05
秋江潮水文风犀利,直指对方要害,在进一步明确了我方的论点后,也帮对方辩手理清了思路。这是一种什么精神?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国际主义精神!掌声响起来,鲜花舞起来。。。。。。{:1_88:}{:1_89:}

  有关评委叹日,如无必胜把握,哪会如此出招!杂谈队这次遇到对手了。:L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9-4 08:41
六星TV ,六星TV,六星老少爷们娘们哥们姐们,大家早上好,现在继续直播比赛实况——
正方二辩秋江同学打完麻将打比赛,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即小赌怡情又磨嘴训人的双重乐人乐已精神,当然,要是他能输个底朝天奏更能体现奉献怡人无私的东北人都是活雷锋的革自己命的精神了
闲话少说,半夜起来辩论的秋江同学针对反方一辩的论点进行了一系列的反驳和嘲弄,并且得到了已方战友海棠及烟云的大力捧脚,他说,剩男剩女彰显个性,围城淘汰歪瓜裂枣,时代培养不婚男女,乐意快意达意,这奏是文明之所在,爹娘包办,焦仲氏卿上吊——他娘逼死人的悲剧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反方战线现在一片静悄悄,大概昨晚上要不就是码长城一字长蛇阵,要不就是搞车震,要不就是整床震,他们是不是针对新一天新一轮的正方攻击波养精蓄锐后,正准备反戈一击并迎头拍扁秋江春水的脑袋呢,让我们试目一待。:lol
作者: 海棠心结    时间: 2010-9-4 09:02
噼里啪啦,欢迎主持人的精彩发言~~~
作者: 花祭    时间: 2010-9-4 09:06
思路清晰,观点鲜明。而且穿着正装。继续支持;P
作者: 花祭    时间: 2010-9-4 09:09
依二辨的论点一路走下去,剩男剩女现象不仅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而且注定将会成为社会的一种常态和主流。即一个人关注自我生存质量的同时就是在提高整个社会的生存质量。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9-4 09:41

如果说正方一辩醉鹰童鞋还知道避重就轻、点到为止、不深挖、不暴露对己方观点的没有信心,还值得同情。

那么正方二辩那五,全然不顾醉鹰童鞋的感受,通篇大张旗鼓五马长枪地陈述,赤裸裸地暴露出其没绝人性的残暴心理:社会进步了,人类文明的,大家都去追求物质享受吧,真正的爱情已经没有了,社会底层的人就该剩下,让他们永远剩下去吧!剩的越多说明人类文明越进步!

多么可怕的啊!按那五的理论,婚姻法应该重新修订了:社会渣滓不能结婚!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9-4 09:46
拿俺家墨攻提供的资料给你看看:

墨攻----下面我将罗列几点关于剩男剩女的社会问题,以供参考:
   
    一、“比例失调”:根据最新调查显示,中国男女婴比例严重失调,已经达123:100的惊人数字;2007年0-15岁阶段  的男孩比女孩多1800万。 众所周知,中国生育固有的传统理念,虽然随着时代文明进程在不断的进步,但是在拥有8亿农民的中国,仍然存在“重男轻女”的思想做崇。所谓“男耕女织”,说白了就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才是家中的“顶梁柱 ”的思想误导,社会学家开始担忧几千万光棍对社会产生不稳定因素。
     

   二、“思想膨胀”:部分拥有“三高”的剩女,其情感意识、社会意识并没有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而齐头并进。在中国,女权的进步史充其量也就是几十年,俗点讲“这就涉及到从奴隶到将军的思想跨越,难免出现真空的断层。自私、自大、自我,严格的讲:男人不是伴侣,而是目标。一座欲将征服的山。
   

    三、“情感缺陷”:并非每个剩男剩女不渴望婚姻爱情,在不久前的北京地坛公园举办的一场相亲大会上,前来相亲的剩男剩女多达几千人,其中家长占去了三分之二,有人称自己每年相亲成本在一万元以上。其实这就侧面的反应了剩男剩女的情感自主问题,既然无法成为自己生活的主宰,那么性格、年龄、男女失衡的环境、偏重于事业等等,限制情感的发展的理由,都将是不充分的借口。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9-4 09:46
看过,待评!

