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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同志婚礼:真诚的爱,总是值得被祝福 [打印本页]

作者: 海拔五千    时间: 2011-3-10 19:01
标题: 同志婚礼:真诚的爱,总是值得被祝福
本帖最后由 海拔五千 于 2011-3-10 22:04 编辑

 
  我一向少写如何轻松的文字,也不大太爱往冷僻、生疏、不定也惹事生端的地方凑热闹。记得早些年前,于那些重峦叠嶂的网页中,忽一日突然冒出一个“同志论坛”来,亏我眼尖,即刻引颈在门口死劲地打量了两眼,自然也不得该论坛的要领。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便自忖,以同志者冠名,如果是出于标新立异,那当然就不是在日子中正淡去的普通的“同志”概念;如果有弦外之音,那论坛上的‘同志’者或就可能蒙上了八卦的意思,而八卦者又不是凡胎肉眼者能打量出来的。总之,在门外琢磨,除了新鲜感,还是满头雾水、一窍不通。看来,只好进去看个究竟了。反正是堂堂正正的门户网站上的论坛,当也是人人可进可出的地方,大可不必有气敛丹田的讲究或壮士断臂的勇气,就那样进去了。
  
  不打紧,待我一瞅挂在论坛上的帖子,顿时明白:那儿是“同性恋”的天地。只是把“同性恋”赋予那么个“同志”一说,让两个八杆子也打不到一起的概念联姻,我多少还是有点晕晕忽忽。
  
  日前,来自大楚网的一则新闻又赫然入目:武汉光谷步行街上演“同志婚礼”。大凡好奇心,凡夫肉身都会有点,只是你刻意或不刻意去满足那种好奇罢。这一次,已经具有了此前关于“同志”概念的启蒙,那当儿,想一睹当代同性恋尊容的念头让我欲罢不能。进得网页,图文并茂且生动的新闻报道,或定格成了我印象中的关于当代同性恋的一道非常风景。特别是其中所配之的17张高清晰度的新闻照片,以及照片所表现出之“大胆”的程度,令来自传统婚姻阵营的我一时瞠目。
  
  “同志”,其实不是一个新玩意。原来“同志”也罢,“玻璃”也罢,只是等价于“同性恋”的一个新说法而已。而这样一些“等价语”的出现,也可从中窥出同性恋生存之艰难,至少我理解绝非是在玩八卦概念。于同性恋那“东西”,我当然并非孤陋寡闻。虽然传统的观念于我已经根深蒂固,但也非是持有彻头彻尾的学究主义。一直觉得,同性恋是一个伴随着人类的脚步一同前行的文明概念,是一个非常理所能理喻的人类学概念,当然,也是一个长期困扰着人类的安居乐业,而无法让人类解脱的关于日子的生活概念。
  
  在我儿时之恍恍惚惚的记忆中,不时能想起坐落在我家后院的那间安静的邻家小屋,还能记起小屋的那扇幽幽暗暗的小窗,还能记起在某些偶然的场合下,从那扇小窗中,我确实睹见了我能称得上阿姨的两个女人,以及一幕或几幕她们间如饥似渴的亲吻搂抱场面。而那样的情景,对于一个才识得“小猫钓鱼”的我,当然是生不出人类学上的迷惑,更产生不了社会学上的影响的!我当然也不晓得、更无从理解,那样一种如今也称得上生理学上的性取向,凝固了多少人类情感上之生生死死的苦累!?
  
