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来,对知音有意见的这里提 [打印本页]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09:39
标题: 来,对知音有意见的这里提
本帖最后由 马樱花 于 2010-8-26 09:40 编辑

鉴于春江首版不在岗,知音超版又是杂谈版主又是沙龙漫谈超版,出于当事人回避的原则,我来处理此事,对知音超版有意见的版友可以在本贴回复,我现场一一解答。
再,所有碍于杂谈正常秩序的贴子我全部下沉了,请版友们配合杂谈版主自觉维护杂谈秩序和正常版面,谢谢。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09:45
六星管理组是干什么的?超级斑竹随意封杀是特权?

巴蜀遗风的帖子“
知音超版,你的套套掉了!”为什么被锁?ID为什么被封?就因为揭露了知音超版的面目?
知音超版,你封得住ID,可封得住板油的眼睛和鼻子?你的面目代表着六星管理者的形象,你的气味代表着六星斑竹的素质。
怕臭就不要随地大小便!
赤手空拳发了这个贴,马上被删被封了。一块布就能遮挡得住熏天臭气?

斋主和那些叼着春江的屎撅子当麻花的女人》和《有家的星卒斋主的疯母狗茉莉女!》两个贴子就标题就该删除,那粗俗不堪、恶作下流的内容更不是正常人能承受的!管理组为什么不管不顾?超版就有对版友进行人身攻击、污辱版友人格的特权?而版友发个申诉举报的贴就被封杀?

六星如何生存?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09:47
知音嘴硬,说我给介绍个女网友,让我经常到杂谈来发贴。可到现在没实现,问她,她还不承认自己说过。
作者: 新解玉玲珑    时间: 2010-8-26 09:51
:lol报告,我有意见。先提这么几条:
一,知音版版对待朋友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象秋风扫落叶般的冷酷无情。
二,几乎全天候坚守杂谈,连咱这个不常来之人,每次来都能遇上她,不利于有情的版友们敦周公之礼。
三,给个棒槌就认针。版友们随便问个问题,她就屁颠地忙半天,显得版友们太弱智。
四,整个一傻大姐,披件马甲竟然能被认出来,严重伤害了版友们的感情。咱一直很兴奋,顶贴的牛鲜花儿是另有其人,原来是知音版版换着衣服顶啊。唉,这是一种愚弄版友们的行径。咱家小虎就从不做这种事儿。
五,另想起来再说。
咱提议的处理方法:对于肇事者斋主,应该剥光了挂在高处示众,使他阴暗的小心理充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至于知音版版,留给我说知心话儿好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09:53
本帖最后由 马樱花 于 2010-8-26 09:56 编辑

2# 笑秋风
第一,知音是杂谈版主,有维护杂谈正常版面和秩序的责任,她有权利进行任何有关封删转正常版务操作。
第二,牛鲜花是杂谈普通ID,六星有很多马甲存在,当他们不是以版主ID出现的时候,他就不是版主,牛鲜花也不在具有知音的责任和权利。
她的两个贴子和版友星卒斋主的贴子一样,我以为没有什么不可以发表在杂谈版面的。当然,我们不支持他们贴中的某些观点和过激言辞,但坚决维护他们发表言论的自由。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09:57
网络和现实一样,作奸犯科的人总喜欢戴个面具,但现实不同,揭下面具公开正相后,被处罚判决的是正身,而不是那个面具。
这个处理意见我早就预料到了,马樱花站长,护短已经是六星的常规,我不再多言!
我就等着看六星怎么样生存下去的!
作者: 王小虎的老虎    时间: 2010-8-26 09:59
我对知音很有意见。

知音和往地上打滚的生物玩摔跤,这不是自找麻烦嘛。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09:59
网络和现实一样,作奸犯科的人总喜欢戴个面具,但现实不同,揭下面具公开正相后,被处罚判决的是正身,而不是那个面具。
这个处理意见我早就预料到了,马樱花站长,护短已经是六星的常规,我不再多言!
我就等着看 ...
笑秋风 发表于 2010-8-26 09:57

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六星论坛将一如既往地欢迎您并希望您玩得开心。
作者: 燕子李三    时间: 2010-8-26 10:03
马副站长:
  我的帖子为什么沉了?有什么地方有碍杂谈的正常秩序了?请回答!
作者: 王小虎的老虎    时间: 2010-8-26 10:03
我对知音很有意见。

