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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网络督查员权责及问题帖处理规则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论坛管理组    时间: 2011-2-20 21:32
标题: 关于网络督查员权责及问题帖处理规则的公告
  一、网络督查员拥有超版权限但不参予版面管理和版务操作。
  
  二、网络督查员主要负责巡视论坛版面,发现广告帖和色情帖可直接删除。如发现影响论坛版面正常秩序的问题帖,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在线版主删除,与版主意见相左时须将问题帖及时转交给所在区超版,再相违时可上交论坛管理组讨论处理。
  
  问题帖主要包括:
  
  1、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话题的帖子;
  
  2、对版友进行人身攻击的帖子;
  
  3、无故闹版帖;
  
  4、恶骂帖(包话用黄色、谐音、英文形式或以侮辱人为目的ID名称发帖等);
  
  三、问题贴的处理规则如下:

      1、如有ID连续五次发出相关问题帖,督查员可首先警告;继不听从者,管理组有权将其永久禁言或封ID、IP。
  
    2、管理组对问题帖拥有最终处置权。做出相应处理后,管理组或督查员应将结果及时通知所在区超版、版主以及发帖人。
  
  以上,请各位督查员严格遵守、执行,以维护版面的清洁和保证论坛正常秩序。
  
                                               北斗六星网文学网管理组
  
                                               2011年02月20日
  
  
作者: 麦子格格    时间: 2011-2-20 21:46
顶一个。。。
作者: 冰蓝心    时间: 2011-2-20 21:57
支持。
作者: 梅玄霜    时间: 2011-2-20 22: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作者: 慕容秋水    时间: 2011-2-20 22:06
呵呵,好大的权力,得好好的衡量和使用
作者: 醉笑陪君三千场    时间: 2011-2-20 22:25
以各项管理规定的出台为标志,六星论坛逐步走向成熟。

向管理组道喜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2-20 22:35
本帖最后由 木门长子 于 2011-2-21 07:03 编辑

建立一个和谐的空间,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支持一下!
作者: 花花    时间: 2011-2-20 22:41
看到了 支持
作者: 夜河鱼    时间: 2011-2-21 00:52

作者: 红尘散仙    时间: 2011-2-21 09:52
  4、恶骂帖(包话用黄色、谐音、英文形式或以侮辱人为目的ID名称发帖等);--这条意见还不错。
--谐音骂人还不如直接骂id,基本上属于太监惯用手段。
作者: 蝶儿    时间: 2011-2-21 10:23
进一步建立健全论坛规章制度,让六星沿着有序路线行走,相信日趋完臻的制约,会让六星走的更远。支持!
作者: 黑寡妇    时间: 2011-2-21 10:41
“3、无故闹版帖;”啥叫无故闹版呢?因故闹版可以吗?
作者: 潭心月影    时间: 2011-2-21 14:44
支持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1-2-21 19:23
建立一个和谐的空间,需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支持一下!
木门长子 发表于 2011-2-20 22:35



   木门搞法律的吧,这话说的真顺溜
作者: 木门长子    时间: 2011-2-21 19:44
木门搞法律的吧,这话说的真顺溜
风飘飘 发表于 2011-2-21 19:23



    飘飘这话说对了,木门法律专业毕业!嘿嘿!可用到地方上了!
作者: 海棠心结    时间: 2011-2-22 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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