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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桃花庵里没有爱情 [打印本页]

作者: 管他    时间: 2010-4-16 16:49
标题: 桃花庵里没有爱情
  逢有月亮的晚上,草根就会吹笛。
  草根会的曲不多,但那支《凤求凰》,草根吹得好,草根自己知道。
  有时,草根不用看,也知道灵姑靠在庵里的梧桐树下听。
  这一听,就是十多年。

  草根多时是痴痴的看,想见自己能够看见树下的人儿,吹笛。
  那支《凤求凰》,也被他吹出来凄凉的味道。

  草根爸是村长,承包了这座山头,种树。草根住在山上看着。
  家,是一幢砌了暗红磁砖的楼。草根不住家。
  一个窝棚,简单的铺盖,草根添置锅盆,将了山上的柴自己做饭。家,总是少回的,若回了,提些菜扯腿就走。家里有事情唤他了,便在楼顶上升一面旗,白色的旗,像招魂似的,草根有时候还懒得理会。
  招魂?是的,草根的魂不在家里,他的媳妇,留不了他的魂。
  草根的魂,早留在了桃花庵,在他十五岁那年。

  桃花庵。
  小的院子,破败的佛,破败的牌匾。
  庵里人少,香火也少,村里于是每年每户出了十斤粮食供着。
  庵门多半是关闭着的。但逢初一十五,才见了几个妇人,一路吱吱喳喳的进去。
  多少年了?草根没进去过。对这庵堂,草根心底下有着畏怯。
  更紧要的是,草根怕见,怕见灵姑那双眼,那双眼,朝他笑了来。

  那双眼,经常是空空的,没有内容。
  那双眼,也曾有过一次哀戚。
  那年,草根十五岁,随了他爸给庵堂送村里凑的粮食。灵姑执了他的手说,给这笛你吧,我用不着的,她的眼中竟滴下泪来。
  草根愕然。

  笛,光溜溜的,草根不问也知道是支老笛了,尚带着灵姑暖暖的体温。
  我抓着它终究有什么用呢,灵姑昵喃。
  算了,你又不懂,你一个小孩子哪里懂得了这么多,灵姑戚戚的叹。
  好生待它啊,别损了,灵姑交待。

  老笛难求,草根宝贝着呢。
  草根盯了那执笛的手看,女人的手,原来可以漂亮成这样——老笛在她的手上,像飘着似的,细长的手指有一种玉般的纯白。
  草根想摸了去,摸那手,可最终他只摸了那笛。
  笛,刀刻着一个名字——伟。

  灵姑漂亮着呢,旁人说,命苦,临去嫁却死了男人。
  克夫相,有女人插嘴,可惜她男人竟从山上摔了。
  要有人给我在山顶的树上刻字,他摔死了我也给他守孝。分辨。
  啧啧的叹息声里,冒出一句,咋这么看不开呢,就出家。
  草根就想,伟——是那个男人吗?
  草根的心里有了酸酸的味道,对老笛,却更是爱护得紧了。

  一抹红。
  庵堂,井边,灵姑在洗衣。
  一抹红,大红的肚兜,灵姑洗得耐心。
  庵堂里,这是犯清规的。
  少年的草根,还是朦胧的青春,撞见了,羞红着脸。
  草根常去看望灵姑,大清早的,被他撞见。
  灵姑的脸,也现出一抹红,却难得的朝草根笑了。

  草根执了老笛,逃去。
  从此草根不去庵堂了。梦里,草根常梦见,一抹红,红的肚兜,红的脸,红着脸的笑。
  草根搬了在山上住。窝棚,往下就是庵堂。
  逢有月亮的晚上,草根吹笛。
  梧桐树下,灵姑在听,却少往山上张望。

  她当我是孩子呢,草根有点悲伤,手往老笛的“伟”字上摸去。
  伟——刀刻的一个字。
  草根怨不得。

  草根从小固执。
  那支《凤求凰》的曲子,就是他花了一包烟买的。一个过路的乞丐,吹了来,草根一包烟,留住他半天,学了。
  也许,草根不会吹笛,灵姑就不会执了老笛给他。
  草根信命。他想,命里该当碰着灵姑。
  草根的脑里就想起来了,克夫!