知音和往地上打滚的生物玩摔跤,这不是自找麻烦嘛。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0:04
楼上的,这会儿摔两跤了。{:1_88:}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04
马樱花,真难为你了!有时候我觉得你真的很可怜。都说本性难改,在权利,也可以说责任面前,本性还是可以改的。
怀念悍马!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05
一,知音版版对待朋友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敌人象秋风扫落叶般的冷酷无情。
二,几乎全天候坚守杂谈,连咱这个不常来之人,每次来都能遇上她,不利于有情的版友们敦周公之礼。
三,给个棒槌就认针。版友们随便问个问题,她就屁颠地忙半天,显得版友们太弱智。
四,整个一傻大姐,披件马甲竟然能被认出来,严重伤害了版友们的感情。咱一直很兴奋,顶贴的牛鲜花儿是另有其人,原来是知音版版换着衣服顶啊。唉,这是一种愚弄版友们的行径。咱家小虎就从不做这种事儿。
五,另想起来再说。
咱提议的处理方法:对于肇事者斋主,应该剥光了挂在高处示众,使他阴暗的小心理充分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至于知音版版,留给我说知心话儿好了。
----
答:
一,这是在夸知音爱憎分明呐。
二,这是在夸知音是个勤劳的小蜜蜂一样的版主呐。
三,这是在说知音像知音姐姐一样八婆嘛。
四,牛鲜花儿跟野妞一样属于公开地球人全知道马甲。后一句儿说小虎比较狡猾,同感,恩。
五,。。。。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0:06
楼上这么懂论坛规则,如果跟知音换换,应该能比她更勤奋吧。:o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07
马副站长:
  我的帖子为什么沉了?有什么地方有碍杂谈的正常秩序了?请回答!
燕子李三 发表于 2010-8-26 10:03

请杂谈版主王小虎查下燕子李三的贴,如果下沉请恢复,谢谢。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09
马樱花,真难为你了!有时候我觉得你真的很可怜。都说本性难改,在权利,也可以说责任面前,本性还是可以改的。
怀念悍马!
笑秋风 发表于 2010-8-26 10:04

你觉得可怜的事,也许还有人以为是可爱呢
跟玩跷跷板一样,我烦人家站中间一碗水难端平无所适从啊
作者: 王小虎的老虎    时间: 2010-8-26 10:10
楼上的,这会儿摔两跤了。{:1_88:}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8-26 10:04

系统太烂,反应太慢。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0:12
我要取代知音和春江等人,我要当首版。我的优势如下:一,我保证不骂人,别人骂我娘,我希望他把我爹也骂了。二,我保证不用马甲子,独来独往,胸怀坦荡;三,我保证没他们那么认真,我想来就来转一圈,有事就十天半月不来;四,我保证不调和论坛气氛,我没那个心情侍候别人;五,我保证公正无私,哪个版主惹事我都不护犊子,我先窝里反踹了他们;六,我保证半年之内,让杂谈比小说更冷清。七、你们看我合适吗?
作者: 王小虎的老虎    时间: 2010-8-26 10:12
请杂谈版主王小虎查下燕子李三的贴,如果下沉请恢复,谢谢。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8-26 10:07

浮出水面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14
我要取代知音和春江等人,我要当首版。我的优势如下:一,我保证不骂人,别人骂我娘,我希望他把我爹也骂了。二,我保证不用马甲子,独来独往,胸怀坦荡;三,我保证没他们那么认真,我想来就来转一圈,有事就十天半 ...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8-26 10:12

:lol
请春江和知音酌情考虑下散仙,真正的绿色环保重量级优良品种呐。
作者: 燕子李三    时间: 2010-8-26 10:17
马副站长:
  看了一下,是你老人家亲自沉的我的帖子,现在下令恢复了,看来是误伤?过去也罢。
  我对知音的意见在那个帖子里说得很清楚,本来是说给她的几句话。你老人家是不是也在这里一并回复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23
马副站长:
  看了一下,是你老人家亲自沉的我的帖子,现在下令恢复了,看来是误伤?过去也罢。
  我对知音的意见在那个帖子里说得很清楚,本来是说给她的几句话。你老人家是不是也在这里一并回复了?
燕子李三 发表于 2010-8-26 10:17