差点就赶上我五年级时的辩论水平了。

作者: 秋风袭人    时间: 2010-9-4 09:46
埋头一顶!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0:08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0-9-4 11:36 编辑

如果说正方一辩醉鹰童鞋还知道避重就轻、点到为止、不深挖、不暴露对己方观点的没有信心,还值得同情。

那么正方二辩那五,全然不顾醉鹰童鞋的感受,通篇大张旗鼓五马长枪地陈述,赤裸裸地暴露出其没绝人性的 ...
知音 发表于 2010-9-4 09:41

哈哈,知音姐姐如此断章取义,让本二辩有些跌落眼睛。本胖指出权利是双向的,选择与被选择是同时存在的。文明进步体现在人们行使这种选择权。而婚姻法也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如果说,这样的阐述让知音姐姐难以理解的话,我想通俗的问一下:知音姐姐,你是否会让你的女儿,嫁给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智障呢?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9-4 10:12
看来是激动得没怎么睡安稳!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0:16
打完麻将怕睡过头,点灯熬油先交了作业。醒来一看不到10点,赶紧爬上论坛....我这么热爱辩论大会,选我当个青年红旗手妇女之友啥滴呗。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9-4 10:26
15# 秋江潮水

看来秋江童鞋对“智障”耿耿于怀啊,这难道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
作者: 如水骄阳    时间: 2010-9-4 10:30
啊哦,那五同鞋,对知音姐姐要和颜悦色,和蔼可亲哦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9-4 10:33
本主持人再次披头散发,狂奔过来——
知音姐姐对那五说,结婚还分三六九等,我看你就是头智障,不是天生和尚就是后天无能,总之剩下来了,这才是文明的表现~~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9-4 10:35
一定会选你当个青年红旗手妇女用品
----
色妞妞赞扬秋江潮水说,你就是少女专用七度空间,你就是妇女首选护舒宝,:Q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0:49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0-9-4 11:33 编辑
15# 秋江潮水  

看来秋江童鞋对“智障”耿耿于怀啊,这难道是人类文明的一大进步?
知音 发表于 2010-9-4 10:26

知音姐姐不是总提脑残么,我认为用智障更温和一些。不管生理的还是心理的,知音姐姐认为谁可以接纳他们,好像是有点舍不得自己的女儿了吧。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9-4 11:04
知音姐姐不是总提脑残么,我认为用智障更温和一些。不管生理的还是心理的,知音姐姐认为谁可以接纳他们,好像是有点舍不得自己的女儿了吧。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4 10:49



照你这么说剩下的不是“生理智障”就是“心理智障”喽?

根据你的这个假设,我问你:为什么人类文明进步了,“智障”越来越多了呢?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1:27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0-9-4 11:34 编辑
照你这么说剩下的不是“生理智障”就是“心理智障”喽?

根据你的这个假设,我问你:为什么人类文明进步了,“智障”越来越多了呢?
知音 发表于 2010-9-4 11:04

咱是辩论好不好,应该讲道理对不对?我主贴早就说过,剩男剩女中有一小部分不适合婚姻之人,他们在过去可以通过买卖,包办等方式不剩下。那么随着社会的发展剩下了,这难道不是文明进步吗?而你针对这段展开评述,觉得不应该剩下。那我就举例说现在有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你把自己女儿嫁给他吧。你又不干。转头又歪曲我主贴的阐述,把剩女剩男和智障等同,我想问下:需要我重复多少次主贴的话来提醒你捏?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1:30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0-9-4 11:35 编辑

关于智障这部分的看法,请大家看看围观群众滴观点:
---------------华丽丽分割线————————————————

在过去,一些脑残之人,社会渣滓,垃圾勒瑟可以通过买卖包办等方式获得婚姻,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类人也逐渐被摒弃成为剩男剩女的一小部分。而让不配拥有婚姻的人,永远的“剩”下去,不也是文明的进步吗?
——————————————————————————————————
这些人因为社会的落后而获得婚姻甚而生产了诸多大街上经常可见的更加“脑残”的人,这本身就是对社会文明进程的不尊重。我们在同情这些已无民事能力行力的人时,难道还希望他们自由组合,使他们的生活更加不能自理吗?
作者: 星客    时间: 2010-9-4 11:38
走过来认真学习。:handshake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2:02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0-9-4 13:32 编辑
1、虽然正方二辩那五同学的正式亮相比较八股,但很欣慰他还是回到了反方立场,勇于承认剩不是一个好现象。
2、那五同学抓住的最后一根稻草,仍是正方一直坚持却已摇摇欲坠的观点:我反对你“剩”,但我捍卫你选择“ ...
子曰 发表于 2010-9-4 11:36


