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六星网

标题: 麻烦版主删掉这帖 [打印本页]

作者: 德幼而睿齐    时间: 2010-4-13 16:35
标题: 麻烦版主删掉这帖
本帖最后由 德幼而睿齐 于 2010-4-13 20:40 编辑

抱歉马花花,这帖已经卖了,下次补回更牛的一帖给你,真的很抱歉,谢谢各位顶帖的,我发出来是想看看效果如何,看你们的反应已经知道了这帖不错。

谢谢了,跪求原谅我!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0-4-13 16:38
还没看,先沙一下,占个座儿.
作者: 西北风    时间: 2010-4-13 16:38
中国最伟大的抬轿高手,世界上最牛逼的炒作家,全球最无耻的文学抢手----------------顾老三!

顾老三!一个你从没见过能将炒作抬轿写的如此出色的文学家。

严肃的说这帖写的真好,正经的让人爆笑又忍不住佩服你的文才。
作者: 管他    时间: 2010-4-13 16:43
老子笑喷了
作者: 春江潮水    时间: 2010-4-13 16:51
建议把那个SB岁月四个字的第一个字,反过来写。

精之,思想性高于观赏性,代表着杂谈文化的主流
作者: 西北风    时间: 2010-4-13 16:52
顾老三你将郭敬明等踩在脚下,又踩全中国文人,为的是捧起马樱花,你下一步是打算干什么?摔死她还将她顶上天堂?

认真看完后笑的更喷,写的真好,很多句子写的别有用心,还没见过有人这样正经的词句写搞笑文章的。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4-13 16:55
炒完二个菜上来一看,吓呆了
我不认识我了,我是谁呀?
俺问苍茫大地
俺把栏杆拍遍
俺上九天揽月
俺下五洋捉鳖
。。。
静寂无声
作者: 管他    时间: 2010-4-13 17:00
第一部分(近2000字),——这个近2000字,如同天外飞仙,仙人板板,板上钉钉,一口钉子一个印,印得马花花一定是印堂发亮了。
作者: 管他    时间: 2010-4-13 17:05
不认识我了,我是谁呀?

——就是,那顾老三太不厚道了,给你扣一顶文学家的帽子上去,说吧,扣上去就扣上去么,还给您先剃一个光头,显得她很能够量身定做是的,您拍她撒。
作者: 马樱花    时间: 2010-4-13 17:09
滚蛋,不理你们了
顾老三把老子捧上天,你们把老子砸入地,我想了想,全不是好东西,狼心狗肺,忽悠老娘玩的。。
K你们七舅八大姑,饭饭去了。
作者: 管他    时间: 2010-4-13 17:13
牛贴就是牛贴,还能够引来广告,45度角仰视中
作者: 西北风    时间: 2010-4-13 17:18
本帖最后由 西北风 于 2010-4-13 17:31 编辑

今天马樱花认真写了《[连载小说]4.13日35楼更新—从猴到狼的SB岁月 》这篇小说,写的是老子经历的四个阶段(老子的童年、老子的青春年少、老子的叛逆、老子的初恋)的故事。

对于虚构色彩极强、虚构能力一流的后面三个部分,我愿意用历史上最严格的文学标准,也就是歌德评价当时浪漫主义作品的话来说:“它们等于零,但是又写得不坏。等于零是因为它们没有任何内容;而所谓写得不坏,则是因为它们的一般形式为作者们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
这种形式上的良好范例,也许恰恰是当下最为急需的;而今天的那些小说家们,在这方面的贡献是极其贫乏的。
-------------
敢问楼主上面那一段话是什么意思,我比较笨,理解能力也有问题。

楼主捧完简池就捧李元霸,接着又捧斯徒乱码,现在又捧马樱花,我终于理解什么是枪手炒作了,如果没看马樱花那帖还以为是说鲁迅胡适等牛人。

:lol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4-13 18:49
才华令人发指!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0-4-13 20:02
马花给了你多少钱?
少了我都不答应!
这文简直是太值钱了!
作者: 猫曈    时间: 2010-4-13 20:08
我不服,我也行~~~
但是呢,我就不让你们围观~~
作者: 简池    时间: 2010-4-13 20:29
俺咋听春妺说
花婶不是文学家!
而是
大文豪 捏!??



简池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4-13 20:43
抱歉马花花,这帖已经卖了,下次补回更牛的一帖给你,真的很抱歉,谢谢各位顶帖的,我发出来是想看看效果如何,看你们的反应已经知道了这帖不错。

谢谢了,跪求原谅我!
德幼而睿齐 发表于 2010-4-13 16:35


这也能卖啊,我晕!

能卖就好,这帖也不用删除,这是我们杂谈的光荣啊!
作者: 削骨的刀    时间: 2010-4-13 20:44
这文,劳资呈45度角仰视~~~~~
作者: 德幼而睿齐    时间: 2010-4-13 20:47
这也能卖啊,我晕!

能卖就好,这帖也不用删除,这是我们杂谈的光荣啊!
-----------
修改一下就行了,把马花花改成某著名作者,然后说是某某ID推荐的就行了。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4-13 20:51
这也能卖啊,我晕!

能卖就好,这帖也不用删除,这是我们杂谈的光荣啊!
-----------
修改一下就行了,把马花花改成某著名作者,然后说是某某ID推荐的就行了。
德幼而睿齐 发表于 2010-4-13 20:47


好,能卖是好事,祝贺一下!{:1_85:}
作者: 削骨的刀    时间: 2010-4-13 20:52
本帖最后由 削骨的刀 于 2010-4-13 20:58 编辑

我靠,你也太快了你,我还没来得及收藏。日!!!
作者: 知音    时间: 2010-4-13 20:57
我靠,你也太快了你,我还来得及收藏。日!!!
削骨的刀 发表于 2010-4-13 20:52


我也没保存啊,谁想到有这事儿啊。
作者: 削骨的刀    时间: 2010-4-13 20:59
我也没保存啊,谁想到有这事儿啊。
知音 发表于 2010-4-13 20:57


这,老三也太快了就
作者: 亦泓    时间: 2010-4-13 21:03
我早就知道能卖大价钱的,这帖不拿去卖钱老三就太不会做生意了。替杂谈给这帖追悼一下。
作者: 削骨的刀    时间: 2010-4-13 21:19
强烈要求:老三赶紧重写个比这个更牛逼的来,否则*&……%¥#@!
作者: 德幼而睿齐    时间: 2010-4-13 21:26
强烈要求:老三赶紧重写个比这个更牛逼的来,否则*&……%¥#@!
-----------
好的,下次我爆马樱花上次的糗事,是她的私密事。
作者: 削骨的刀    时间: 2010-4-13 21:29
强烈要求:老三赶紧重写个比这个更牛逼的来,否则*&……%¥#@!
-----------
好的,下次我爆马樱花上次的糗事,是她的私密事。
德幼而睿齐 发表于 2010-4-13 21:26
buzho
不中,就要这帖子原来的那种模式~~~
作者: 德幼而睿齐    时间: 2010-4-13 21:38
强烈要求:老三赶紧重写个比这个更牛逼的来,否则*&……%¥#@!
-----------
好的,下次我爆马樱花上次的糗事,是她的私密事。
德幼而睿齐 发表于 2010-4-13 21:26
buzho
不中,就要这帖子原来的那种模式~~~

好的,谢谢了,这帖该结束了,不聊这帖了。
作者: 公子小白    时间: 2010-4-15 02:12
:curse:妈的我没看到




欢迎光临 北斗六星网 (http://bdlxbbs.top/) Powered by Discuz! X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