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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分手的理由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9-11-21 17:12
标题: 分手的理由
下午,闺中密友给我打来电话说她与那个他分手了。我一惊,问她理由。原来:上午,女友忽然想吃柚子,可是外面实在太冷,于是她便打电话让男友去买。男友很是体贴,并一再询问中饭要不要一并带过去。女友心花怒放,觉得自己的男朋友实在太好了,但是女孩不能太贪心,所以她便拒绝了。挂上电话后呢,她便开始幻想,他在十分钟内扛着一麻袋柚子来她家来的场境。但是,一个小时过去了,二个小时过去了,三个小时也过去了。女友咽着口水,伸长着脖子。终于,在她正准备睡午觉的时候,有人来了。男友的下属,提着两柚子,左手一个、右手一个。女友淡淡地关上门:你拿回去给他吧,我现在不想吃了!
作者: 野妞    时间: 2009-11-21 18:10
你这朋友也忒矫情了吧,小叮当
想起有句话是这样说的,我又不是王子,她干嘛老拿自己当公主待呢?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9-11-21 18:21
她说,对于自己的指令,他没有及时地,亲自地完成。还有更离谱的,我的另一个同学,就因为男朋友上她家来吃饭,吃完后没把椅子推回位,而把他给封杀的!:victory: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9-11-21 18:23
征集五花八门,千奇百怪的分手理由,看谁的最惊天动地、惊世骇俗、惊恐万状!:victory::lol
作者: 可馨    时间: 2009-11-21 19:27
我跟老公交朋友时我的底线是他惹我生气三次就分手,结果到了二次——结婚了。再生气没用了。:lol
作者: 茉莉女    时间: 2009-11-21 19:29
年轻啊,啥理由都成。
作者: 野妞    时间: 2009-11-21 20:56
我以前有个女友,分手的理由就是,丫长得太帅,对她太好,受不了分手了,够惊世骇俗的吧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09-11-21 22:36
我又不是王子,她干嘛老拿自己当公主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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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句话很经典
作者: 我不是我    时间: 2009-11-22 07:47
现在的女人都咋了,还让男人活不?:Q
作者: 野妞    时间: 2009-11-22 14:21
现在的女人都咋了,还让男人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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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了你一个,还有一大堆
你着啥急呀,是吧,大海里的一泡尿,多你不多,少你不少
作者: 我不是我    时间: 2009-11-22 23:14
女人啊,别总尿啊尿的:L
作者: 淡然也妩媚    时间: 2009-11-26 09:30
我以前有个朋友分手的理由是男朋友把她看得太紧不许她与同事出去喝酒吃饭,有点像那个电视剧《不许和陌生人说话》里演的那个。:L
作者: 可馨    时间: 2009-11-26 19:34
想分手,不需要理由。所以什么都可以成为理由!
作者: 我不是我    时间: 2009-11-27 00:46
我跟老公交朋友时我的底线是他惹我生气三次就分手,结果到了二次——结婚了。再生气没用了。:lol
可馨 发表于 2009-11-21 19:27

创造机会呗,继续尝试
作者: 我不是我    时间: 2009-11-27 00:47
年轻啊,啥理由都成。
茉莉女 发表于 2009-11-21 19:29

青春奏是用来挥霍的,对不?
作者: 我不是我    时间: 2009-11-27 00:47
我以前有个女友,分手的理由就是,丫长得太帅,对她太好,受不了分手了,够惊世骇俗的吧
野妞 发表于 2009-11-21 20:56

物以类聚啊:Q
作者: 我不是我    时间: 2009-11-27 00:48
我以前有个朋友分手的理由是男朋友把她看得太紧不许她与同事出去喝酒吃饭,有点像那个电视剧《不许和陌生人说话》里演的那个。:L
淡然也妩媚 发表于 2009-11-26 09:30

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男人好可怜
作者: 我不是我    时间: 2009-11-27 00:49
外星生物太多了:dizzy:
子曰 发表于 2009-11-26 15:31

地球人也异化了:Q
作者: 茗香    时间: 2009-12-1 12: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9-12-4 16:37
有趣,继续征集中——:lol
作者: 完美之狐    时间: 2009-12-5 11:55
这年头,还让男人怎么活!:lol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9-12-6 15:29
我很爱你,可是我搞不懂你爱不爱我,所以我们“分手”吧!:lol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9-12-6 15:29
你很爱我,可是我搞不懂自己爱不爱你,所以我们“分手”吧!:lol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9-12-6 15:30
我搞不懂你爱不爱我,也搞不懂自己爱不爱你,所以两个字,我们“分手”吧!:victory: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9-12-6 15:31
“分手”不过以上三种理由,哦耶,完美!:victory:
作者: 庄宝儿    时间: 2009-12-6 18:15
男人思维和女的不一样,可能女孩还不是特别爱对方吧,如果爱......
作者: 我不是我    时间: 2009-12-7 01:35
如果爱
。。。。。。。。。。。:(
作者: 完美之狐    时间: 2009-12-7 13:47
可以当作泡妞的反面教材,我很睿智地说。:lol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09-12-7 15:03
这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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