1.我方立场在于阐述剩的现象是文明的进步,而不是在意剩的正确与否。一种现象的出现,是不能以完全肯定和否定的态度去对待的。但我们对此持积极的观点。正如我方一辩指出的,我们赞扬那些做主自己青春的,也如本二辩所说,一些没有婚姻能力的人 剩下也是文明进步。

2.子曰说剩的现象古已有之,好像和反方一辩的观点矛盾了吧。要不这样,你先把亦泓驳倒,咱们在接着聊。

3.把剩于恶等同,这个前提太武断了吧。人人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难道一个单身之人就必定是个恶人吗?
4.子曰和知音一样,没看明白本二辩说的是什么,相关内容在主贴,我就不再再再受累引用了。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9-4 12:09
有理有据,义正词严。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9-4 12:22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0-9-4 14:30 编辑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社会舆论种种因素,压制着这些人无法去拒绝一份不合脚的婚姻。难道不是悲剧吗?而让这些人能够选择自己的未来,把握自己的命运。避免那些悲剧的发生。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吗?
我们支持做剩男剩女的选择,也支持那些步入围城,过上婚姻生活的人。我方支持人权解放人性自由,也支持保守的循规蹈矩的传统生活方式。一个进步的,和谐的社会,应该是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社会。
人性解放和个性自由张扬,是以不损害他人的权利为前提得。这恰恰也是文明进步的体现。

堂堂正正,理直气壮,不偏不倚。煌旗明鼓,王者之师。岂是空洞叫嚷插科打诨者所能驳?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9-4 12:43
感觉这篇辩词有气势,直击对方要害。:handshake
作者: 天玑看线读数    时间: 2010-9-4 13:18
本帖最后由 天玑看线读数 于 2010-9-4 13:20 编辑
看了双方一辩关于剩男剩女的辩论,我觉得很有必要再次阐述一下我方观点,强调的目的,是为了让反方能清楚的了解我方立场和观点。同时有针对性的清理一下对方辩友及拉拉队的混乱思维,把他们拉出狭隘的,难以自拔的思路泥潭,顺便保证下整个辩论大赛的质量。 ...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4 03:16



{:1_88:} {:1_88:} {:1_88:} {:1_88:} {:1_88:}
感觉杂谈辩手就跟九斤老太扎了堆似的,
有几个瘦点的也像是村里只知道窜东跑西的媒婆……
:lol :lol :lol :lol :lol
作者: 天玑看线读数    时间: 2010-9-4 13:46
正方始终把剩男剩女们描绘成兴高采烈乐呵呵的形象,却一直在回避不得不面对的要害: ...
子曰 发表于 2010-9-4 13:17


恳请子曰先生认真阅读正方秋水的辩文,
哪行字把剩女剩男们写得兴高采烈、不剩不休了?
君不见第二段里就有他们“经历了自身的矛盾和挣扎,徘徊和彷徨……”
烦请务必着重理解“自身的抉择与社会的理解”这两个中心要点。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9-4 14:26
本帖最后由 马樱花 于 2010-9-4 14:27 编辑

六星TV,请把镜头对准表现突出英勇善战的正方辩友天玑同学——
天玑同学举着小拳头猛擂了一把正方论敌子曰,然后扑到镜头跟前乐颠颠地举起小旗,高呼,时尚必胜,杂谈必败。然后一个大鹏展翅,口吐莲花对着六星版友发表现场演说道——
杂谈辩手狼奔豕突,子曰形如媒婆溃不成军;时尚群雄高谈阔论,秋水甘当剩男勇追穷寇~~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9-4 14:53
本帖最后由 真水无香 于 2010-9-4 14:54 编辑