----
原来祸手是我呀?对不起,泼水连孩子一起扔出去了
再,我老人家。。也不太老吧,八十岁人春江还叫姑娘咧,
说给她的话昨晚也看了,夸我的那段看了三遍。。
感觉全篇很忠恳,有许多跟贴版友比我回答得好多了,特有见解和水平呐,真的。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23
请杂谈版主王小虎查下燕子李三的贴,如果下沉请恢复,谢谢。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8-26 10:07

马樱花自己抽了自己一耳光。笑!:lol
[attach]16406[/attach]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27
马樱花自己抽了自己一耳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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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人笑已呀,兄弟,慎防笑人前落人后
迅翁说了,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
作者: 燕子李三    时间: 2010-8-26 10:28
本帖最后由 燕子李三 于 2010-8-26 10:31 编辑

呵呵,也罢。不过,关于你的穿上马甲就不是版主的话我不敢苟同。赵本山演了一辈子的小品,无论演什么,大家评价的都是赵本山。你认为呢?
  算了,还好。你没说我代表某一方就好,还是你老人家有水平。说你老人家是尊称,真的。至于春江,我可以不喜欢他,但我不否认他存在及他做的有益于杂谈的工作的存在。
  算了,我不想纠结下去了。毕竟生活中的事情要比网络重要得多。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0:31
呵呵,也罢。不过,关于你的穿上马甲就不是版主的话我不敢苟同。赵本山演了一辈子的小品,无论演什么,大家评价的都是赵本山。你认为呢?
  算了,还好。你没说我代表某一方就好,还是你老人家有水平。说你老人家是 ...
燕子李三 发表于 2010-8-26 10:28
言之成理,反革命林彪同志的功劳还不小呢,何况别人。至于最后一句,更值得称赞,玩论坛玩论坛,是在生活紧张之余来此放松。一味斗气,那就是被论坛玩了。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31
马樱花自己抽了自己一耳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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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人笑已呀,兄弟,慎防笑人前落人后
迅翁说了,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8-26 10:27

我知道了,在这个论坛上真话是不能说的,戳到人家的心窝口就会被吐痰。比起别人的大小便来,痰还算是干净的。
赞一个马樱花!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33
本帖最后由 马樱花 于 2010-8-26 10:34 编辑

关于你的穿上马甲就不是版主的话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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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网络马甲太多了,一一甄别,然后把谁归于谁,公安局的同志不配合的话,哪个论坛也没法如美国精确定位炸蛋一样,不出现误伤友军的干活,当然,美军的精制导弹也常往英国盟军的头上扔,看来,他们也不是神,是人。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36
赞一个马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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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谬赞了。
没问题的话我可以退场了,生活就是要吃饭呀
作者: 燕子李三    时间: 2010-8-26 10:37
关于你的穿上马甲就不是版主的话我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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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网络马甲太多了,一一甄别,然后把谁归于谁,公安局的同志不配合的话,哪个论坛也没法如美国精确定位炸蛋一样,不出现误伤友军的干活,当然,美军的精制导弹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8-26 10:33

  顾左右而言他?算了,大笑而过。:lol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39
本帖最后由 笑秋风 于 2010-8-26 10:41 编辑
关于你的穿上马甲就不是版主的话我不敢苟同。
----
这个网络马甲太多了,一一甄别,然后把谁归于谁,公安局的同志不配合的话,哪个论坛也没法如美国精确定位炸蛋一样,不出现误伤友军的干活,当然,美军的精制导弹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8-26 10:33

带面具写匿名信和戴面具杀人放火可是有区别的。既要当婊子,又要立贞洁牌坊,那更是另当别论了。
作者: 香姐    时间: 2010-8-26 10:48
六星论坛不是还没有版主管理规定么,如果哪天认为可以有了,建议按领导的精神写上这么一条:
全体版主禁止用不堪的言辞辱骂版友,违犯者将开除版主队伍。如果真有不听话的顽固分子,一定要戴上套套去骂,蒙上脸就不再是版主,不再受版主守则约束了。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48
第一,知音是杂谈版主,有维护杂谈正常版面和秩序的责任,她有权利进行任何有关封删转正常版务操作。
-----------------------------
知道了,警察有维护社会秩序的责任,警察有权利进行任何抓捕枪杀的操作。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50
第二,牛鲜花是杂谈普通ID,六星有很多马甲存在,当他们不是以版主ID出现的时候,他就不是版主,牛鲜花也不在具有知音的责任和权利。
--------------------
知道了,版主恶骂不该,但戴面具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51
带面具写匿名信和戴面具杀人放火可是有区别的。既要当婊子,又要立贞洁牌坊,那更是另当别论了。
笑秋风 发表于 2010-8-26 10:39