  可是草根想,我是她什么人呢,怎么她就成了我命里的克星。
  那颗树,伟摔下去的那颗树,草根找见了,刀刻的四个字——天作之合。
  树下,深深的崖。
  草根就仿佛见了,灵姑穿着红红的嫁衣,问着伟,漂不漂亮。
  草根就仿佛见了,灵姑抱着树的痛哭。

  哭,草根的媳妇也哭。问:你到底有没有良心。
  草根麻木的提了脚走,媳妇咬着牙流泪,也不拉扯。
  升旗,升召魂旗。往后,草根的媳妇每天升三次旗,早上,中午,晚上,升了降,降了升。
  白色的旗,草根在窝棚里瞧得分明。

  草根他爸过来,在窝棚里面转圈,吐出两个字:冤孽。
  老村长留下一束青发,也不多言语,走了。
  草根一楞一楞,从此又留了心从窝棚里看庵堂的师太们。远了点,脸面是看不清的。
  草根添了一种痛。这痛,随时日渐长。

  灵姑,梧桐树下的灵姑,原来也有太久没见了。
  太久了,十多年。
  那夜,草根死了命的吹笛,他要招了灵姑过来。

  草根流泪。
  凤求凰。
  草根在心里发了狠,灵姑一定要来,他从来没有这么疯狂过。
  草根家的楼顶,白旗升得一上一下,一上一下。
  庵堂里,灵姑在梧桐树下,仰了头。
  草根的口里有了血的腥。
  草根疯狂。

  灵姑来的时候,草根的泪湿了老笛。
  灵姑的脚步轻飘。
  灵姑的手摸到了草根脸上,草根才知道。
  灯下的灵姑,老去,脸上是刀刻一般的纹,泛着暗红。
  一抹红,红的肚兜,红的鸳鸯戏水的图。
  干瘪的奶子。
 
  草根有些不知所措了......
作者: 管他    时间: 2010-4-16 16:50
一则被删除的中肯评论so@ 发表于:2005-2-21 17:52:13

这种文字除了使用了网络写手不常用的短句。就剩下造作与假。 估计连琼瑶大妈看了都起鸡皮 故事以老掉牙的煽情把戏着手,一种莫名的青春期冲动,让一个15岁的小孩喜欢上了一个漂亮尼姑。

那小孩后来有了老婆,当然也过了X*生活。还是那么痴迷那尼姑。 那就有点没有来由了。 文本里提供的理由是,因为这个尼姑为了丈夫看不开,所以如此。 姑且认为草根就因为这个事迹加上尼姑的样子,从此痴。 这种情节究竟有多少合理?给人的感觉就是可信又不可信,处处是假 但遇到有人相信为真,你还就不好反驳。 姑且就当个浪漫故事看吧~ 不过浪漫故事好歹也要有点内容,有点叙述,加强那可信度。

因为一句不要解释的爱情,从而作者也可以自由发挥,再也不问原由 而放手让那人物任性的表演,穷尽各类痴态醉样。 爱成了全部理由,梦想成了全部理由。 却从来不问那理由,那梦想到底是什么。 而且一来就是十几年。十几年对自己青春期的萌动一点反思也没有。 谁都知道,青春期是一个人心理变换最频繁复杂的时候。

这仿佛只有说,这个人是个情痴才能解释。对,作者就要告诉我们,这是一个情痴。 但我更觉得这是一个白痴,一个弱智,一个什么都不用做的公子哥,一个毫无责任心 的浪荡子。

故事滑稽在以一个极端浪漫煽情的情节构筑,却选择了一个看上去颇有现实意味的情节来结束。 我不想谈十几年后当初正当妙龄的尼姑是否乳 房会干瘪这一描写是否有违背正常生理。

这个尼姑为什么会跑过来脱 衣。由于整个故事情节就没有遵照任何正常的生理与心理规律,其不正常也可以视为正常。 我只想说,一个开头高尚的情痴,突然被一对干瘪的乳 房弄得生理不适,再显然不过,这位情圣的精神境界实在低得很。 你又如何回答我这样一个荒诞不羁的矛盾:一个可以守了十多年的精神爱怜(幻想),却被一对干瘪的乳 房击败。这样一个人是如何守住这10多年的幻想的? 作者的题目是《桃花庵里没有爱情》,这里所谓的没有爱情只是因为那个尼姑 不够青春了。 哈,多么粗俗! 由此,草根这个形象如何来理解呢? 在我看来,他前十几年度过了一个比常人长几倍的青春期,并且这个青春期 不光在生理上处于X 无 求,在精神上也处于瘫痪阶段。 之后这种状态被一对干瘪的乳 房警醒出了生理的恶心。