那些不赞成剩男剩女的人也应该对剩男剩女们大声疾呼:我反对你“剩”,但我捍卫你选择“剩”的权利。
——————————————————
鲁迅先生曾说,路之所以成为路,是因为人走多了才成其为路。走进婚姻是随大流,但是也得允许俺们提着酱油瓶悠哉悠哉地走在羊肠小道上。
淡淡叛变了,俺加入时尚行列。
作者: 含章    时间: 2010-9-4 14:56
子曰:你基本上没看明白,更甭提深入理解融会贯通了。歇会儿歇会儿~{:1_120:}
秋江:俺看好你哦
作者: 天玑看线读数    时间: 2010-9-4 15:03
本帖最后由 天玑看线读数 于 2010-9-4 15:04 编辑

热烈欢迎真水无香、含章两位妹妹!!!{:1_88:} {:1_89:} :hug:
咱们坐一块儿,喝咖啡、{:1_120:} 品茶,{:1_120:}
一起谈笑时尚、指点杂谈。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9-4 15:08
42# 天玑看线读数 啊呀,俺的最爱呀:喝茶、喝咖啡、谈时尚,再加个逛街行不?
作者: 含章    时间: 2010-9-4 15:16
谢谢谢谢!你好好漂亮哦 42# 天玑看线读数
作者: 含章    时间: 2010-9-4 15:38
45# 子曰 快看,子曰已经开始怀疑自己的判断了。
作者: 含章    时间: 2010-9-4 16:01
47# 子曰 笨,此章非彼章,俺从()()来。自己翻书去。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6:35
子曰:你基本上没看明白,更甭提深入理解融会贯通了。歇会儿歇会儿~{:1_120:}
秋江:俺看好你哦
含章 发表于 2010-9-4 14:56


含章好,我是流采,哈哈哈。
作者: 天玑看线读数    时间: 2010-9-4 16:35
42# 天玑看线读数  啊呀,俺的最爱呀:喝茶、喝咖啡、谈时尚,再加个逛街行不?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10-9-4 15:08



太好了,眨眼咱“时尚三剑客”就结成了~
你再给指个方向,咱上哪条街去“扫平”?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6:37
看过,待评!

差点就赶上我五年级时的辩论水平了。
星卒斋主 发表于 2010-9-4 09:46

本二辩初中肄业,打遍小学无敌手~~~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6:38
思路清晰,观点鲜明。而且穿着正装。继续支持;P
花祭 发表于 2010-9-4 09:06

替夜袭拥抱花祭:$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6:39
那些不赞成剩男剩女的人也应该对剩男剩女们大声疾呼:我反对你“剩”,但我捍卫你选择“剩”的权利。
——————————————————
鲁迅先生曾说,路之所以成为路,是因为人走多了才成其为路。走进婚姻是随 ...
真水无香 发表于 2010-9-4 14:53

热泪欢迎.......时尚时尚,越来越旺~~~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6:40
啊哦,那五同鞋,对知音姐姐要和颜悦色,和蔼可亲哦
如水骄阳 发表于 2010-9-4 10:30


好滴好滴 保证轻拿轻放....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6:40
感觉这篇辩词有气势,直击对方要害。:handshake
竹林吹箫 发表于 2010-9-4 12:43


谢谢谢谢,我觉得此回帖应该加钻...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6:42
恳请子曰先生认真阅读正方秋水的辩文,
哪行字把剩女剩男们写得兴高采烈、不剩不休了?
君不见第二段里就有他们“经历了自身的矛盾和挣扎,徘徊和彷徨……”
烦请务必着重理解“自身的抉择与社会的理解”这两 ...
天玑看线读数 发表于 2010-9-4 13:46


