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从佘祥林到赵作海
[打印本页]
作者:
闲散之人
时间:
2010-5-11 18:23
标题:
从佘祥林到赵作海
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0-5-11 18:24 编辑
从佘祥林到赵作海
从佘祥林到赵作海,我们躲不开的一个话题就是司法的荒唐。
从佘祥林到赵作海,我们必须直面的现实就是毫无人性的逼供信。
从佘祥林到赵作海,我们甚至都不惊愕的叹息:这不是第一个,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对司法人员而言,佘祥林也好,赵作海也罢,他们都不具备许云峰,江竹筠的凛然和骨头,所以,他们被屈打成招的时候,他们累累的伤痕,注定是他们一生的沉重和恶梦。赵作海案真相大白的时候,我在想一个近乎于无聊的话题,那就是那个假如十一年前被他“杀害”的人如果不现身,是不是高墙铁窗就是他毕生的伴侣?
文革后期清算的时候,我们最熟悉的字眼就是冤假错案,非常不幸,这样的故事依然延续。民主和法制的进程何其任重道远,近乎于草菅人命的荒唐就发生在我们的眼皮子下面。这注定是让经办这个案件的公检法三个机构的人,颜面扫地的事情,错抓,错讼,错判,果然是“错错错”,但是,到底是谁的错?
人命关天,为了显示办案的力度,可以把一个无辜的人投入大牢,屈打成招,所以,看看赵作海头上被枪把子砸出的伤痕,就完全可以想象出他经历了怎样的逼供信。因为一起错案,导致当事人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当这一切在今天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不知道会不会有人为此背负一生的耻辱和沉重。
据说已经为此启动了问责追踪,这当然是必要的,如果还允许那些“贾雨村言”们葫芦僧断葫芦案,谁敢保没有第二个,第三个,第
N
个佘祥林,赵作海?别把启动国家赔偿当成遮羞布,每一次的“国家赔偿”都应当写满的是耻辱,是丑陋。纳税人的钱不应当也不该用在伤害无辜之后的象征性安慰上。
把一个无辜的人凭空定罪,然后投入大牢十一年,我一直感到困惑的是,那些制造了这起错案的所有环节的人们,那些直接参与者,可曾有过职业的疑虑和自省?别试图用简单的错误两个字来遮掩全部的丑恶,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一部分的公检法,丑陋的事情一件件,一桩桩这是简单的工作失误么?“打酱油”“躲猫猫”“纸币开铐子”“洗冷水澡”,近乎于天方夜谭的故事,屡屡在司法界发生,我们不能不问,我们的司法怎么了?我们的法律怎么了?
佘祥林和赵作海案的相同之处在于“死者”的现身,才成为他们峰回路转的“救命稻草”,换一个角度说,如果“死者”不活着回来,他们能走出大牢么?谁能证明他们的清白和无辜,谁可曾想过他们案件的疑点重重?
这样的法律如何取信于民?这看起来是一个问题。
2010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
作者:
简池
时间:
2010-5-11 18:45
楼主不闲!
埋头一D!
简池
作者:
简池
时间:
2010-5-11 19:04
在某些人眼里,只不过是一个案例
而在被害人,却是一生的屈辱++
如果无法改变,我们也要铭记!
如果无能改变,我们也应呐喊!
埋头再D!
简池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5-11 20:32
同意楼上,鼓励呐喊。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5-12 11:28
这不是第一个,肯定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5-12 11:38
为了自个破案后能立功受奖,活生生把一个无辜者刑讯逼打成杀人犯,这种丧尽天良的暴行无论怎样遣责、声讨、咒诅都不为过。这群牲畜——办案者们——已沦为恶魔。他们不再是人。
作者:
寡妇门前挑水汉
时间:
2010-5-12 14:59
几天以来一直为这个案子纠结着,悲愤着。我不会再相信中国的公检法,也不会再相信什么公平和正义。我冷冷地对自己说。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5-12 22:52
几天以来一直为这个案子纠结着,悲愤着。我不会再相信中国的公检法,也不会再相信什么公平和正义。我冷冷地对自己说。
寡妇门前挑水汉 发表于 2010-5-12 14:59
这样子就好像一个失恋的男人在发誓说“我不会再相信爱情!我不会再相信女人!”
作者:
醉鹰
时间:
2010-5-13 10:58
柘城县公安局:不认为赵作海案存在刑讯逼供
作者:
王三麻子
时间:
2010-5-14 16:34
还好还好,若是为了不赔偿,未亡的死亡人被搞死,才是更可怕额。。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bdlxbbs.top/)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