笑秋风,你这不是在骂自己吗
我可以肯定你笑秋风就是个马甲,也知道你是六星的哪个ID。但我尊重你
你一个今天才注册的新ID,能有什么冤屈的?却在这里扮演苦主举报知音,敢问您不露出常驻ID的原因是怕啥或有啥隐衷吗?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52
她的两个贴子和版友星卒斋主的贴子一样,我以为没有什么不可以发表在杂谈版面的。当然,我们不支持他们贴中的某些观点和过激言辞,但坚决维护他们发表言论的自由。
----------------
知道了,当街上有人骂你亲戚一声走狗,你就上他家锅里拉屎去,臭死他!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53
看我把马樱花站长的意见学习得多透彻?为了争取当好六星人,我就必须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0:54
六星论坛不是还没有版主管理规定么,如果哪天认为可以有了,建议按领导的精神写上这么一条:
全体版主禁止用不堪的言辞辱骂版友,违犯者将开除版主队伍。如果真有不听话的顽固分子,一定要戴上套套去骂,蒙上脸就不 ...
香姐 发表于 2010-8-26 10:48

香姐,你是一个超版,管理好自己的辖区是首要责任,快去看看你那块荒地吧。
再,对我有意见对论坛管理有意见去议事厅提,这里是解答对知音有意见版友的专贴。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0:57
自己从没用过马甲拍过人的进来拍拍用马甲拍过人的,有几个能心口如一。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58
笑秋风,你这不是在骂自己吗
我可以肯定你笑秋风就是个马甲,也知道你是六星的哪个ID。但我尊重你
你一个今天才注册的新ID,能有什么冤屈的?却在这里扮演苦主举报知音,敢问您不露出常驻ID的原因是怕啥或有啥隐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8-26 10:51

群众的匿名信为了啥子呢?你说。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0:59
什么查ip,我以前也当过超版,我咋没用过权力,查来查去的多麻烦。查出来哪美?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0:59
自己从没用过马甲拍过人的进来拍拍用马甲拍过人的,有几个能心口如一。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8-26 10:57

我对知音骂人而管理组护短的事情感觉非常气愤,马甲代表的是我本人的意愿。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1:00
也煞是奇怪,昨天蹦高的不少,就差脱裤子打滚了,怎么今天一公开提意见,蹦高的都没了呢?没意见了?那就开饭吧。:lol
作者: 如水骄阳    时间: 2010-8-26 11:03
秋菊呢?咋不来啊,落井下石啊,这不正当时么?
作者: 笑秋风    时间: 2010-8-26 11:04
红尘散仙,本来觉得你是个洁身自好的高人。现在怎么看你也挺欣赏端屎锅子的啊!是为了保持跟党委组织意见统一吗?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1:04
群众的匿名信为了啥子呢?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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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事不决问老婆,外事不决问度哥,本庭宣布退场。
向各位版友鞠躬,谢谢支持。
作者: 如水骄阳    时间: 2010-8-26 11:05
红尘散仙,你还真有点小帅:lol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1:08
害怕马甲子,特怕……{:1_109:}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0-8-26 11:08
既然是掐架嘛,要么就加倍还击,要么就认输封嘴,最怕掐不赢就会扯皮告状的。

秋高气爽,我很客观的表示下看法哈。:lol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1:10
红尘散仙,你还真有点小帅:lol
如水骄阳 发表于 2010-8-26 11:05
咱论坛就你有眼光。{:1_88:} {:1_88:} {:1_88:} 这话以后就当你的签名好不好?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1:33
俺忽哧忽哧地顶了不少贴子上来,安静一会儿安静一会儿。有意见的接着提。今天香港下半旗,纪念死去同胞。今天伊春(知音知道这地方吧)飞机失事,死伤惨重,多名孩子遇难。想想他们,痛哉哀哉!想想他们,我们应该知道什么是幸福了。还吵啥呀啥,默哀一会儿吧。
作者: 王小虎的老虎    时间: 2010-8-26 13:00
笑秋风,你这不是在骂自己吗
我可以肯定你笑秋风就是个马甲,也知道你是六星的哪个ID。但我尊重你
你一个今天才注册的新ID,能有什么冤屈的?却在这里扮演苦主举报知音,敢问您不露出常驻ID的原因是怕啥或有啥隐 ...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8-26 10:51