  只是每每那一刻,母亲便静静地不容置疑地拍打拍打我,以转移我的视线,自然也听不到母亲任何的呵斥或解释。莫说是一个在新中国的文字扫盲中才识得几个大字的母亲,就是后来在文字中摸爬滚打了多少年的我,又如何能对“同性恋”那样一种远离了人间“天经地义”的生活方式品头论足?同性恋是否是在歪曲人类的日子或亵渎人类的情感?我还是说不清其中的因为所以,复杂的感觉中甚至染上几许酸楚。虽然“同性恋”是一种属于全人类的概念,但其在人类的生存空间中,又真实地表现着步履维艰的境况。只是儿时记忆中的那些片段,也为我好多年后去正视“同性恋”,或多或少,提供了那么一点即或苍白也是真实的印象。
  
  挨到能读几本书的日子,经意不经意从《红楼梦》的翻阅中,从曹雪芹含蓄迂回、甚而有点叫人煞费疑猜的文字中,我也许开始识得了“同性恋”那样一个绝非用暧昧所能言尽的概念。比如第58回,即说到贾府戏班中都为女儿身的藕官与官,既有“曲文排场”中的夫妇之间的“温存体贴”,更有“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的往来缠绵。你想,天长而久,“曲文排场”中演出的“温存体贴”,或就滋养出了“性爱白日梦”,那一刻,“性美的戾换现象”也就产生了。那样一种形同夫妻般的“你恩我爱”的情感形式,当属于今日所说“同性恋”无疑。
  
  至于《红楼梦》第四回对同性恋的描绘,倒是一目了然:“这个被打之死鬼,乃是本地一个小乡绅之子,名唤冯渊,自幼父母早亡,又无兄弟,只他一个人守着些簿产过日子。长到十八九岁上,酷爱男风,最厌女子。”这儿,“酷爱男风,最厌女子”之冯渊便是个典型的同性恋者,所谓“男风”,也即男色或男宠。只是有一种很深的印象,在曹雪芹的笔下,对同性恋的描画,既不见满纸的淫秽污臭,也没有武断的褒扬贬斥,只有含蓄的笔法和庄重的态度。这一点和曹雪芹描写的其他风月情节是一脉相承的。
  
  无论是随人类的日子一路跌跌撞撞走来的“同性恋”者,还是《红楼梦》里所表现的若干同性恋情结,于我,于我生存的这个世界都是很难很难去认识的!你不见曹雪芹在写到男风男宠时,也常常在那顾左右而言其他?你不见,满世界的情感倾诉中,一涉及到同性恋那词儿,或讳莫如深,或语焉不详?但是,作为人类伙伴的同性恋者,你又不可能视而不见,至少人类对同性恋这个概念不能不答理。面对成因复杂的一种看上去离经叛道的生活方式,文明人类,至今都还在“同性恋”带来的困惑中徘徊,但人类正在接近一种共识:同性恋者未必是丧失道德的罪错者,也或未必是陷入变态的精神病患。只是在杂杂乱乱的你说我说中,似也看不见文明社会有向同性恋完全打开大门的迹象。这缘于人类思维的惯性!
  
  在人类早期的伦理意识中,那种似乎有悖人之常情的同性之间的亲昵,多还是遭到非议、诅咒的,甚而还有被绳之以“法”者!记载中国同性恋最早的文字史料大抵来自《商书•伊训》,其中说到“三风十衍”时,谓“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而三风之一的“乱风”,其中所谓之“一衍”便是“比玩童”,也即是今天所说的某种类型的“同性恋”。
  
  于“同性恋”不屑甚至鄙夷、诅咒的是人类,但“同性恋”的载体还是人类,已经日见气候的同性恋运动不光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发出了捍卫自我的呐喊,作为一种写进了人类边缘文化的“同性恋”概念,你也就莫指望其忽一日从地球上消失。至少在中国的文化中,自商代以后的春秋战国始,同性恋即日趋活跃。
  
  据韩非子的《说难篇》说,受卫灵公宠幸的弥子瑕一日兴来,将吃剩的半个桃子给卫灵公品尝,此举反而让卫灵公受宠若惊,从此华夏的“同性恋”有了“余桃”一说。无独有偶,《战国策•魏策》有这样的记载,魏王身边有一唤龙阳的贴身男宠,身为一国之君的魏王为了讨好龙阳,竟然下令:“四海之内,倘有谁在君王面前言及美女的,当满门抄斩!”“同性恋”之“龙阳”一说,也即由此得来。《汉书•佞幸传》里甚至还说道,汉哀帝不忍推醒在他衣袖上熟卧的男宠董贤,但又不得不起身下床打理朝政时,只好轻轻割断了衣袖,史上缠绵悱恻之“断袖之交”,竟然来自同性相恋的史话。
  
