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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论坛掐架,你输给了谁 [打印本页]

作者: 独醒客    时间: 2009-9-6 13:25
标题: 论坛掐架,你输给了谁

过去的人们行走江湖,遇到高手,一番较量,落败的一方会抱拳拱手,说一声技不如人,惭愧之类。然后山高水长后会有期。掉头而去。

此一去,或许是苦练本领,有了长进,再来找回场子。也或许自此缈然远逝,远避对手。

不论如何,输家与赢家,都是光明磊落,大大方方。不失为血性男人。

这里边固然有江湖规矩的约束,但更重要的是:如果失败一方纠缠不休的话,他面对的将是肉体上的被消灭。

回到网络上的争斗,也就是掐架上来。

一直很怀念2000年左右的网络,并且越来越怀念。那个时候的网人们,他们都遵守着不成文字但约定俗成的规则。没有或者很少是为了掐架而掐架,如果是因为某一个问题的观点掐了起来,那么当对方摆出更多的事实,讲出更高的道理,在学识和见解方面明显的高出对方一筹的时候,那个不如人的一方会主动沉默,退出争斗。

这样的掐架无论是对于赢家,输家,及旁观者,都是能获得收益的事情。思想交锋的结果使得双方甚至旁观者都获得了知识。

随着网络的普及,上网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杂,掐架水平也越来越低。在网上的掐架没有人可以把对方从肉体上消灭,这样的话,如果一个人愿意,他可以永远纠缠下去。同时由于网络的虚幻性,没有人知道那台电脑前坐着的是谁,他可以完全把自己最下流最卑劣无耻的一面,淋漓尽致的发挥出来。而不用担心遭到任何惩罚。

即使他的表现被所有的人唾弃和鄙视,只需要换一个ID,就可以重新来过,成为好人。

做恶的成本如此之低,这个时候,能够约束自己行为的,只有自己的良知,和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羞耻的底线。

古人讲究“慎独”。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在独自一人,别人不知道他做了些什么,也没有任何外在约束和监管的情况下,依然能够使自己不去做恶,才算得上一个人真正有素质的人。

从这个意义上讲,在一场掐架中,输者不是输给了对方,而是输给了自己的素质。所以无论是输者,还是赢者,都是值得尊重的,因为他们内心还有所畏惧。

而那些纠缠不休者,无耻又无畏者,唯一可以做的,只能是不予理睬。

作者: 独醒客    时间: 2009-9-6 13:25
心有所感,笔有所触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09-9-6 13:40
输给了自己。。。
辩得清,说得正,解得透。
作者: 一星客    时间: 2009-9-9 11:38
没了自己、没了章程,也就没劲了。
作者: 巴克    时间: 2009-9-15 07:10
众人借醉君独醒。不愧是论坛名宿。
作者: 戏如人生    时间: 2009-9-18 19:45
本帖最后由 戏如人生 于 2009-9-18 19:53 编辑

说的太好了,能否转载?俺们那个论坛上无耻无畏者过多

俺去把你的思想发扬光大
作者: 戏如人生    时间: 2009-9-18 20:10
想起这个就来气,两天来被几个马甲轮流上阵,把俺烦死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9-9-19 11:01
我一般论坛掐架,是会输给那些出口成脏者滴,谁叫人家喷大粪跟拧开自来水笼头一样滴
俺就只好退避三舍
作者: vsop    时间: 2009-9-19 14:39
这个题目在红袖看过,不过忘了是谁写的。
作者: vsop    时间: 2009-9-19 14:39
这个题目在红袖看过,不过忘了是谁写的。
作者: vsop    时间: 2009-9-19 14:40
当然,没看内容。成年人的道理基本不需要写成文字,规章制度除外。:lol
作者: 一星客    时间: 2009-9-20 22:55
穿鞋的不跟光着脚的斗,何况人家还整体光着呐。
作者: 李娃    时间: 2009-9-21 00:02
掐架吗,就要跟马樱花掐才好玩。
但是马樱花是用来欣赏的,不是用来掐架的。
作者: 戏如人生    时间: 2009-9-21 00:13
掐架吗,就要跟马樱花掐才好玩。
但是马樱花是用来欣赏的,不是用来掐架的。
李娃 发表于 2009-9-21 00:02


俺来这里就是为了掐言儿的,哦忘了,这里应该叫马大脚或是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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