哦,这是哪位苦主啊,马花说来听听。:)
作者: 王小虎的老虎    时间: 2010-8-26 13:01
秋菊呢?咋不来啊,落井下石啊,这不正当时么?
如水骄阳 发表于 2010-8-26 11:03

不正在打官司嘛,忙着哪。
作者: 小伊    时间: 2010-8-26 13:07
知音用马甲没有错,我这个即是马甲,也是主ID,一是为了好玩儿,再有,不同的ID可以用不同的风格发文,这在论坛无可厚非,知音的“牛鲜花儿”一直是大家喜欢的ID,风格不同而已,不见得就是愚弄版友吧。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3:34
知音用马甲没有错,我这个即是马甲,也是主ID,一是为了好玩儿,再有,不同的ID可以用不同的风格发文,这在论坛无可厚非,知音的“牛鲜花儿”一直是大家喜欢的ID,风格不同而已,不见得就是愚弄版友吧。
小伊 发表于 2010-8-26 13:07
用马甲没错,有人几十个马甲呢,但版主的马甲还是要文明一些。维护论坛安定团结固然必要,一味包容也不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记得小时候被老师骂一通以后我就记住了,下回得遵守纪律。
作者: 云飞如舞    时间: 2010-8-26 13:48
本帖最后由 云飞如舞 于 2010-8-26 13:51 编辑
知音用马甲没有错,我这个即是马甲,也是主ID,一是为了好玩儿,再有,不同的ID可以用不同的风格发文,这在论坛无可厚非,知音的“牛鲜花儿”一直是大家喜欢的ID,风格不同而已,不见得就是愚弄版友吧。
小伊 发表于 2010-8-26 13:07

谁说知音用马甲有错了,她错在用马甲辱骂版友。
在俺们的心里,知音姐那是多么可亲的版主啊,又温柔又体恤,谁能想到这些都是假的呀,用马甲蔽体她就骂俺们SB、疯母狗还有那啥啥,贴子摆在版面上,小伊你看不懂吗?
做版主的这么人前是人人后是鬼的,以后可让版友们让哪去找安全感呢?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8-26 13:53
我对知音有意见:你看,她一个超版,却整天呆在杂谈,写帖,回帖,弄得杂谈人气那高?为什么不到小说版回回贴呢?让小说版和杂谈并肩齐驱啊。:lol:victory: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3:56
我对知音有意见:你看,她一个超版,却整天呆在杂谈,写帖,回帖,弄得杂谈人气那高?为什么不到小说版回回贴呢?让小说版和杂谈并肩齐驱啊。:lol:victory:
竹林吹箫 发表于 2010-8-26 13:53
她得罪人比较多,一来小说肯定带来不少马甲子,小说立时便会火起来。:loveliness: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0-8-26 13:59
谁说知音用马甲有错了,她错在用马甲辱骂版友。
在俺们的心里,知音姐那是多么可亲的版主啊,又温柔又体恤,谁能想到这些都是假的呀,用马甲蔽体她就骂俺们SB、疯母狗还有那啥啥,贴子摆在版面上,小伊你看不懂吗 ...
云飞如舞 发表于 2010-8-26 13:48

谁说没有安全感?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杂谈人民有知音姐把守尽可安居乐业。;P
作者: 茉莉女    时间: 2010-8-26 14:11
本帖最后由 茉莉女 于 2010-8-26 14:17 编辑

云飞如舞这位朋友,怎么说呢?

杂谈是六星某位高管的老窝,人家的地盘,人家随便骂人,超版用马甲也可以随便骂人,不让我骂?那我就让你们六星进黑客,高管怕啊,没办法就得给人装孙子,别人骂人就不行,难道你还看不明白吗?有那么多素不相识的朋友都路见不平说话了,孰是孰非也一目了然。

六星的高管已经没脸了,把难看的贴子都沉下去了。知音那样骂我,我一点也不生气,知道为什么吗?她也是为了春江才不惜牺牲自己的脸面的,这在某种程度上说比春江还爷们儿,我是不会和像娘们儿一样的男人计较的,真是应了那句话,六星的高管为了躲避责任也已经让品质恶劣的人员消遥法外了,真的很讽刺!

