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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活该?【微微型小说】 [打印本页]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6:33
标题: 活该?【微微型小说】
本帖最后由 迷途的绵羊 于 2010-8-29 16:58 编辑

小姑娘今年十九岁,来到厂里上班也大半年了,平时几乎没有人和她说话,因为嫌她脾气不好,不过小姑娘和一个人好,唯一一个说话的人。
     
     小姑娘昨天请假了,说肚子疼,估计是冷饮吃多了。
      
     今天临近中午时,忽然有人听到厂区厕所那儿传来一个婴儿的哭声,很凄惨的一声,然后就没有声音了。等到有人路过的那,发现一个满身带血的刚刚出生的男婴,小家伙过一会儿抽动一下的,于是吓得尖叫起来,引来了很多人,大伙儿赶快把婴儿送去医院……

      有人迅速的跑到楼上,发现那个小姑娘,在不停的冲地板,可是她身体也不停的流血……大家也赶快送小姑娘去医院。
      
     警察来了,询问后知道,那个婴儿是小姑娘生的,她不知道自己怀孕了,肚子昨天就疼了,她还以为是吃了不干净的街头小吃闹肚子呢。小姑娘还说月经长时间没有来,以为是月经不调呢……
      
     警察后来知道小姑娘出来打工前在家订婚了,这个婴儿是个未婚夫的,不过两人现在闹矛盾,所以那个小姑娘就不想要这个孩子了,她甚至不知道这个婴儿是男是女。和她要好的那个同事手机丢了,所以那时她吓坏了,就……
      
     小姑娘的母亲感到医院说道:造孽呀!
      
    小姑娘涉嫌故意杀人罪,等着的将是法律的宣判。

      厂里有人说小姑娘:活该。有人可惜那个男婴……
     
     你认为呢?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6:36
晕起手空格还空不下来了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6:45
标题: 用时
才去看看在其他地方留贴后的时间,在看发表的时间,嘿嘿勇23分钟搞定这个微微型小说,自个赞一个{:1_90:}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8-29 16:46
19岁,好像还没到结婚年龄吧?未婚先孕,遭罪呀。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8-29 16:51
欢迎朋友来到小说版,{:1_120:}请喝咖啡
你这小说还可以弄长点,譬如,小姑娘的男友是干啥的?俩人为什么闹矛盾?后来又怎样了?等等,故事就曲折,有矛盾,:lol也就更有看头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9 16:51
也就叫个新闻联播吧
说小说有点攀了
小姑娘无知怪她娘,
有些事情必须在她做了之前告诉她后果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6:52
[quote]19岁,好像还没到结婚年龄吧?未婚先孕,遭罪呀。
竹林吹箫 发表于 2010-8-29 16:46
可是到了完全复法律责任的年龄了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8-29 16:54
排了半天,弄成这样。哈:victory::lol
作者: 迷途的绵羊    时间: 2010-8-29 16:54
嘿嘿,重新排版了字体,这么看着更觉得舒服,大家认为尼?
顺道改了两个错字。那两个不同颜色的字奏是俺改的。这次应该没改错:lol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6:58
欢迎朋友来到小说版,{:1_120:}请喝咖啡
你这小说还可以弄长点,譬如,小姑娘的男友是干啥的?俩人为什么闹矛盾?后来又怎样了?等等,故事就曲折,有矛盾,:lol也就更有看头了。
竹林吹箫 发表于 2010-8-29 16:51

呵呵我就怕文字多,所以写的时候想微型来着,但是想到那要将近2000字才行,(我写的几乎没超过2000字的,为这还有网友数过我的文字呵呵呵)所以就省了,说明我功夫还不到家,可以在精简
谢谢你的咖啡,另外也是通过你的回帖,才知道国庆曾做过,没有捧他的场觉得是个遗憾,之前在六星的书吧,或诗歌他到会过我的帖子:熟人。呵呵就是没有想到他在小说的……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7:02
也就叫个新闻联播吧
说小说有点攀了
小姑娘无知怪她娘,
有些事情必须在她做了之前告诉她后果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8-29 16:51

呵呵 那是你提前进入了发达社会,其实现实中还是有这样昧知的事情的
有糊里糊涂的母亲和糊里糊涂的女儿,理想19岁的小姑娘会带着老娘出去打工么?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7:03
排了半天,弄成这样。哈:victory::lol
竹林吹箫 发表于 2010-8-29 16:54

谢谢!:handshake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7:05
嘿嘿,重新排版了字体,这么看着更觉得舒服,大家认为尼?
顺道改了两个错字。那两个不同颜色的字奏是俺改的。这次应该没改错:lol
迷途的绵羊 发表于 2010-8-29 16:54

个字是给我飘红吧哈哈哈哈谢谢你,因为我这个红字是我第一次在网络上变色{:1_89:}
作者: 迷途的绵羊    时间: 2010-8-29 17:08
那个字是给我飘红吧哈哈哈哈谢谢你,因为我这个红字是我第一次在网络上变色{:1_89:}
风雨润峰 发表于 2010-8-29 17:05

:funk: 咦,你打的是“哪”字,我给你改回“那”了,还有个“那歌”我改成“那个”了。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7:15
:funk: 咦,你打的是“哪”字,我给你改回“那”了,还有个“那歌”我改成“那个”了。
迷途的绵羊 发表于 2010-8-29 17:08

呵呵活到老,赖到老:) :lol
作者: 风雨润峰    时间: 2010-8-29 17:18
咦,你打的是“哪”字,我给你改回“那”了,还有个“那歌”我改成“那个”了。
学到老-活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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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了{:1_120:}{:1_84:}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8-29 17:19
不错,现在排版好看多了。加油。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8-29 17:22
呵呵我就怕文字多,所以写的时候想微型来着,但是想到那要将近2000字才行,(我写的几乎没超过2000字的,为这还有网友数过我的文字呵呵呵)所以就省了,说明我功夫还不到家,可以在精简
谢谢你的咖啡,另外也是通 ...
风雨润峰 发表于 2010-8-29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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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红尘散仙的小说写得最好,有空你去看看,学习,学习,相信对你的写作是有帮助的。
作者: 醉西楼    时间: 2010-8-29 21:19
这个,我还真看到过社会新闻真人版的,好像是在南方的一个宾馆的吧,电视播过,基本一样的情节,说涉嫌故意杀人不确切,应该是遗弃罪:lol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9-5 16:14
不能自圆其说。
如:“因为嫌她脾气不好,不过小姑娘和一个人好,唯一一个说话的人。”那么唯“一一个说话的人”是谁呢?
本文没有交待清楚。
作者: 马哇    时间: 2010-9-9 19:40
本帖最后由 迷途的绵羊 于 2010-9-9 20:46 编辑

:lol 继续。在写两篇来。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9-10 14:16
看楼主一天天学习进步,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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