  无论是“余桃”说、“龙阳”说,还是“断袖之交”,甚或是三宫六院里宫女间的“对食”,有了这些千百年流传下来的历史典故,对于认识你身边世界中的那些无以计数的同性之间的“恋情”,你至少不会大惊失色,也不会视为洪水猛兽,因为毕竟那些男风、男宠和“对食”的女同性恋者,已经走进了历史的深处,当人类不能一厢情愿地抛弃他们时,这个世界就必须正视他们。
  
  面对命运多舛的同性恋,面对同性恋的那种有悖于传统道德约束的生活方式,人类确实也在开始关爱他们,尽管这种关爱还十分有限,尽管在关爱声中,人类对同性恋的谴责声尚未穷尽,但也足让天下的同性恋者感念有加。只是我仍不知道,如履薄冰的同性恋者将如何面对自己远离阳光的日子?如何企望文明社会为其彻底敞开那扇不再是在禁锢中呻吟的大门?
  
  不过,在武汉光谷步行街上,日前上演的一场阳光下的“同志婚礼”,为中国的“同志”们之未来的命运,或展现了一丝有目可见的光明,至少我觉得,来自阳春三月的这丝温馨的文明之光,还会闪烁下去。借鉴一位“同志婚礼”上的女志愿的话说:“同性之爱并没有妨碍到他人的生活,希望这次婚礼也能促进武汉多元文化的发展,大家的共同心愿是提倡包容与平等。尽管这不是一次真实意义的‘婚礼’,但真诚的爱,总是值得被祝福!”
作者: 海拔五千    时间: 2011-3-10 20:20
湖北大楚网上的“同志”婚礼,其真实性还有待商榷,但可喜的是,同志可以走上街头,大大方方说爱。
在大爱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3-10 19:22

湖北大楚网上的“同志”婚礼,其真实性还有待商榷。在目前中国,“同志婚姻”是一种虚拟的概念,何来真正的“同志”婚礼呢?他们走上街头此举,无非是向世界声称,他们已经是同志意义上的“事实婚姻”了。诚如妞妞所言,可喜的是在街头大方说同志之爱,这种勇气是尤其可嘉的!
作者: 海拔五千    时间: 2011-3-11 00:04
勇气是社会鼓励的,以人为本,也可以体现在这方面。
    这些照片也许是个炒作,但本身的意义还 ...
色妞妞 发表于 2011-3-10 23:24

妞妞看事情可以窥出骨子,在这样一个泥沙俱下的日子里,于事物的思维是何其重要!如果是一些商业行为,炒作比比皆是。这件事的本质或在于呼唤社会的关注,其目的也难祈求炒作而得到。不过事实造成的影响也许确实有点炒作的意义罢?
作者: 影子    时间: 2011-3-11 10:42
无论哪种爱情都是值得尊重的 ~·
作者: 肥田老鼠    时间: 2011-3-11 16:14
我不信仰,但是不代表就是我反对。
作者: 海拔五千    时间: 2011-3-11 18:56
我不信仰,但是不代表就是我反对。
肥田老鼠 发表于 2011-3-11 16:14

发言者寥寥,因为这确实是一个艰难的话题。当然,也同时带来一种谓之坚硬的阅读~~
先录下楼上三位的观点如下:
1、妞妞:社会的进步最大体现在观念的进步,我们能接受并理解宽容尊重各式人的存在。
这是最大的欣慰。
2、影子:无论哪种爱情都是值得尊重的 ~·
3、老鼠:我不信仰,但是不代表就是我反对。
归纳:从价值观看来,同性恋也属于“爱情”的广义范畴之中;从社会的发展观来看,同性恋是一种观念的进步。无论于前者还是后者,对于自由社会,都要给予公民以充分的尊重,而这种尊重不在于是否一定要有共同的观念!一并谢谢妞妞、影子和老鼠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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