我们还可以退一步。 我们可以不追求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但我们不得不否认这个故事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如果说故事的名字叫《没有爱情》,那至少也有曾经假想的爱情。 但草根这个人物明显先是一个白痴,后是一个流 氓。其精神在这种境界里转换, 若这样也能叫‘爱情’,那实在是对人莫大的侮辱。

最最滑稽的是,这里居然认为这个故事很凄美。 呵呵,孰我直言,这些人实在品位糟糕,糟糕,太糟糕。 因为,这些人根本不能懂正常人的爱情,欣赏正常人真正的爱情。 他们的爱情都是白痴的爱情,不思考的爱情,生物性的爱情。 如果后者也能叫爱情,哈哈~

BTW,如果作者把这个文章改成《够挑 逗吧!不懂爱情的人一定感动》 结合JIEYA诸位表现,至少有了讽刺效果。 至少作为JIEYA评选出的一等奖文章,不但名至实归,而且另JIEYA碰壁生灰啊!
作者: 五叶    时间: 2010-4-16 16:55
缺少性生活的女人与男人相互之间爱上并上床,也挺正常的
作者: 管他    时间: 2010-4-16 17:02
五叶,俺历害吧,这个是俺写的第一个虚拟的东东(是说,俺在早前从来都只写日记滴),老牛皮了,还得了两网站的联合比赛一等奖呢,:lol
作者: 我想好了悲剧    时间: 2010-4-16 17:59
评论都可以这样长,足见管他老师魅力。
作者: 牛鲜花儿    时间: 2010-4-16 18:08
如果没有倒数第二句,我还是觉得这是一个凄美的故事。

草根迷恋灵姑是有理由的,理由就是在十五岁的时候撞见了只穿红兜肚的灵姑,从而产生幻想终生难忘。

但是,那句话,让我觉得,管他你太不厚道了。
作者: 牛鲜花儿    时间: 2010-4-16 18:12
这篇评论我不太认同,我觉得文学作品里面可以有傻根这样的角色,尽管现实中可能不存在。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4-16 20:05
跟汪曾棋相提并论了。。。
管他兄弟,先给个签名照呗,指望着若干年后暴涨几千几万倍呢
作者: 野妞    时间: 2010-4-16 20:05
跟汪曾棋相提并论了。。。
管他兄弟,先给个签名照呗,指望着若干年后暴涨几千几万倍呢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4-16 20:48
可能是操作问题,记得加了。现在补一下吧
作者: 风飘飘    时间: 2010-4-17 00:44
结尾太煞风景,
精神敌不过肉体。
作者: 白水    时间: 2010-4-17 14:10
管他我是白水,你记得我么?知道我是谁么?
作者: 背着你看风景    时间: 2010-4-17 14:21
当然知道撒,打死我也不说。
作者: 白水    时间: 2010-4-17 14:22
当然知道撒,打死我也不说。
背着你看风景 发表于 2010-4-17 14:21


你骗我的,你又不认识我,你怎么知道我叫白水呢
作者: 背着你看风景    时间: 2010-4-17 14:27
子曰回得,让俺笑嘻嘻。

说,这篇也就是一个无聊贴,当时吧俺打完了麻将,见论坛上征文爱情的贴子,我就写撒,写完了,我自己也没弄明白到底在白扯一些什么。便算是而今吧,我对爱情永恒的一说也还是存疑的,不过执念而已吧。。

那么,就说执念。如果俺不是写了这么一个四不像,初初写故事就就得了一个一名,我应该就不会对编故事有这么大的兴趣了吧,现如今也应该早就没有在网上写字了。说到底,人有的时候,的确务虚得很。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4-17 18:46
其实吧,这就是爱情的本色。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4-17 19:54
这文字好美啊,精致。:loveliness:
作者: 淡淡一片云    时间: 2010-4-17 19:56
清新而凝练,有散文诗的味道啊,耐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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