六星的高管的素质大家也都见识了,云飞,抱抱,变态与另类就别再理了,不值得咱们这样的。:hug: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0-8-26 14:14
云飞如舞这位朋友,怎么说呢?

杂谈是六星某位高管的老窝,人家的地盘,人家随便骂人,超版用马甲也可以随便骂人,不让我骂?那我就让你们六星进黑客,高管怕啊,没办法就得给人装孙子,别人骂人就不行,难道你还 ...
茉莉女 发表于 2010-8-26 14:11

频点!春江真不是个东西,都畏罪潜逃到俄罗斯去了。。。:lol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8-26 14:22
前两天看到个帖子,子曰这里要成红袖杂谈别院了,忧心忡忡状。我脚的不管怎样,红袖不认为版主骂人是对的。当年马樱花用马甲骂我们水军,被揭露了还道歉呢是吧。现在这里居然讨论知音用马甲骂人对错...这个,我脚的比红袖杂谈差了点哦子曰。不过吧,像我这样喜欢骂人的,很乐意在这里混哦,六星杂谈,即将成为我们滴乐土。吼吼...
作者: 花开富贵    时间: 2010-8-26 14:29
再莫说知音姐是非不分了,茉莉没改贴之前都说春江是犯法人士了。

杂谈真的是乐土,我都快笑晕了。:lol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4:30
没啥问题嘛,我背着纤纤玉手看了一圈道,各位请继续畅所欲言。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8-26 14:31
另外吧,马樱花明显和知音春妹是一伙滴,出来做公正大度状有点装了。
当然了,我大哥斋主和什么茉莉啊香姐啊也是一伙滴。
两伙掐起来了,你说让马樱花来当裁判,那还能公平吗?
当然不能,就算麻花真打算置身事外,玩个公正,那智商也跟不上趟嘛。
我认为,当前最好地选择 就是让本胖当个管理员啥的,负责处理类似斗殴事件。我保证公正地帮助斋主把春马集团消灭掉。大家都同意吧同意吧还是同意了吧。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4:37
大家都同意吧同意吧还是同意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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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
作者: 茉莉女    时间: 2010-8-26 14:37
再莫说知音姐是非不分了,茉莉没改贴之前都说春江是犯法人士了。

杂谈真的是乐土,我都快笑晕了。:lol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0-8-26 14:29

后来重新定罪为:品质恶劣~~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8-26 14:42
还有把,墓歌这人貌似傻了吧唧的,其实心里明白着呢。他知道从论坛的立场上从管理的角度上,斋主和马樱花都惹不得。
惹了斋主,那就是和原红袖佳人那帮人过不去。万一斋主一恼,跺脚撤了,损失的是论坛。
惹了麻花,那就是和马花系列的网易铁子以及八小时内外过不去,麻花领他们溜了,论坛也经受不起这个打击。
所以争论扯皮也一定没啥结果,无非是多个话题而已。本胖宣布:以后还这样,该骂骂该削削,想上马甲就上马甲..........就这么地了,赶紧散会都回家哄孩子去吧。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4:44
再莫说知音姐是非不分了,茉莉没改贴之前都说春江是犯法人士了。

杂谈真的是乐土,我都快笑晕了。:lol
花开富贵 发表于 2010-8-26 14:29

春江犯啥法了,要不要报110呐?
对犯法人士,咱可一定不能手软,知音那叫大义灭亲,我叫那啥。。割袍断义。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4:47
赶紧散会都回家哄孩子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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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看上简池他闺女了
俺马上回家生个儿子,好娶那小丫丫,到时候全六星的ID都要排排队,给俺送红包,多好。:lol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8-26 14:49
其实关于骂人,也很好处理。
以后就规定一下,站长超版首版或者版主可以或不可以骂人,以及可不可以穿马甲骂人。可以就放开了骂,不可以碰上就按版规处理就是了。你要想过官瘾,就得遵守相关规定嘛。如果可以骂,那我就第一个报名申请当版主,然后给自己的骂贴来个粉钻置顶啥的....未来的日子多么美好哇.
作者: 茉莉女    时间: 2010-8-26 14:54
六星可以改名了,建议叫不讲理论坛:lol
作者: 茉莉女    时间: 2010-8-26 14:55
其实关于骂人,也很好处理。
以后就规定一下,站长超版首版或者版主可以或不可以骂人,以及可不可以穿马甲骂人。可以就放开了骂,不可以碰上就按版规处理就是了。你要想过官瘾,就得遵守相关规定嘛。如果可以骂,那 ...
秋江潮水 发表于 2010-8-26 14:49

