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一堑长一智 |
最近挺忙的。忙好呀,有钱赚嘛。才不。人找钱难,钱找人,才轻松又赚。赚钱,埋头辛苦比不上走财运,遇机会。 去年,外单不好,试着转国内市场,遭遇滑铁卢,造成库存积压。去年底,以跳楼价,内销转出口,出了一半。还好,不是摩天大楼。 前天,去年的买主,那个亮丽的女孩,外贸公司的老板,说剩下的货,她的另一位客户看中了,只是单价要比去年低0.25,问我要不要处理。 当然要啦。几十万的货款,压在那儿,没利息,还贬值,心烦,就想及早脱手。于是,同意在去年价格的基础上,单件再让利0.25。量大,又多跳了至少两层楼。 她说她就同客户签合同了。签呗。 半小时后,电话又过来。说是记错去年的价格了,给客户的价格,就是我的价格,她一分钱没赚。跟客户的合同也签了,问我能不能让她多少赚点。 不吃馒头争口气?不卖了?不可能。该折腰的时候,还是不能硬挺的。发信息给她,同意再让0.25. 即刻,收到回信:合作愉快! 不愉快。但愿没下次。 不喜欢这种方式。 钱是赚不完的,大大方方的赚钱才是正道。这种小把戏的感觉,令人不爽。久经战场的我,竟栽在这个黄毛丫头身上,千里马失蹄呀。 以后不能想当然,要注意明确价格,原价,说不定是个陷阱。每次危机过后,财富均会重新分配。把握机会,尽量让财富多分配给自己点吧,也弥补点损失。 |
问好大家!不是零售,整批货的价格,怎么可能忘了呢?我不喜欢她的这种方式。第一手买家是她的客户,她完全可以直接把价格压下来的,没必要这样呀。可能她有她的想法吧。也是新相识,需要磨合的时间。
小不点儿 发表于 2010-4-8 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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