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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诵经杂谈 [打印本页]

作者: 魔皇2011    时间: 2011-1-14 16:28
标题: 诵经杂谈
因担心在办公室里长时间上网得颈椎病,现在我轻易不再像过去那样整天趴在屏幕前,可闲来无聊,便开始在办公室里站在窗前手捧同事老大姐送的一本袖珍版《圣经》翻看,看了两天,有些想法,先写出来,以后以跟帖形式不断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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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义过于深奥不近人情,自然没人理它。宗教其实也是个看人兑汤见风使舵的户子。宗教信仰的前提就是满足人的欲望。《圣经》中新约里上帝许诺给人的条件无非是子孙多多,疆土辽阔,长寿无病,牛羊成群,和水浒传里大碗喝酒大块吃肉没多大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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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圣经》当文学作品读就大错了。里面的人物苍白单薄,其实《圣经》中描写的只有两个人物,一个上帝,一个信徒,只是这信徒不断变换着脸谱:亚当、诺亚、摩西、耶稣、约书亚等等等等。厚厚的新约里实际上讲的就是一个主题:信奉上帝的可以得福,违逆上帝的必然有灾。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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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以为《圣经》里蕴含古人契约精神那又大错了,上帝是个从来不说话算话的家伙,时而许诺,时而破例,变化无常,这一点新约里例子很多,我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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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是很私人化的东西,人家信什么神,你可以说他愚昧盲信,但决不可强行禁止,驱散教众,捣毁神像,就像别人穿了件新衣服,她自以为漂亮,你可以说她衣服艳俗、土气等,但决不可撕毁她的衣服是一个道理。新约中上帝见有人改信铜牛便降祸与人,是典型的邪教!天朝初期以扫除封建迷信为由破坏了许多民间宗教,最后只有马教以及五卷红宝书“圣经”,举国上下身着绿军装手拿红宝书,与此颇为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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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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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4
作者: 魔皇2011    时间: 2011-1-14 16:55
老妈经常与退休的几个同事老姊妹参加教会活动,见我开始翻阅圣经,便鼓动我信教,说带我星期六到教堂去听,我也表示了兴趣。
晚饭时,母亲对做了一辈子教书匠的父亲说:“到时儿子信了耶稣,以后你也信耶稣,我们一家人都有神来保佑,你们说好不好?”老妈说到这里,意气风发,眉飞色舞。我连连附和着说好,忽然心念一动,忙道:“不行,这样一来,我们都是神的儿女,我们三人不都成了兄弟姊妹了?”
父母一愣,霎时间全都放声大笑……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11-1-14 17:07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14 17:09
俺妈说,你信了番教,我死后吃什么?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14 17:10
欢乐2011朋友
作者: 魔皇2011    时间: 2011-1-14 17:23
谢谢,初次来,请多关照。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14 17:29
谢谢,初次来,请多关照。
魔皇2011 发表于 2011-1-14 17:23


写得蛮好的,读着感觉舒服
作者: 飞梅弄晚    时间: 2011-1-14 17:36
咱们是来掐架的,不是来诵经的。
作者: 君雅    时间: 2011-1-14 17:44
咱们是来掐架的,不是来诵经的。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1-1-14 17:36



    诵经不影响掐架,占据道德的至高点很重要。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1-14 18:08
咱们是来掐架的,不是来诵经的。
飞梅弄晚 发表于 2011-1-14 17:36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1-14 18:42
看了主贴,我就不用看圣经了。

也有人动员我入教,我是懒得去,我那时间不如睡会儿觉呢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1-1-14 18:45
写的真挺好……
置顶、精华,以示正式欢迎魔皇君
作者: 魔皇2011    时间: 2011-1-14 19:12
愧不敢当。
作者: 信以为真    时间: 2011-1-14 22:13
很有些道理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1-1-15 00:35
我也看过圣经,咋就没悟出这么些的道理?如此看来,读书和读书不一样,有的人,一边读一边思考,读完了受益匪浅,,有的人读书只图个热闹,看完了就完了,啥也没记住。我,就是属于后者。惭愧啊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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