秋江,你说的那个在六星基本等于神话~~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8-26 15:01
我觉得骂人也是门艺术,骂得要文雅,好玩,有味儿;不能像春江那小子太直白,也不能像牛鲜花儿那样谈啥屎,最多只能说粪,大便。哈:lol;P不能伤了人的自尊。
作者: 竹林吹箫    时间: 2010-8-26 15:04
她得罪人比较多,一来小说肯定带来不少马甲子,小说立时便会火起来。:loveliness:
红尘散仙 发表于 2010-8-2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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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来呢?眼巴巴地盼望着。:lol ;P :P
作者: 云飞如舞    时间: 2010-8-26 15:07
当年马樱花用马甲骂我们水军,被揭露了还道歉呢是吧。现在这里居然讨论知音用马甲骂人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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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事儿呀!怪不得马站长袒护骂人版主,原来自己就有前科呀!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5:13
当年马樱花用马甲骂我们水军,被揭露了还道歉呢是吧。现在这里居然讨论知音用马甲骂人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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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这事儿呀!怪不得马站长袒护骂人版主,原来自己就有前科呀!
云飞如舞 发表于 2010-8-26 15:07


恩,我上小学的时候还打过王八掀过马甲骂他祖宗八辈戴绿帽呢
我有罪
作者: 云飞如舞    时间: 2010-8-26 15:14
以后就规定一下,站长超版首版或者版主可以或不可以骂人,以及可不可以穿马甲骂人。可以就放开了骂,不可以碰上就按版规处理就是了。你要想过官瘾,就得遵守相关规定嘛。如果可以骂,那我就第一个报名申请当版主,然后给自己的骂贴来个粉钻置顶啥的....未来的日子多么美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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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快来报名吧,马站长都说了,六星版主可以骂人,括号用马甲,所以你得多预备几个马甲子,就是被揭穿了也没事儿,马甲不负版主责。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5:21
我在红袖犯的罪多了,罄竹难书
现在想起来,我好比一个浪子回头金不换呐,思想也高尚了,做人也模范了,处事也英明果断了,难怪有人说失败是成功它娘,我真有切身体会呀~~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5:51
脸皮也厚了……副站长别落字。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8-26 15:57
马樱花,作为相好的,我不得不提醒一句:你开此帖很失败!并之极。

但我暂时不想多话。多看看星客的帖吧!

作者: 星卒斋主    时间: 2010-8-26 16:43
这帖不应该开,信号灯意识不强。(刚才的跟帖没了,我正迷糊中,不再多说)。
作者: 云飞如舞    时间: 2010-8-26 16:54

作者: 秋江潮水    时间: 2010-8-26 17:04
我在红袖犯的罪多了,罄竹难书
现在想起来,我好比一个浪子回头金不换呐,思想也高尚了,做人也模范了,处事也英明果断了,难怪有人说失败是成功它娘,我真有切身体会呀~~
马樱花 发表于 2010-8-26 15:21

我赶脚着吧,你除了吹牛水平见长之外,其他方面吧,还真就米有啥进步。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7:20
吹牛上税还是犯法来着,恩?
作者: 妙韵怡然    时间: 2010-8-26 17:21
香姐,茉莉,算了吧。看明白了,这里不是讲情讲理的地方,有什么不满你可以回骂,香姐可以用马甲骂。但想想你们也不是骂人的料,那就把这一切当幻境吧。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0-8-26 17:23
香姐,茉莉,算了吧。看明白了,这里不是讲情讲理的地方,有什么不满你可以回骂,香姐可以用马甲骂。但想想你们也不是骂人的料,那就把这一切当幻境吧。
妙韵怡然 发表于 2010-8-26 17:21
形象形象,大姐不是挑事的人呀,这也是讲义气吧。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8-26 17:24
看来大家都没有什么正经问题要解答了
锁贴下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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