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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药家鑫可以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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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1-4-16 09:10
标题:
药家鑫可以不死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1-4-16 09:13 编辑
药家鑫可以不死
药家鑫可以不死,前提是这个社会死了。
药家鑫可以不死,前提是公平正义死了。
药家鑫可以不死,前提是法理正义死了。
药家鑫可以不死,前提死人民的心死了。
从这个案子发生到现在,我一直在“围观”,终于有这么一天,我突然感觉到我和千千万万个“看眼”的看客们一样看不下去了,因为这个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被人为地蒙上了一种“神秘”,这神秘的背后又有什么,无从得知。
案子复杂吗?不复杂,谁要说复杂,我可以问候他八辈祖宗。
一个学音乐的大三学子,驾驶着爱车,黑夜里撞倒了一个路人,当他发现被他撞的人正在努力的记他的车号的时候,那双据说能弹出优美钢琴曲的手,举起了一把锋利的刀,一刀,两刀,三刀……按照起诉书最后的定论是“六刀”,那么先前出现的“八刀”为什么少了两刀,我不怀好意的揣摩为:刺杀伤者前,这个杀人犯,先向空气挥舞了两刀热身了。
西安那地方不太平,以至于一个在校的大学生都需要弄把刀“自卫防身”,而且果然“派上了用场”。按照药家鑫自己的供述,据说那刀是他在事发当天买的,没想到当天就“自卫”了。我是一个相对偏执的人,我一直对着把杀人刀感兴趣,难道药家鑫有超乎常人的预感吗?知道要买一把刀,晚上能派上用场?或者说,这把刀药家鑫已经携带很久了?!
把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演变成恶意杀人,在这个性质急速转化的案件里,我们当然要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药家鑫何以如此残暴,冷血,无情?因为法医后来的检验表明,死者并不是死于交通肇事,那一次撞击并没有给死者张妙带来致命的伤害。导致她死亡的是那罪恶的六刀,刀刀致命。
一个非常血腥的场景,月黑风高,一个心灵扭曲,被魔鬼左右的恶魔,举着那把锋利的刀,把一个女儿,而一个妻子,一个年轻母亲的生命无情的剥夺,按照药家鑫交代的作案动机:是因为交通肇事后,怕对方难缠,所以“快刀斩乱麻”了。
这是迄今为止我们所看到的全部“真相”,而且我也相信这也应该是“真相”。
仅仅因为惧怕对方受伤后会产生难缠的费用,而动了杀人灭口的恶念,这个我们大概也不陌生,但是,发生在这个叫药家鑫的年轻人身上,坦率地说,我既感觉到不可思议,更感觉到彻骨的寒意。我当然要说这不仅仅是这个年轻人的失败,更是这个社会教育体系的失败,是属于这个社会公序良知的失败。
是个案,确实是个案,不应当以点带面,以偏概全。但是,为什么会发生这样子的个案,而且是发生在一个受着高等教育的学子身上,你不思考都不行。但是,这些孩子死了来了奶水的思考,是不是亡羊补牢,那都是学者专家们干的事情,对这个没有兴趣。
我和所有的“围观者”一样,有一个期许,那就是此案会如何判决。
从一审开庭至今,许多天过去了,而对这个案件的判决最终会如何,依然是一个云雾之中的问题,但是围绕着这个案件的各种观点,或者说是各方势力都在角力,都在纠缠。无非是两种,第一种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况且这种绝对恶意的杀人灭口,所以,药家鑫必须死。第二种是很多专家学者们高屋建瓴的从各个角度分析药家鑫案的因果,从他的“苦难童年”,说到他诸多成长中的不幸,也有专家用超乎寻常的“专业角度”分析为,药家鑫所以连刺张妙多刀,是因为他主修钢琴,习惯于连续敲击,这是一个惯性动作。当然,还有一个据说是南方某报的记者撰文称,所有希望药家鑫死的人,都是仇富,是想杀掉富人。这个脑子不是进过水,就是被驴踢了的人,很轻易的用一种春秋笔法,就挑逗起穷人和富人对垒,其实,我根本就没从这个案件之中感受到什么仇富心态,难道这个记者先生感受到了吗?出于什么样的优越感,他别有用心的要把这潭水加入“富人”的元素呢?药家鑫的辩护律师所称,药家鑫是激情杀人,其实我很理解,收人钱财,替人消灾,律师就是这么个职业。
但是,这个案件到今天为止,无论是在央视的相关栏目频道,还是在类似于凤凰台的“一虎一席谈”都是重点介绍药家鑫,不惜篇幅,连篇累牍,对于被害人张妙,对于她的死于非命,对于白发人送你黑发人张妙的双亲,对于张妙那个两岁的孩子,对于张妙那个绝望的丈夫,都被“选择性的忽略了”。这是一个令人费解的现象,这样做是出于什么目的和需要呢?
药家鑫当死不当死,那是法律的事情。但是,谁能确保法律的尊严和公正呢?不过,有一点可以预见,如果药家鑫不死,那么这个社会类似的案件会有增无减,我真不敢想,一旦我们这个和谐社会突然就多了那么多带刀少侠,虽然都美其名曰:防身。那将是何等令人恐慌。
药家鑫可以不死,因为法律死了,公平正义死了,良知道德死了,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围观的人民心死了,整个社会也就该死了。
就这样。
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
作者:
雨儿
时间:
2011-4-16 10:00
也有专家用超乎寻常的“专业角度”分析为,药家鑫所以连刺张妙多刀,是因为他主修钢琴,习惯于连续敲击,这是一个惯性动作。
说出这话的人估计不是精神有问题就是神经有问题,按这样的说法,医生更专业,更习惯。医生下了手术台杀人都可以当做是正当自卫喽?
作者:
雨儿
时间:
2011-4-16 10:05
气愤的不再是药家鑫杀人,而是社会上的藐视杀人行为的这些人。杀人偿命,为什么要编出一些常人都不能接受的歪理来证明他无辜?难道就是因为他是富人?或是有权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难道只在老百姓面前才平等吗?
作者:
雨儿
时间:
2011-4-16 10:05
有些激动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1-4-16 13:07
看过马樱花发的视频,药在狱中唱传奇,那个声音雅致动人,如何也无法想像他举刀的样子,是何等的残忍与残酷,在他的心中,到底有着怎样的一种魔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1-4-16 13:09
所有的一切都是表象,他的动人的歌声,代表不了什么,犯法就要受到惩罚,如果他不死,那么法律将失去人心
作者:
知了
时间:
2011-4-19 08:59
药家鑫不死天理难容。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1-4-19 09:01
让法死,让人心去死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4-19 10:33
让这样的人不死,就是让这个和社会死啊
作者:
瘦瘦
时间:
2011-4-1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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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闲散之人
当然不应该死,应该活受罪!!!
作者:
因为爱所以爱
时间:
2011-4-20 15:33
现在社会,确实道德严重滑坡,已经不知滑到了什么地步!
等待终审中。看看到底国家法律机关会最终会做何判决
作者:
暮雪
时间:
2011-4-21 13:53
药家鑫可以不死,因为法律死了,公平正义死了,良知道德死了,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围观的人民心死了,整个社会也就该死了。
作者:
凝香含雪
时间:
2011-4-21 14:32
药家鑫可以不死,因为法律死了,公平正义死了,良知道德死了,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围观的人民心死了,整个社 ...
暮雪 发表于 2011-4-21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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