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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谁之过    2010.9.3. [打印本页]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9-3 16:17
标题: 谁之过    2010.9.3.
本帖最后由 蜀道人生 于 2010-9-3 16:26 编辑

    来到我工作并从这里退休的中学,办一些必须亲自来办的事情,听说一个回到西安的老师最近刚刚回来过,但我没有见到他。听学校医生说他正在回西安的火车上。

    他来这里是为公安局送一面锦旗,公安局新破了一个入室杀人案,那个被杀的人就是这位老师的女儿。

    几年前,老师不在家中,回家后,发现自己女儿被杀死于自己家中,不知何人所为,案子也好久破不了。所以他们俩口就离开了这个让他们伤心之地。

    但今年这个杀人凶手抓住了,原来是这老师的一个学生。

    事情大致如此:

    此学生一次考试为班上倒二名,于是就分到了“差”班,后来也没有考上大学。当同学们从大学回乡聚会时,听别人兴高采烈谈大学如何如何,他心中很受刺激,心生怒火,手持利刀赴老师家,但老师不在,就杀了老师的女儿。之后销声匿迹了。

    现在一批新的公安人员重新立案后,很快破案,这个老师专程回来为公安送旗。

    想来,心中也不是愉快的。

    没见到这位同行,他与我同一办公室,不知到底当年事情是怎么回事,但我心里在想,假如没有以分数的高低来区分好差班的规定,假如老师在当时多安慰一下他,假如他自己是一个开朗的性格,假如有一个他的知心朋友在哪一天与他长谈人生时,能帮他解开心中之结,那吗,这一切就不会发生了,那个无辜的少女就不会丢失年轻的生命了。
作者: 蜀道人生    时间: 2010-9-3 16:24
真是的,小事酿大祸!丧失的将是两条生命!
作者: 青云直上    时间: 2010-9-3 16:44
真是的,小事酿大祸!丧失的将是两条生命!
蜀道人生 发表于 2010-9-3 16:24
我还真不知具体情况,也真不知这是哪个的过呢.又得去学校了,工会主席有事叫了.
作者: 暮云飞    时间: 2010-9-4 02:27
如果都能假如,那就不会出现这么多事情了,呵呵~~只是每个人理解能力不同而已!: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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