天玑MM目光如炬 一针见脂肪哇
作者: 真水无香    时间: 2010-9-4 16:51
50# 天玑看线读数 、南京西路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17:44
等了半天也米有个来辩论的,那啥,我吃饭去了哦。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9-4 19:57
杂谈总指挥春江潮水发来电报,请那五童鞋回答一下问题“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8:21
香瓜不想卖个萝卜价,可是眼瞧着又快罢园了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8:29
这是市场销售渠道出了问题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8:36
这个市场是好市场么?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9:44
香瓜分两种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49:48
一种是真香瓜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50:04
一种是自以为是香瓜的萝卜
春江潮水(327989174)  19:50:31
明明卖不出去,为啥偏说这个农贸市场进步了?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21:00
知音姐姐,你还是让春妹自己上来得了。
上来先学习下本二辩的主贴。
然后自然就明白农贸市场的进步与否,跟买香瓜萝卜的关系。
然后就不提这种被我已经回答过多次的问题了。
作者: 太高    时间: 2010-9-4 21:21
“  这里我方需要指出的是:我们支持做剩男剩女的选择,也支持那些步入围城,过上婚姻生活的人。我方支持人权解放人性自由,也支持保守的循规蹈矩的传统生活方式。一个进步的,和谐的社会,应该是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的社会。我们认为剩男剩女的现象是社会发展,是文明进步,并非就是完全赞成这种选择的结果,而是赞赏这种结果的存在。这种权利的使用得到尊重和支持,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
楼主恰恰忽略了一个事实,剩男剩女究竟有多少选择?哪个剩男剩女不是被动的接受被剩的结果呢?有几个不想最求幸福的婚姻生活呢?他们做剩男剩女这种权利只是被动的权利,他们的人性自由是一种无奈之下的自由,怎么能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呢?
打个比方说我们考大学,如果考不上一本,就选择不上,而不是选择二本三本,当然婚姻不同于考大学。但这只是一个生活态度认知发生了变化,跟社会文明进步根本不搭边。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9-4 21:35
秋江潮水果然不负众望,思路清晰,引经据典,大有所向披靡、一锤定音的架势,鼓掌!献花!{:1_88:}{:1_89:}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21:53
楼主恰恰忽略了一个事实,剩男剩女究竟有多少选择?哪个剩男剩女不是被动的接受被剩的结果呢?...
-------------------------------------------------------------------------------------------------------
关于这个问题,反方一辩已经说得很多了。你先驳倒小伊吧。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4 21:54
秋江潮水果然不负众望,思路清晰,引经据典,大有所向披靡、一锤定音的架势,鼓掌!献花!{:1_88:}{:1_89:}
妙韵怡然 发表于 2010-9-4 21:35


咳,这个...喝多也吐,喝多也吐。
作者: 含章    时间: 2010-9-4 21:56
61# 太高 农贸市场香瓜罗卜还有你说的考大学,与楼主论点没可比性,过。
如果你被剩在很多年前,你就成了周围人饭桌牌桌大树底下舌头上的话题,运气不好的话会被迎头质疑你身体作风及人品哪里出问题了。而今社会大众闪着多么仁慈宽容的眼神啊,剩下与否我不关心,我只愿你快乐,这不是进步还是退步哇?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9-4 22:06
咳,这个...喝多也吐,喝多也吐。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4 21:54

拉拉队集训的结果。:lol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9-4 22:45
而社会环境和舆论,对此的反应也从惊诧,困惑,到宽容,理解。
这就说明了进步的这个意思了啊。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9-4 22:47
在没有产生剩男剩女的现象的时候,这些问题依然存在。
是啊,那些人的习惯毛病的原因是早就存在了的嘛。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9-4 22:50
伏尔泰所说:我反对你所说的话,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那些不赞成剩男剩女的人也应该对剩男剩女们大声疾呼:我反对你“剩”,但我捍卫你选择“剩”的权利。
这个法国启蒙思想家的话被你演绎得很好。
作者: 独醒客    时间: 2010-9-4 23:26
本帖最后由 知音 于 2010-9-4 23:52 编辑

秋江的意思是说一个文明程度越高的社会,应该越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

但是我需要提醒一下,这些剩男剩女只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出于无奈,而非是他们的本意。事实上他们也希望能花前月下,也希望卿卿我我。是这个社会没有给他们这样的选择的余地。一个不能够给予每一个人合适的选择机会的社会,无疑是一个有缺失的社会。而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正是证明了人类文明发展中出现了问题。

这就如同在一个饭店吃饭。只有一个菜,怎么点?但是饭店老板却说:我们这里是个文明饭店,你有足够的选择权,可以选择吃,也可以选择不吃。。。

这能是个好饭店吗??昂???、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9-4 23:55
我给70楼的编辑了一下颜色,提醒对方辩友注意一下,学习学习怎样回帖子。

另外提醒对方辩友,不要以给对方辩手取外号为乐,显得很幼稚。
:lol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9-4 23:58
知音姐姐不是总提脑残么,我认为用智障更温和一些。不管生理的还是心理的,知音姐姐认为谁可以接纳他们,好像是有点舍不得自己的女儿了吧。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9-4 10:49


