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
祝贺紫陌!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1-4-29 21:22
唯有结局惨,才衬托了故事的凄美啊……你不也是这样“折磨”辛琪亚吗? 雷老三 发表于 2011-4-30 07:17
这还没抽出时间来好好向你学习写小说呢,刚同期发了一篇,怎么就说走就走了呢?晕! 芳紫陌 发表于 2011-4-30 10:33
紫陌,以后常来,不是还有我看你的文吗?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1-4-30 10:56
我也想学写小说, 知母 发表于 2011-4-30 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