好好看看,“脑残”这个词是你主贴提出来的。你还提到了“社会渣滓”,O(∩_∩)O哈!:lol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5 01:56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0-9-5 09:57 编辑

秋江的意思是说一个文明程度越高的社会,应该越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权。

但是我需要提醒一下,这些剩男剩女只所以做出这样的选择,是出于无奈,而非是他们的本意。事实上他们也希望能花前月下,也希望卿卿我我。是这个社会没有给他们这样的选择的余地。一个不能够给予每一个人合适的选择机会的社会,无疑是一个有缺失的社会。而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的时候,正是证明了人类文明发展中出现了问题。

这就如同在一个饭店吃饭。只有一个菜,怎么点?但是饭店老板却说:我们这里是个文明饭店,你有足够的选择权,可以选择吃,也可以选择不吃。。。

这能是个好饭店吗??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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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男剩女成为现象而不是社会主流,说明面对同样的环境,少数人人做出了与大众迥然不同的选择。它的进步意义在于,过去不论你爱吃不爱吃,都得吃这一种菜,而现在终于有人拒绝这道菜了。过去你不想吃,有人按着你吃,现在人人都可以加入罢餐的行列。这是否对饭店本身也有触动去改善客人待遇以及菜肴的配料呢?这难道不比无论爱吃不爱吃,一道菜吃到黑进步吗?

这里我提醒下独醒同学以及其他反方同学,我们谈文明的进步不是谈文明的极致。进步与否需要有一个比较的平台。你们所指出的种种社会现象,并非是剩男剩女出现带来的。而是一直客观存在的。同样面对这种社会状况,现在的剩,比较过去的不剩是一种更积极的结果。由此也可以得出剩男剩女是主动的选择的结论。这正是我方一直阐述的人类理念的进步与社会逐步认同。二者相辅相成构成文明的进步。

作者: 一般昭峰    时间: 2010-9-5 08:17
     剩男剩女成为现象而不是社会主流,说明面对同样的环境,少数人人做出了与大众迥然不同的选择。它的进步意义在于,过去不论你爱吃不爱吃,都得吃这一种菜,而现在终于有人拒绝这道菜了。过去你不想吃,有人按着你吃,现在人人都可以加入罢餐的行列。这是否对饭店本身也有触动去改善客人待遇以及菜肴的配料呢?这难道不比无论爱吃不爱吃,一道菜吃到黑进步吗?

     这里我提醒下独醒同学以及其他反方同学,我们谈文明的进步不是谈文明的极致。进步与否需要有一个比较的平台。你们所指出的种种社会现象,并非是剩男剩女出现带来的。而是一直客观存在的。同样面对这种社会状况,现在的剩,比较过去的不剩是一种更积极的结果。由此也可以得出剩男剩女是主动的选择的结论。这正是我方一直阐述的人类理念的进步与社会逐步认同。二者相辅相成构成文明的进步。


为秋江潮水的这段驳论喝彩。滴水不漏。{:1_88:}
作者: 蜀道人生    时间: 2010-9-5 13:04
无条件支持!辩得精彩!
作者: 寂寞寒秋    时间: 2010-9-5 19:35
剩男剩女现象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坦白说,还是比较牵强的!它为什么只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能成为社会主流呢?我认为,现代社会给剩男剩女们一个选择的权利(如果是被剩,那是无奈),确实体现了现代文明社会的进步和宽容!因为在传统社会中,是做不到的!这是社会的宽容度的问题!但是剩男剩女现象本身,与文明进步无关!那是个人的私事!就像现代社会,性也成了个人私事,你愿意跟谁做爱是你的自由,只要不伤害他人,不妨害社会,的确你可以当它是自己的私事,社会对个人的个性自由和生活方式的选择,是十分宽容的!是社会的进步!但不是性自由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再文明的社会都不会支持滥交乱性!需要说明的是,举这个例子本身也是与辩题有关系的!剩男剩女的存在,是以性自由为前提的!如果性不自由了,也剩不起来了!因为剩男剩女也是有性需求的!所以我认为,剩男剩女现象的存在,是文明进步的现代社会,对并不文明的现象的一种阶段性包容!而非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实在是偷梁换柱,因果倒置啊!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0-9-5 23:15
只不过那时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社会舆论种种因素,压制着这些人无法去拒绝一份不合脚的婚姻。难道不是悲剧吗?而让这些人能够选择自己的未来,把握自己的命运。避免那些悲剧的发生。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吗?

尊敬的秋江潮水:你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剩男剩女”选择“剩下”而“不婚”,就会“避免那些悲剧的发生”。请问,如果“不吃饭”,就会避免“噎着”的“悲剧”;如果“不喝水”,就会避免“呛着”的“悲剧”,那“不吃饭”、“不喝水”避免了人类被“噎着”、“呛着”,岂不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吗?再请问:假如“剩男剩女”选择“不剩下”而“婚”,就会发生“被包办”等一系列“不合脚的婚姻”的“悲剧”吗?时代在进步,现在哪有那么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以及“社会舆论种种因素”的“压制”?退一步说,即使有,“剩男剩女”难道不会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包办婚姻”、“社会舆论种种因素”的“压制”,而自己去找寻、追求一份“合脚的婚姻”吗?怎么思想境界还比不上五十年代的“刘巧”和“赵柱儿”、四十年代的“小芹”和“小二黑”?为了避免“不合脚的婚姻”而心甘情愿地选择“剩下”,这到底是进步呢,还是倒退?这到底是“避免悲剧”了呢,还是“另一场悲剧正在上演”?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9-5 23:40
本帖最后由 色妞妞 于 2010-9-6 14:17 编辑

打酱油同学,不吃饭不是怕噎着,而是不喜欢吃。过去不管喜欢不喜欢,都得吃,现在可以不吃不爱吃的。两相比较,后者进步。这在回复独醒的帖子里,我已经说过了。希望你能仔细阅读主贴和跟帖,以免重复提问。

关于合脚婚姻,我觉得我们不能臆测反抗与否,而是要看事实。事实是目前剩男剩女的增多,有相当一部分是理想和现实的差距,不愿意对付和屈就。也有一部分是反抗的结果。这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这本身也是一种进步。至于你提到的刘巧儿,之所以被拍成电影树立成典型,就是那个时代有太多的悲剧,太多的人不敢反抗,所以才树立典型进行号召。而现在,很多剩男剩女已经赶上或超过了刘巧儿,可以把握自己的命运了。上述这些我也已经反复阐述过多次,请酱油同学读完我的主贴再行发辩。总重复,也挺累人。

作者: 我是来打酱油的    时间: 2010-9-6 08:02
1、吃饭不是怕噎着,而是不喜欢吃。过去不管喜欢不喜欢,都得吃,现在可以不吃不爱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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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可以不吃不爱吃的”,那是不是说“现在可以吃爱吃的”,那“爱吃的”东西就不是“饭”了吗?如果不是饭,那你吃的是什么东西?如果是饭,那你已经说了“吃饭不是怕噎着,而是不喜欢吃”,既然不喜欢吃而又吃了,那是不是说——“剩男剩女”不喜欢“结婚”,过去不管喜欢不喜欢,都得结婚,现在可以不结不喜欢的婚?不结不喜欢的婚,还可以结他(她)喜欢的婚呀,干嘛要“剩”呀?难道“剩”比“结他(她)喜欢的婚”更文明、进步吗?
至于你提到的刘巧儿,之所以被拍成电影树立成典型,就是那个时代有太多的悲剧,太多的人不敢反抗,所以才树立典型进行号召。而现在,很多剩男剩女已经赶上或超过了刘巧儿,可以把握自己的命运了。
而让这些人能够选择自己的未来,把握自己的命运。避免那些悲剧的发生。难道不是人类文明的进步体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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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代有太多的悲剧”难道等于这个时代也有太多的悲剧吗?难道“剩男剩女”选择婚姻就面临着“悲剧”吗?如果“剩下”可以“避免那些悲剧的发生”,那现在各级工会、妇联为“剩男剩女”牵线搭桥,这不是把“剩男剩女”往火坑里推吗?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9-6 10:11
剩男剩女现象体现了社会的文明进步?坦白说,还是比较牵强的!它为什么只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能成为社会主流呢?我认为,现代社会给剩男剩女们一个选择的权利(如果是被剩,那是无奈),确实体现了现代文明社会的进步 ...
寂寞寒秋 发表于 2010-9-5 19:35

主持人看到这里,还是忍不住越过中庸立场,对寂寞同学的高屋建瓴表示下叹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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